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有卦第十四·《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譯文】《象傳》說:火焰高懸天上(無處不照),象徵“大獲所有”;君子因此在所獲衆多時遏止邪惡、倡揚善行,順從“天”的意志、休美萬物性命。
【注釋】①火在天上,大有——釋《大有》卦上離爲火、下乾爲天之象。《程傳》:“火高在天上,照見萬物之衆多,故爲‘大有’。” ②遏惡揚善,順天休命——休,用如動詞,猶言“休美”,《正義》釋“休命”爲“休美物之性命”。這是說明“君子”觀《大有》之象,悟知在所獲衆多之時,應當不忘止惡揚善,順從“天意”、休美“物命”。《程傳》:“萬物衆多,則有善惡之殊;君子享大有之盛,當代天工,治養庶類。治衆之道,在遏惡揚善而已;惡懲善勸,所以順天命而安羣生也。”
【說明】 《穀梁傳》宣公十六年謂“五穀大熟爲大有年”,正見“大獲所有”之義。《大象傳》“遏惡揚善,順天休命”,則是衍發“火天”明照之象,指出“大有”之時當守正行善。司馬光曰:“火在天上,明之至也。至明則善惡無所遺矣。善則舉之,惡則抑之,上之職也;明而能健,慶賞刑威得其當,然后能保有四方,所以順天美命也。”(《溫公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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