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是打手
不想隱瞞,談歌很不喜歡這李逵這個人物。談歌總感覺此人手太黑,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屠夫。他的綽號:黑旋風,能夠引起人們的恐怖聯想。無論如何,一個殺人如麻,且不眨眼睛的土匪,能帶給我們多少美感呢?他手中兩把不可理喻的板斧,如果掄將起來,絕對分不清好人壞人的,也絕對不會斧下對婦女兒童留情的。如此不分青紅皂白的兇器,也是絕對令人毛骨悚然的。
談歌的一個讀書朋友寬容地說,李逵嘛,就是個二百五的性格,不必認真計較。李逵心直口快,倒是有幾分可愛。可以這樣說嗎?人世間,人的生命是第一寶貴的。怎么能說殺了就殺了呢?這種二百五,是典型的殺人如麻的匪類,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社會渣滓,世間是絕對不可容納的。還說得上可愛嗎?
李逵這個“逵”字有講頭兒,字義上是指:能通往各地的路。這就暗示像李逵這樣的亡命徒,條條大路小路都走得通,到處吃得開,是可以風風火火闖九州的。央視版的電視連續劇《水滸傳》里的這句唱詞,似乎就是專門給李逵寫的。“風風火火”一句,還算含蓄,其實應該改唱成“砍砍殺殺”闖九州。可以理解的是,這樣一個人物,在一個法制不健全的時代,在那樣一個有槍就是草頭王的時代,在那樣一個殺人不償命的時代,當然是可以到處橫吃、橫喝、橫搶、橫殺的。不理解的是,在今天這樣逐漸建立健全法制社會的時代背景下,這樣的人物如何還受到熱烈的歡迎?這里邊是一種什么樣的社會心態的反映呢?莫非中國的老百姓果真希望有李逵這樣亂殺亂砍的人物出現在現實生活中嗎?實事求是地說,現在中國社會的治安情況,并不理想,各個城市都有一些具有黑社會性質的流氓地痞團伙,李逵這種動不動就掄起斧子砍人的惡徒,也并不乏見,由于這種情況長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好人怕壞人的現象到處存在。談歌所在的這個城市,就常常發生地痞流氓在街中毆斗殘殺,有的還掄著砍刀或者斧頭,酷似香港電影中的那些黑社會。可是,警察常常不在現場。是躲了呢?還是不知道?恐怕是前者。而多數群眾敢怒而不敢言。或許說,李逵這樣一個什么黑道都不怕的人,才受到了觀眾喜歡?才有了“當代人緣”?可是,無論如何解釋,李逵本身就是一個流氓地痞式的人物嘛。就算他敢與黑道上的人拼死打斗,也頂多算是狗咬狗,黑吃黑。
《水滸傳》里還有一個人物,牛二。不過較之李逵,牛二本事不大,而且似乎也太臟了一些,牛二就是個街頭的混子。可李逵的性格與牛二差別不大,也常常在街頭混跡。李逵嗜賭,如果賭輸了,就耍賴,就攪局,沒有賭德。讓人家追著跑。李逵排行老二,他真應該叫“李二”,與牛二齊名。成為年度地痞的領軍人物。上年度流氓地痞排行榜。
李逵的出場是在江州。他怎么來到了江州?書里交代,李逵是打死了人,才跑到江州來的,就在戴宗手底下當了小跑腿兒。戴宗是干什么的?是院長,不是醫院院長,也不是學院院長,他是勞改院的院長。也就是說,戴宗是勞改隊負責人。李逵在他手底下,管理犯人。讀書到這里,嚇了一跳,這樣的人怎么能管理犯人呢?能!這叫以黑治黑。有人要問,像李逵這樣素質低下的人,怎么會混進司法部門呢?談歌猜測,或許李逵打死了人之后,被送到這里勞改,后來勞改釋放,被戴宗留用了。戴宗使用李逵這樣的惡人,除了讓他幫助自己以惡治惡,來管理犯人,還有什么別的想法嗎?當然有。如此一來,李逵就成了戴宗手下的私人豢養的打手了。
由李逵說開去,宋代的司法制度的黑暗和混亂程度,略見一斑。
讀書可以看出,《水滸傳》的作者對李逵這個人物,是持贊揚和肯定態度的。李逵這個人,上了戰場不要命,作戰勇敢,猛打猛沖,輕傷不下火線。沒什么心眼兒,直來直去。而且忠于領導。毛病嘛,也就是喜歡喝點酒兒,容易喝多了,喝多了容易惹事兒。這即是作者給李逵開出的全部性格清單。如此說,李逵應該是一個有著一些錯誤缺點的英雄好漢了,是不是這樣?這個結論得重新商量。
說話得有證據。談歌為什么從心里討厭李逵?談歌手邊有兩個情節,可以舉證李逵此人的確屬于兇殘之輩,讓世人切齒。
先說第一件事,作者雖然寫得精彩紛呈,可實在讓人讀不出什么妙處來。宋江讓李逵與雷橫出差,去薊州,任務就是一個,勸朱仝上山入伙。理由呢,就是朱仝放跑雷橫,頂了雷,被勞動教養了,宋江也受過朱仝的恩惠,看不過去,就希望朱仝上山,一起過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幸福日子。其實宋江這兩個人就派錯了,你派人也得派一個能夠花言巧語的啊,就這兩個人,嘴笨得跟棉褲腰似的,能說出什么動聽的話來嗎?果然如此,這二人見了朱仝,笨笨呆呆地勸了半天,吭吭哧哧地好話講了一火車,朱仝就是不樂意去。朱仝不上梁山,李逵和雷橫就是完不成任務指標,回去就要挨批評,年底就要扣獎金。這可怎么辦呢?總得完成任務啊。挨批評,扣獎金,倒是小事兒。兩個大活人竟說不通一個朱仝?這兩個人臉皮上也掛不住啊,回去也招人笑話啊。為了逼迫朱仝上山入伙,李逵竟然殺死了一個學齡前兒童(朱仝替雷橫頂罪,發配到薊州,薊州的市長看朱仝長得面善,不像那種真正的罪犯,就網開一面,沒讓朱仝蹲監獄,他讓朱仝給他家看孩子。就是現在的男保姆)。如果站在法庭上,這一個事件,無論律師如何替李逵辯護,也說不過去。李逵就是故意殺人,而且殺害學齡前兒童,更是罪加一等。急得朱仝找李逵拼命。能不拼命嗎?換上誰也得拼命。無論如何,李逵也不能殺一個兒童啊。這讓人家這一家子今后還怎么過啊。好,就算這個兒童的家長是個王八蛋,是個萬人恨的貪官污吏,你李逵也不能拿孩子下手啊。這讓朱仝怎么交代?哦,人家把孩子托付給你了,你把人家孩子的小命都弄沒了。讀者不要嫌談歌在這里鉆牛角尖。這種事情放在誰家頭上,誰家也得跟天塌了似的。接著上邊的說,就算是朱仝當保姆的這家是壞人(書上也沒有這樣寫),可一個孩子有什么罪過呢?李逵就生生地把這個小孩兒給宰了(書上講有血跡。估計李逵作案非常殘暴。似他這樣的人,能夠很溫柔地作案嗎?你不要指望李逵能在動手前給孩子服用大量的安眠藥,讓孩子“安樂死”)。他是用板斧把那個兒童劈作了兩段。讀者讀這一個情節時,需要讀者把文字在大腦中轉換成圖像,那是一幅怎樣令人發指的殘暴圖像啊!
再說第二件,三打祝家莊的戰斗勝利結束了,都已經到了打掃戰場的階段了。李逵卻擅自行動,私自闖到扈家莊,把扈太公一家全殺光了。扈太公也未能幸免(偌大年紀,落這樣一個結果,沒能善終。倒霉矣)。只剩下一個扈成,嚇跑了。能不跑嗎?讓這樣一個殺人魔頭給盯上了,好得了嗎?讀者別忘了,這時候的扈家莊早已經與梁山泊簽訂了互不侵犯條約了。這種條約就算不上公證處公證,也具有法律效應了。也就是說,扈家莊和梁山泊都是自己人了。雙方都得遵守合同。可是碰上了李逵,這一紙文書能頂什么事兒呢?屁事也不管。事后宋江追問下來,李逵只是輕飄飄地說自己“殺得手順”了。這不是成了一個殺人魔王了嗎?此時的扈三娘已經答應人伙了啊。而且扈太公是你李逵的同事王英的未來老丈人啊。你也敢這么干?就敢這么干!
不用再多舉例子,只此兩件,李逵在談歌心目中的形象,已經是異常兇惡了。殘害學齡前兒童,這在任何國家,任何制度的國家,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得坐電椅!得上絞刑架!殺害扈太公這樣老漢,而且是已經答應同梁山合作的老漢。同樣是一件令人發指的殘暴的行為。同樣要坐電椅!或者上斷頭臺!
再接住談歌那位朋友的話頭兒說,李逵真是一個二百五嗎?當然不是。此人裝傻充愣,其實他鬼精著呢。他懂得應該巴結什么人,聽什么人的話,看什么人的眼色行事。且看李逵出場時,戴宗與宋江見面,就把這個私人打手當做禮物送給了宋江哥哥。李逵呢,見了宋江就磕頭。為什么,表面上看,他敬佩宋江是一個講義氣的人,可實際上李逵有李逵的心思。他知道,自己如果攀上了這樣一個出手大方的哥哥,今后花點兒錢,豈不是方便多了。為了討好宋江,他去強奪人家的魚。還惹惱了浪里白條張順(這一通打十分好看,張順把李逵在水里狠狠戲耍了一番。也就算對這樣一個賴皮的教訓,讀來也解氣)。大罵李逵是潑皮無賴。自然是無賴,你想孝敬你宋江哥哥,你自己花錢買魚啊,你干嗎搶別人的呢?如果你宋哥哥在大街上看中了某一個年輕婦女,你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奪過來孝敬嗎?還別說,李逵就真敢,他是土匪啊。有什么不敢的?
如果這樣講,不能說李逵沒有心眼兒。他知道誰對他有用,他知道應該巴結誰。中國從來就沒有無所畏懼的賴皮,所有的賴皮在他們的主子面前,都是唯唯諾諾,狗一樣的東西。如李逵對宋江,對戴宗,絕對像哈巴狗一樣乖巧聽話。而且這種人,絕對不是什么心直口快,而是什么好聽,他說什么。如果有責任需要他擔當的時候,他肯定會耍賴。當他把朱仝看護的孩子殺死之后,朱仝找他說理,他竟然說,這都是晁蓋宋江哥哥們安排好的,關我屁事。這種一推六二五的口吻,是一個十足的賴皮。有了問題,嫁禍別人。談歌就不相信,晁蓋宋江會讓他下山來殺孩子。張順罵他時,他竟然說,“我是給我哥哥弄條魚吃,你怎么這么小氣呢?”得,全推到宋江頭去了。潛臺詞是,你張順別恨我,你恨就恨我哥哥吧。是我宋哥哥嘴饞了嘛。
中國人自古以來似乎有這樣一個心態,對賴皮有一種寬容的心理。只要這種賴皮不干涉到自己的生活,中國人似乎對賴皮有一種特殊的理解力。這種理解力非常可怕,這種理解力包括對賴皮的容忍、遷就、放縱。賴皮給予社會秩序的破壞力量,中國人往往視而不見。即使干涉到了自己的生活環境,也常常是抱著遠離惡人的態度。惹不起,我還躲不起嗎?
在這種生存的土壤里,李逵這樣的賴皮,怎么會不如魚得水呢?如果我們的生活中,多了些這樣殺人不眨眼的兇惡之人。我們的生活里還有多少陽光?
還有一個問題,李逵這個人,在梁山上也是橫行霸道,對同事們也是張口就罵,動手就打的。可是誰也惹不起他。為什么?怕他。為什么怕他?這個問題就提到了實質。是因為有宋書記護著他啊。由此說,宋江是李逵的后臺。寫到這里,想起了當代的一句順口溜兒,十分適合李逵:我是領導一只狗,蹲在領導大門口,讓我咬誰就咬誰,讓咬幾口咬幾口。問題嚴重的是,李逵可不是咬人的狗啊。他是殺人的魔啊!
想起了當代生活中一件事兒,北方某一家大企業中的某一個主要領導,也不知道搭錯了哪根筋了,要不就是看《水滸傳》看中了李逵這個人物了。他認為企業里的保衛部門不得力,他要重新配備一名保衛科長。可是你找什么人不行呢?他偏偏把一個黑社會的老大作為人才引進到自己的企業,他讓這個黑社會老大當起了本企業的保衛科長,并且開著高工資,還配備了專車。凡在大企業里工作過的人都知道,一個企業往往就是一個小社會,領導與領導之間,職工與職工之間,或者職工家屬與職工家屬之間,日常的矛盾和糾紛總也避免不了。領導與職工群眾之間的矛盾,更是免不了,要不怎么總鼓勵企業要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呢?這是司空見慣的常事兒,用社會主義的理論解釋,這叫密切與理順領導和群眾的關系;用資本主義社會的理論解釋,這叫做調整勞資關系。可是這位企業領導,從來不做思想政治工作,也不在意什么勞資關系。社會主義的辦法和資本主義的辦法,他都一概不使用,他使用了《水滸傳》上的辦法,他把新任保衛科長當成了李逵。這位企業領導似乎還是一個急脾氣,很不耐煩。跟群眾講不通時,他圖省事兒,就讓這位保衛科長去大打出手。有一次,一個車間的工人集體提意見,保衛科長從社會上找來了一幫地痞流氓,在車間里大打出手,十幾個工人都被打到醫院去了。一來二去,鬧得職工們敢怒不敢言。這位領導還得意揚揚地說,他用人用對了。后來這位保衛科長弄出了人命,公安部門介入,這位企業的領導也下臺了,這件荒唐事才算告一段落。這兩件事情聯系在一起,李逵是不是宋江的保衛科長呢?談歌認為李逵還不只是這么一個角色。什么角色?李逵簡直就是宋江私人的保衛科長。
讀《水滸傳》,總能看到這樣的情節,宋江偶爾當著眾人,對李逵板起面孔訓斥一番,這是表面現象,讀者可別當真。我們可以設想,其實宋江對李逵的一些行為是縱容的。勸朱仝上梁山入伙不成,就殺小孩子,宋江并沒有批評李逵,殺扈太公一家,宋江連個處分也沒有給李逵。如果這種事情放到別人身上,宋江能這樣輕易地放過嗎?肯定不行。包括最后李逵撕扯朝廷的詔書,換別人行嗎(別人有意見也不敢啊),肯定不行,李逵就行。可是招安的事情是梁山泊領導班子研究同意了的啊。這樣的重大決策(且不說決策正確與否),你李逵憑什么出面破壞?如果不是因為李逵是宋書記的親信,李逵敢這樣干嗎?后來宋江大概怕群眾意見太大,嚴厲地批評了李逵幾句。這也不過是做做樣子罷了。
宋江最后毒死了李逵。宋江有宋江的想法,按照宋江臨終對李逵說的話,哥們兒,你可別怪我,我老宋要是不毒死你,將來你小子肯定還得惹禍。那時,你會壞了咱們梁山兄弟的名聲。如果我們猜想,依照宋江的性格,他可能還有這樣的潛臺詞:行了,兄弟啊,你這個殺人不眨眼的兄弟啊。我把你弄死算了。不然,人世間還得出現一些冤死鬼啊。人們不得恨我宋江啊。我得給我身后留點兒好名聲了。
讀書讀到這里,談歌長出一口氣,宋江總算做了一件善事。要是宋江一時下不去手,繼續把這一個殺人魔頭留在世上,那人間不定還要出現多少屈死的冤鬼呢?
可是世界上李逵這樣的人物不會絕跡。有朋友告訴談歌:只要是領導有專制思想,有專權的行為,就會出現李逵這樣的打手般人物。這種角色永遠吃得香,吃得開。是這樣嗎?談歌感覺這種判斷或許不對。如果是壞人當道,如果社會上誰的拳頭硬,誰就是大爺,那么這個社會跟是不是專制并沒有關系,只能講,這種社會已經快不行了。法制部門都干什么去了?公安局都是吃干飯的嗎?
可以回憶一下毛澤東的時代。按照當代某些理論家的說法,那個時代應該是有些專制了吧?可是,那個時候,壞人們別說在街上動斧子動砍刀了,他敢在街上動拳頭嗎?李逵這樣的人物敢在街上橫行霸道嗎?肯定不敢,根本就不用警察出面,革命群眾就饒不了他,早就把他扭送到派出所去了。都說現在社會進步了,可是怎么眼見到這街上的壞人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胡作非為了呢?而且見義勇為的英雄們越來越少了呢?有人憤世嫉俗地說:那時候是壞人怕好人,現在是好人怕壞人。這話對嗎?
談歌有些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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