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瑪目·朋佐爾(Imam Bonjol,1772-1864),印度尼西亞近代歷史上著名的伊斯蘭教改革家和民族英雄,1821—1837年西蘇門答臘人民抗荷斗爭的領導人。
伊瑪目·朋佐爾原名穆罕默德·沙哈布,出生于西蘇門答臘米南加保一個伊斯蘭教師家庭,自幼受伊斯蘭教教育。當他稍懂伊斯蘭教教義時,就開始幫助父親從事宗教教育,因而取得了彼托·沙里夫的稱號,意為伊斯蘭教師沙里夫。
當穆罕默德·沙哈布開始從事宗教活動時,在米南加保的穆斯林社會已經出現了勢不兩立的兩個宗教集團:一派是伊斯蘭教舊教派,他們因穿著黑衣而又叫做黑衣教派;另一派是新教派,或帕特里教派①,他們因穿著白袍,又稱為白衣教派。伊斯蘭教舊教派代表米南加保王室、封建貴族和部落長老(邦胡魯)的利益,力圖保持米南加保包括封建母系家長制在內的一切舊制度和傳統風俗習慣。帕特里教派則代表正在發展中而在政治上處于無權地位的伊斯蘭教商人階級和傳教士的利益。
早在1803年,剛從麥加朝圣回來的伊斯蘭教傳教士哈只·米斯金等人,便開始在米南加保傳播瓦哈比教義。伊斯蘭教改革運動(即帕特里運動)遂以此為開端而在米南加保蓬勃發展起來。不久,穆罕默德·沙哈布在朋佐爾建立了帕特里教派的一個新中心,自稱伊瑪目·朋佐爾,意為朋佐爾教長。他后來就以這個稱號而聞名于世。
伊瑪目·朋佐爾高舉“純正伊斯蘭教”的旗幟,大力傳播帕特里新教,反對封建貴族和部落長老的腐敗統治,主張用封建父系家長制來替代封建母系家長制,抨擊傳統的舊風俗如斗雞、賭博、抽鴉片等,堅持嚴格遵守伊斯蘭教的原始教義。帕特里教派迅速地由和平傳教發展為暴力傳教,強迫米南加保人民接受新教,并服從如下命令:一天一夜禮拜五次;嚴禁吸煙,吃檳榔,抽鴉片,喝酒,斗雞和賭博;帕特里教徒必須剃光頭,留長胡子,穿白袍,戴白頭巾,脖子上掛著內裝古蘭經的小紅袋,左手持念珠,右手持劍;禁止男人穿絲綢衣服、佩戴金首飾和裸體洗澡:婦女必須穿白袍,蒙上面紗。違者將被處死,財產予以沒收。以伊瑪目·朋佐爾為首的帕特里教派的勢力迅速地擴展到米南加保廣大地區。
帕特里教派的暴力傳教活動,尤其是帕特里教派任意屠殺米南加保王室成員、封建貴族和部落長老,以及沒收他們的財產,把舊教派被俘人員淪為奴隸等等作法,引起了舊教派的強烈憤怒。于是,在米南加保爆發了持久而激烈的宗教戰爭。這場宗教大廝殺,從1805年左右一直進行到1821年。帕特里教派勢如破竹,他們所到之處,封建主族和貴族的世襲領地,以及各部落邦胡魯的權力,皆被剝奪殆盡。到1821年時,伊瑪目·朋佐爾已擁有一支5萬人的軍隊。朋佐爾發展成為米南加保的宗教文化、手工業和商業中心,并建成一座堅固的堡壘。舊教派由于生活腐化,缺乏戰斗力,內部不團結,組織松散,沒有統一的領導等原因,節節敗退,勢力大衰。
1819年,荷蘭重新侵占西蘇門答臘巴東等地。被帕特里教派打得落花流水的舊教派乞援于荷蘭殖民者,企圖依靠荷蘭殖民軍隊來消滅帕特里教派,恢復和保持自己的傳統權利。荷蘭殖民政府為了擴大在蘇門答臘的版圖,培植效忠于荷蘭的封建勢力,抑制乃至消滅伊斯蘭教商人的走私貿易,發展咖啡、胡椒、食鹽的壟斷貿易,也樂意幫助舊教派。1821年2月,荷蘭和米南加保王國(由14名舊教派邦胡魯為代表)簽訂了協定,規定米南加保割讓給荷蘭,荷蘭殖民當局派兵鎮壓帕特里教派。
1821年4月,荷蘭侵略軍開始向帕特里教派發動進攻。帕特里教派受到米南加保人民的擁護,軍民并肩戰斗,奮勇抗擊荷蘭侵略軍。從此,帕特里運動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即從宗教戰爭轉變為反對荷蘭殖民主義的人民起義。起義地區幾乎囊括了米南加保大部分地區。在蘇里特艾爾、西馬旺、武吉西檳榔、塔納達塔爾、林陶、巴東希里爾等戰役中,帕特里起義軍沉重地打擊了荷蘭侵略軍。荷蘭雖然不斷從爪哇增派援軍,仍無力撲滅帕特里起義軍。
荷蘭殖民者為了爭取喘息時間,重新部署兵力,要求同伊瑪目·朋佐爾停戰講和。1824年1月22日,荷蘭與伊瑪目·朋佐爾簽訂了《馬桑和約》,規定帕特里教派與荷蘭政府之間停止敵對行動,保持和平友好,雙方進行自由貿易。不久荷軍違約,向帕特里起義軍發動進攻,戰事又起。1825年7月,蒂博尼哥羅在爪哇發動了抗荷起義。荷蘭殖民者為了集中兵力鎮壓爪哇人民起義,同年11月再次與帕特里教派簽訂《巴東和約》。該條約規定:荷方仍然占據自己的碉堡,以防止當地居民(指新教舊派)之間相互征戰;荷軍和帕特里教派停止相互進攻;荷蘭政府承認帕特里教派諸領袖在林陶、利馬普魯科托、塔拉維和卡芒的統治權;雙方保證商旅和返回家園的逃亡者或難民的安全;荷蘭政府不干涉當地居民的宗教事務和信仰。1826年9月,荷蘭殖民當局把原駐米南加保的5,000名士兵和17名軍官調往爪哇島。在米南加保的荷軍只剩677人,而且分散在17個軍事據點。帕特里教派對荷蘭殖民者不信任,實際上沒有遵守和約關于停止敵對行動的規定,乘此有利時機不斷向舊教派進攻,也經常襲擊荷軍占領區。到1829年,伊瑪目·朋佐爾的勢力已擴展到米南加保北部的曼達希令和巴塔克地區;而荷軍由于兵力不足,在1830年爪哇戰爭結束之前,在米南加保基本上采取守勢。這個時期,帕特里教派內部主張和平傳教的溫和派和堅持暴力傳教的暴力派之間發生日益尖銳的矛盾,而伊瑪目·朋佐爾則在兩派之間左右搖擺。帕特里教派不可能采取一致行動來對付與荷蘭結盟的舊教派,這在客觀上有利于荷蘭保持它在米南加保的地位。
1830年3月爪哇人民起義被鎮壓之后,荷蘭殖民當局迅即調兵遣將,加強對帕特里起義軍的攻勢。1832年荷軍先后占領了起義軍的重要據點阿加姆、朋佐爾和利馬普魯科托。幾乎整個米南加保地區落入荷蘭之手。1832年9月,伊瑪目·朋佐爾被迫同荷軍講和。但和平局面沒有維持多久。荷軍在朋佐爾等占領區橫行霸道,隨意霸占清真寺和老百姓住宅,大肆搶掠,強迫居民從事繁重的勞動,激起了米南加保人民的憤怒。1833年1月,抗荷起義的烈火又在米南加保廣大地區熊熊燃燒。伊瑪目·朋佐爾率領起義軍奪回了朋佐爾。
這時候,原來投敵的舊教派和荷蘭殖民者之間也發生了矛盾。荷蘭殖民者任意干涉部落內政和舊風俗,征收市場稅和各種苛捐雜稅,強迫舊教徒充當苦力,搬運軍需物資和修筑公路、碉堡,強迫他們種植咖啡樹和胡椒樹,并且規定必須低價出售他們的農產品。這些措施引起舊教派的強烈不滿。因此,舊教派和帕特里教派的矛盾有所緩和,他們逐漸聯合抗荷。1833年4月,舊教派和帕特里教派聯合發表《巴卡爾魯榮號召書》,號召兩派人民聯合抗荷。當然,也有一些舊教派頭目死心塌地地充當荷蘭殖民者的走卒。
從1833年9月起,荷軍長期圍困帕特里起義軍最重要的根據地朋佐爾。但由于伊瑪目·朋佐爾領導的帕特里起義軍力量壯大,荷軍對朋佐爾發動的多次進攻都被起義軍擊退了。于是,荷蘭殖民者一方面加緊采取分化瓦解政策,用高官厚祿拉攏收買封建貴族和部落邦胡魯;一方面加強碉堡戰術和壕溝戰術,切斷朋佐爾同其他地區的聯系。1837年8月16日,經過激烈戰斗,荷軍終于攻占朋佐爾。伊瑪目·朋佐爾撤退到梅拉巴克。10月28日,伊瑪目·朋佐爾應荷蘭駐巴東州長弗蘭西斯的“邀請”到巴魯普(今圖朱魯拉)舉行和談。伊瑪目·朋佐爾到達巴魯普時,發現州長沒有到會。全副武裝的荷軍突然包圍和逮捕了伊瑪目·朋佐爾,把他押送到巴東。接著,伊瑪目·朋佐爾被送到巴達維亞(今雅加達),不久被流放到西爪哇的展玉。
伊瑪目·朋佐爾在展玉住了大約一年時間,受到當地伊斯蘭教界人士的歡迎。他利用各種機會繼續宣傳他的宗教信仰。伊瑪目·朋佐爾的這些活動,引起荷蘭殖民當局的恐慌。1839年1月伊瑪目·朋佐爾被流放到印度尼西亞東部的安汶。在流放安汶期間,伊瑪目·朋佐爾寫了一部《回憶錄》,敘述他的生平事跡和帕特里戰爭的經過。后來,他先后被遷移到萬鴉老、庫姆皮、庫加和魯塔克。1864年,伊瑪目·朋佐爾死于魯塔克。享年92歲。
1837年10月伊瑪目·朋佐爾被荷軍逮捕,標志著帕特里戰爭的結束,盡管在一些地方帕特里教徒仍不時進行零星的反抗斗爭。伊瑪目·朋佐爾打著“純正伊斯蘭教”的旗號,反對米南加保的封建貴族勢力。他并不是反對封建制度本身,只是想用封建父系家長制來代替封建母系家長制,提高伊斯蘭教商人和傳教士的政治經濟地位。在起義過程中,以伊瑪目·朋佐爾為首的新興伊斯蘭統治集團乘機掠奪舊教派封建貴族的土地,開采金礦,把被俘的舊教派人員變成自己的奴隸。這說明了伊瑪目·朋佐爾還是奴隸制度殘余的維護者。伊瑪目·朋佐爾在同荷蘭殖民者進行斗爭時,有時表現猶豫動搖,錯過了許多乘勝追擊敵人的良好時機,給荷蘭殖民者以喘息和重整旗鼓的機會。從伊瑪目·朋佐爾的這些弱點和局限性,我們不難窺見帕特里運動最終失敗的內在原因。
伊瑪目·朋佐爾領導的帕特里運動是十九世紀印度尼西亞的重要歷史事件。尤其是1821—1837年帕特里教派的抗荷斗爭,它與爪哇起義(1825—1830年)、亞齊人民抗荷起義(1873—1913年)一起,構成了十九世紀印度尼西亞民族獨立運動的重要內容。伊瑪目·朋佐爾去世后,印度尼西亞人民在朋佐爾為這位民族英雄建立了一座紀念碑,世代緬懷他為民族獨立而建樹的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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