忤合第六
題解
《太平御覽》卷四百六十二引用本篇時,稱本篇為《午合》。“忤”是抵觸、違背心愿的意思,“合”是閉合、符合的意思。“忤合”,就是趨向與背反之術。陶弘景題注:“大道既隱,正道不得,坦然而行。故將合于此,必忤于彼。令其不疑,然后可行其意,若伊呂之去就是也。”尹桐陽說“忤合”與“遇合”同,“意如篇中所謂伊尹合湯,呂尚合文王是也”。
本篇討論的是縱橫游說之士的歸宿問題,也就是如何選擇君主以從政的問題,內容上主要包括忤合的原理、方法與對象。
凡趨合倍反,計有適合[1]。化轉環(huán)屬,各有形勢。反覆相求,因事為制[2]。是以圣人居天地之間,立身、御世、施教、揚聲、明名也[3],必因事物之會[4],觀天時之宜,因知所多所少,以此先知之,與之轉化[5]。
注釋
[1]凡趨合倍反,計有適合:陶弘景注:“言趨合倍反,雖參差不齊,然施之計謀,理乃適合也。”趨合,指意見相合就走到一起。倍反,指意見相反就各自離開。倍,通“背”。
[2]“化轉環(huán)屬”四句:陶弘景注:“言倍反之理,隨化而轉,如連環(huán)之屬。然其去就,各有形勢。或反或覆,理自相求,莫不因彼事情為之立制也。”化轉,變化轉換。環(huán)屬,像圓環(huán)一樣首尾相互連接。
[3]立身:養(yǎng)成處世的道德本領,自立于社會。御世:處理世事。施教:實施教化。揚聲:振起聲名。明名:顯示名聲。
[4]因:順著。會:這里指時機、關鍵。
[5]“因知所多所少”三句:陶弘景注:“所多所少,謂政教所宜多所宜少也。既知多少所宜,然后為之增減。故曰:以此先知,謂用倍反之理,知之也。轉化,謂轉變以從化也。”與之轉化,跟隨它一起運轉變化。
譯文
無論是意見相合而結合在一起,還是意見相反而各自離開,都要有恰當合適的計謀。事物不斷變化運轉,首尾相互連接起來就像圓環(huán)一樣,各自形成不同的形勢。因此,人們要反反復復從正面反面仔細研究,根據不同事態(tài)確定不同的處理辦法。因此圣人在天地之間,自立于社會,處理世事,實施教化,使自己的名聲揚起,顯示于外,必定順著事物發(fā)展變化的關鍵,看準社會發(fā)展的狀況與趨勢的適當時機,據此知道并決定自己所做的是多還是少,根據忤合的原理能夠事先知道事情的發(fā)展趨勢,然后隨著事物的形勢轉變而隨時改變自己的決策。
世無常貴,事無常師[1]。圣人無常與,無不與;無所聽,無不聽[2]。成于事而合于計謀,與之為主[3]。合于彼而離于此,計謀不兩忠,必有反忤[4]。反于此,忤于彼;忤于此,反于彼[5]。其術也[6]。
注釋
[1]世無常貴,事無常師:陶弘景注:“能仁為貴,故無常貴;主善為師,故無常師。”常貴,永遠高貴。
[2]“圣人無常與”四句:陶弘景注:“善必與之,故無不與。無稽之言勿聽,故無所聽。”與,贊許。
[3]成于事而合于計謀,與之為主:陶弘景注:“于事必成,于謀必合。如此者,與眾立之,推以為主也。”與之為主,跟他結合,選擇他做君主。
[4]“合于彼而離于此”三句:陶弘景注:“合于彼必離于此,是其忠謀不得兩施也。”反忤,忤合。
[5]“反于此”四句:陶弘景注:“既忠不兩施,故宜行反忤之術。反忤者,意欲反合于此,必行忤于彼;忤者,設疑似之事,令昧者不知覺其事也。”
[6]術:反忤之術。
譯文
世界上沒有永遠高貴的事物,也沒有永遠不變的老師。圣人做事,沒有恒久不變的贊許或不贊許,也沒有恒久不變的聽從或不聽從。只要看準哪位君主辦事能夠成功,能與自己計謀相合,就跟他結合,選擇他做君主。合乎那一方的利益,就要背叛這一方的利益。因為計謀不可能同時忠于兩個對立的君主,必然違背某一方的意愿。合乎這一方的意愿,就要違背另一方的意愿;違背另一方的意愿,才可能合乎這一方的意愿。這就是“忤合之術”。
用之于天下,必量天下而與之;用之于國,必量國而與之;用之于家,必量家而與之;用之于身,必量身材能氣勢而與之[1]。大小進退,其用一也[2]。必先謀慮計定,而后行之以飛箝之術[3]。
注釋
[1]“用之于天下”八句:陶弘景注:“用之者,謂用反忤之術;量者,謂量其事業(yè)有無;與,謂與之親。凡行忤者必稱其事業(yè)所有而親媚之,則暗主無從而覺,故得行其術也。”量,衡量。與,結交。國,指當時的諸侯各國。家,指卿大夫的封地食邑。氣,指氣質、品行。勢,指權勢、地位。
[2]大小進退,其用一也:陶弘景注:“所行之術,雖有大小進退之異,然而至于稱事揚親則一。故曰其用一也。”大小,指對象的大小,從天下到個人。
[3]必先謀慮計定,而后行之以飛箝之術:陶弘景注:“將行反忤之術,必須先定計謀,然后行之。又用飛箝之術以彌縫之也。”行之以飛箝之術,以飛箝之術實現忤合的目的。
譯文
如果把“忤合之術”運用到天下,必須先衡量天下的實際情況再決定順從誰;如果運用到諸侯國,一定要先衡量諸侯國的實際情況再決定順從誰;如果運用到卿大夫之家,也必須先衡量其封地的實際情況再決定順從誰;如果運用到個人,必須先衡量對方的才能、品行氣質、地位等再決定怎么辦。無論是對象的大小還是策略的進退,運用的原則都是一致的。一定要先謀劃考慮,確定何去何從,然后用“飛箝之術”來實現它。
古之善背向者,乃協四海,包諸侯,忤合之地而化轉之,然后求合[1]。故伊尹五就湯[2],五就桀[3],而不能有所明,然后合于湯;呂尚三就文王[4],三入殷,而不能有所明,然后合于文王[5]。此知天命之箝[6],故歸之不疑也。
注釋
[1]“古之善背向者”五句:陶弘景注:“言古之深識背向之理者,乃合同四海,兼并諸侯,驅置忤合之地,然后設法變化而轉移之。眾心既從,乃求其真王而與之合也。”背向,背離誰與歸向誰,即選擇君主。協,服從。這里指對對象的掌控。
[2]伊尹:商朝的大臣,名伊,一說名摯。尹是官名。他是商湯妻子的陪嫁奴隸,后來輔佐商湯伐滅夏桀。湯:商朝的建立者,又稱天乙、成湯。
[3]桀:夏代的最后一位君主。古時暴君典型,與商紂王并稱。
[4]呂尚:周初人,姜姓,呂氏,名尚,號太公望,民間稱為姜太公、姜子牙。相傳呂尚在渭水邊垂釣,與出獵的周文王相遇,兩人交談十分投機,周文王便與他同乘一輛車回到都城,并任命他為軍師。武王即位,被尊為師尚父。輔佐武王滅殷。文王:姬昌。殷商時諸侯,居于岐山之下。曾被紂囚于羑里,后獲釋,為西方諸侯之長,稱西伯。為武王滅商奠定基業(yè)。
[5]然后合于文王:陶弘景注:“伊尹、呂尚所以就桀、紂者,所以忤之令不疑。彼既不疑,然后得合于真主矣。”
[6]天命之箝:天命的歸向。
譯文
古代那些善于運用“忤合之術”的人,能夠把天子和諸侯都掌控在自己手中,運用“忤合之術”去駕馭他們,使他們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而改變,然后與他們相合。所以,商朝的開國賢臣伊尹,五次接近商湯,五次接近夏桀,他在夏朝得不到賞識,然后選擇商湯侍奉,君臣親密合作;周朝的開國元勛呂尚,三次接近文王,三次進入殷商國都,他在殷商得不到賞識,然后侍奉周文王,君臣親密合作。他們經過多次忤合之后,明白了天命的歸向,所以最后毫無疑慮地投向了新王朝。
非至圣達奧[1],不能御世;非勞心苦思,不能原事[2];不悉心見情,不能成名[3];材質不惠[4],不能用兵;忠實無真[5],不能知人。故忤合之道,己必自度材能知睿,量長短遠近孰不如[6]。乃可以進,乃可以退,乃可以縱,乃可以橫[7]。
注釋
[1]至圣:最聰明、最高尚的人。達奧:通達高深的道理。
[2]原事:窮盡事物的原理。原,推原,推究。
[3]名:事物的名稱。這里用作動詞,命名。
[4]惠:通“慧”,聰慧,聰明。俞樾曰:“惠,讀為慧,古字通。”
[5]忠實:忠于實際。
[6]己必自度材能知睿,量長短遠近孰不如:陶弘景注:“夫忤合之道,不能行于勝己而必用之于不我若,故知誰不如,然后行之也。”自度,估量自己。
[7]“乃可以進”四句:陶弘景注:“既行忤合之道于不如己者,則進退縱橫,唯吾所欲耳。”
譯文
如果不是最聰明最高尚并能通達高深道理的人,就不能治理天下;如果不用心苦苦思考,就不能窮盡事物的原理;如果不全神貫注地觀察事物,就不能成功地給事物命名;如果才能、膽量都不足,就不能統兵作戰(zhàn);如果只是愚昧地忠于實際而沒有真知灼見,就不可能了解別人。所以要運用“忤合”的原則,決定背離誰與歸向誰,一定先要衡量自己的才能與智慧,然后度量他人的優(yōu)劣長短,分析在遠近范圍之內還比不上誰。只有在知己知彼以后再實施,才可以進取隱退,才可以合縱連橫,一切活動自如。
上一篇:《鬼谷子·反應第二》釋義
下一篇:《鬼谷子·抵巇第四》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