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隨卦第十七·《象》曰:“拘係之”,上窮也。
【譯文】《象傳》說:“拘禁強令附從”,說明上六居位極上、隨從之道窮盡。
【說明】“隨”與“不隨”,相對立而存在。舉世“從善”之際,必有逆其道而行者,則不得不強令歸正。因此本爻有“拘”、“維”、“王用亨于西山”諸象。
【總論】孔子說:“三人行,必有我?guī)熝?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述而》) 充分反映這位古代偉大思想家、教育家虛心向善的美德。《隨》卦所發(fā)“隨從”之義,正是集中體現(xiàn)“從善”的宗旨。卦辭“元亨,利貞”,高度讚美“隨從”之道;“無咎”,又強調(diào)以“正”相隨則無害的觀點。六爻喻義,以初、五最爲美好:初九處下守正,遷善不已;九五居尊中正,竭誠向善——因此這兩爻展示了本卦以“善”爲“隨”的象徵主體,均獲吉祥。至于二、三、四、上諸爻,或有失有得,或守正可以化“兇”爲“無咎”,或受強制才能從正:各見不同的處“隨”情狀,但所發(fā)誠意,皆不離“正”字。可見,《隨》卦義理中蘊含著一項鮮明而含義廣泛的“相隨”原則:不論是人與人關(guān)係中的上隨下、下隨上,己隨人、人隨己,還是日常生活中的朝作晚息、遇事隨時,均當不違正道,誠心從善。此中明顯表露《周易》作者處世、修身的哲學觀念。《孟子·公孫丑下》盛讚“七十子之服孔子”,正與本卦大旨相合,成爲古人極力肯定的“從善”典範。
上一篇:周易·中孚卦第六十一《《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下一篇:周易·損卦第四十一《《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