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培根
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英國哲學家,被稱為英國經(jīng)驗主義哲學與美學的奠基人。出身貴族,當過律師、國王顧問、掌璽大臣、大法官等。主要著作有《學術的進展》(又名《論科學的價值和發(fā)展》)、《新工具》、 《新大西洋》等。
培根在文藝復興運動進步思潮的影響下,通過總結當時新興的自然科學的經(jīng)驗和成就,逐步形成其經(jīng)驗主義的世界觀與方法論。培根反對經(jīng)院哲學和唯心主義, 否認有先天的理性觀念,主張感覺是一切知識的來源,感性經(jīng)驗是認識客觀事物的基礎;他重視基于觀察與實驗的歸納法,反映了英國資產(chǎn)階級在上升時期對發(fā)展科學促進資本主義生產(chǎn)的要求。
培根的美學思想主要散見于他的哲學著作和短文《論美》中。對文藝的特征、思維特點、 審美功能,他提出了一些精辟的見解。他認為人類的精神活動有三種能力:記憶、想象、理性;因此一切科學部門也相應地分為三類:歷史、詩歌和哲學。他明確地指出: “詩涉及想象”,詩是想象的產(chǎn)品,是有別于歷史和“涉及理智” 的哲學的。正因為詩是由“不為物質法則所局限的想象而產(chǎn)生的”,所以它是“虛構的歷史”,不同于“自然”和“真實的歷史”。 “真實的歷史中的行動和事跡見不出能使人滿足的那種宏偉”;而詩卻能“虛構出一些較偉大,較富于英雄氣概的行動和事跡”,因而也就能夠“提高人心,振奮人心”, “使人的精神感到愉快”,得到滿足。培根在這里實際上認為詩有娛樂和教育的雙重作用,比真實的歷史更能引起人們的美感,給予人心以滿足。在另一篇短文《論美》中,培根表達了他對“美”的看法。他強調美的精華在于內在的德行、 “秀雅合度的動作”,而不贊成美僅僅在色澤、相貌或形式的比例。他認為好的藝術品不是那種憑借“死規(guī)矩”照抄照搬的作品,而是“憑一種得心應手的輕巧”創(chuàng)作出來的作品。
培根對美學的貢獻不僅表現(xiàn)在提出了一些新穎、獨到的見解,更重要的是,由于他奠定的科學觀察和實驗的方法,使美學的研究才有可能由玄學思辨的領域轉到科學的領域,而在實際上由培根思想發(fā)展出來的英國經(jīng)驗派美學正是沿著這一道路前進的。培根的唯物主義哲學、美學思想,對十八世紀英國的美學產(chǎn)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上一篇: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坪內逍遙
下一篇: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塞萬提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