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審美分類創造·寓言
是借簡單故事以寄托某種哲理的文學作品,大多起源于民間,也有作家創作、改編的,可接受性強,影響甚廣,是民族文化和智慧的凝聚和確證。中國的先秦時代寓言最豐富,外國也有許多以創作整理寓言而著稱于世的作家,如希臘的伊索,法國的拉封登,俄國的克雷洛夫等。
寓言以故事寓哲理,帶有明顯的比喻性,但寓言的比喻與修辭學上比喻并不相同。修辭的比喻僅是詞語的比喻,本體和喻體都沒有超出辭句范圍,如岑參形容胡天飛雪是“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而寓言的比喻是全相影射比喻,如“黔驢之技”的寓言,整個故事是喻體,本體是人生世相,但人生世相被變形寄寓于非人的動物故事之中了。
寓言是高度變形的簡短故事。變形的手段使復雜的生活關系簡單化,兇惡的壓迫者與被壓迫的弱小者變成了狼與羊的故事;使自然界中的物與物的關系人格化, 如“狐假虎威”; 使人們可能有的類似行動意向達到極端化的表現, “守株待兔”、 “刻舟求劍” , 雖考其事未必有, 但究其理卻又廣在多見。
寓言是十足的 “寓教于樂”的文體, 有明確的傾向, 有作為借體寓意的故事, 重在善惡勸喻、 是非分辨、 美丑區別, 風格明快, 語言準確, 類比切近。 寓言的這種特點的得來, 是由于作者意立于言先,理明于象前, 在創作前早把對于生活世相的義理明確化, 并抽象到簡明哲理高度, 實行了由抽象到具象的特殊變形轉化的結果, 這是與一般的文藝創作過程并不太相同的。它是為哲理而藝術的, 在直觀的生活形態中, 演進著微妙的生活哲理。 人化的, 寓意的, 功利的, 三者統一是內容的核心所在。
由于寓言以簡短故事的形式出現, 傳播性極廣, 所以中外哲學家都常好用寓言以表述他的哲學道理, 也廣被宗教的勸喻所用, 《圣經》、 《古蘭經》 和各種佛經中,載有許多寓言故事。 它是傳統文化中最富于智慧性的一種語言形式。
在中外古今的文藝史上, 有不少寓言式的文學藝術創作, 可以視之為寓言體的衍化。 如或敷衍寓言, 展現世相, 諷喻人情, 如明人馬中錫的《中山狼傳》; 或在生活場景中, 以極端化的荒誕性, 和對生活的變形處理, 以寓寫難以明喻或難以盡喻的人生感受, 前者如法國 “荒誕派”戲劇, 后者如蘇聯的盧那察爾斯基的《解放了的唐吉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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