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莫里哀
莫里哀(Moliere,1622—1673),原名若望·巴蒂斯特·波克蘭(Jean Baptiste Poqu-elin),法國古典主義喜劇作家、戲劇活動家。出身于資產階級,父親是宮廷裱糊師。從小酷愛戲劇。其父要他學法律,繼承他的商業,而他卻選擇了戲劇為終身事業。他自組劇團在巴黎演出。失敗后,又隨流浪藝人到外省巡回演出,并從事創作,一生共寫成喜劇三十七部。其喜劇的諷刺矛頭直指教會、貴族和資產者,具有鮮明的反封建反教會的特色和強烈的民主主義精神。他的喜劇雖然是在古典主義詩學的規范下創作出來的,但他對古典主義的某些美學教條采取獨立的立場,在許多方面突破了古典主義的陳規舊套,從而具有鮮明的現實主義精神。他的喜劇創作對歐洲喜劇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
莫里哀的喜劇理論觀點主要見于《<偽君子>序言》和為了反駁沙龍人物對他的《太太學堂》的攻擊、指摘而寫的兩部喜劇作品《<太太學堂>的批評》、 《凡爾賽宮即興》中。莫里哀十分強調和重視喜劇的現實性、真實性和社會功能。他認為喜劇是“一面公眾鏡子”,在這個鏡子里照出了種種“一般”的而非個別的、 “風俗”性的過失和毛病。喜劇要反映現實,面向現實。喜劇的生命在于真實。劇本要“形象逼真”, “照自然描畫”,不能一味“追求奇異,拋開真實不管”。喜劇人物必須和實際人物相像,如果大家對他所寫的人物看不出是“本世紀的人”,那就完全沒有效果。演員的表演要真摯、自然,接近日常生活,而不能夸大,追求效果,與實際生活相距很遠。他認為喜劇具有與悲劇不同的特殊的教育作用:“一本正經的教訓,即使最尖銳,往往不及諷刺有力量,規勸大多數人,沒有比描畫他們的過失更見效的。惡習變成人人的笑柄,對惡習就是重大的致命的打擊。”他堅決反對古典主義戲劇體裁的等級劃分,抨擊當時流行的所謂悲劇優于喜劇的偏見,認為創作好的喜劇要比創作悲劇難得多,因為“使正經的人發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喜劇完全有資格與悲劇一樣登入藝術的殿堂。關于戲劇批評的標準,他認為衡量作品優劣,不能依據某些僵死的規矩、法則、成見,而要以常識、真實、實際效果為準。要看是否合乎常識、人性,是否能使人感動、喜歡,得到教益。如果談論作品的好壞,不是“看它對我們所起的作用”,而是要看亞里士多德、賀拉斯的法則是否允許, “正象一個人,吃到一種上等醬油,還要翻翻《法蘭西食譜》這本書,看照上面的方子,是不是還是好的”,那就十分荒謬了。
莫里哀的喜劇理論的突出特點是尊重時代、忠于現實、 面向群眾,反對迷古,泥古,拋棄一切美學教條,表現了鮮明的民主主義和現實主義的傾向。他的許多精辟的見解,對于今天的戲劇創作仍然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上一篇:文藝美學研究·莎士比亞化
下一篇: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