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序卦傳·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①。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②,故受之以《訟》。訟必有衆起,故受之以《師》;師者衆也。衆必有所比③,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④。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⑤,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⑥。物大然后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⑦。物不可以茍合而已,故受之以《賁》⑧;賁者飾也。致飾然后亨則盡矣⑨,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⑩。有無妄然后可畜(11),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12)。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13);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14),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15);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16),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17),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18),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19);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20);巽者入也。入而后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渙》(21);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22)。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23)。有過物者必濟(24),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25)。
【譯文】有了天地然后萬物纔開始產生。最初充盈天地之間的只有萬物(初生時的綑緼氣息),所以(《周易》首先設定了象徵天地的《乾》、《坤》兩卦,)接著是象徵事物“初生”的《屯》卦;“屯”表示陰陽初交時的孕育之氣充塞滿盈,“屯”的意思又指事物開始萌生。事物初生必然蒙昧無知,所以接著是象徵“蒙穉”的《蒙》卦;“蒙”表示蒙昧,就是事物幼穉的意思。事物幼穉不可不加以養育,所以接著是象徵“需待”的《需》卦;“需”含有需待飲食的道理。面臨飲食問題必然有所爭訟,所以接著是象徵“爭訟”的《訟》卦。爭訟必然要依靠衆人力量的興起,所以接著是象徵“兵衆”的《師》卦;“師”是兵士衆多的意思。凡是事物衆多必然有所比輔,所以接著是象徵“親密比輔”的《比》卦;“比”是比輔的意思。相互比輔必然有所畜聚,所以接著是象徵“小有畜聚”的《小畜》卦。事物相畜聚然后要用禮節規範行爲,所以接著是象徵循禮“小心行走”的《履》卦。循禮小心行走而導致通泰,然后萬事均安,所以接著是象徵“通泰”的《泰》卦;“泰”是安泰亨通的意思。事物不可能終久通泰,所以接著是象徵“否閉”的《否》卦。事物不可能終久否閉,所以接著是象徵“和同于人”的《同人》卦。與人和同,外物必然紛紛歸附,所以接著是象徵“大獲所有”的《大有》卦。大獲所有的人不應當盈滿自傲,所以接著是象徵“謙虛”的《謙》卦。既獲廣大又能謙虛的人必然愉樂,所以接著是象徵“愉樂”的《豫》卦。與人共相愉樂必然有人隨從,所以接著是象徵“隨從” 的《隨》卦。以喜悅之心隨從于人的必然有所用事,所以接著是象徵“拯弊治亂”的《蠱》卦;“蠱” 含有拯治事務的意思。能夠拯治事務而后功業可以盛大,所以接著是象徵“高臨”于衆人的《臨》卦;“臨”含有功業盛大而居高治下的意思。事物尊高盛大然后可以受人觀仰,所以接著是象徵“觀仰”的《觀》卦。可以受人觀仰而后上下有所融合,所以接著是象徵“齧合”的《噬嗑》卦;“嗑”是相合的意思。事物不能草率交合,所以接著是象徵“文飾”的《賁》卦;“賁” 是文飾的意思。過分致力于文飾然后亨通的路途就窮盡了,所以接著是象徵“剝落”的《剝》卦;“剝”是剝落窮盡的意思。事物不可能終久窮盡,剝落窮盡于上就導致回復于下,所以接著是象徵“回復”的《復》卦。能回復正道就不致于胡作妄爲,所以接著是象徵“不妄爲”的《無妄》卦。能夠不妄爲然后可以畜聚外物,所以接著是象徵“大爲畜聚”的《大畜》卦。事物大爲畜聚然后可以施用于頤養,所以接著是象徵 “頤養” 的《頤》卦;“頤”是頤養的意思。沒有充足有余的頤養就不可能振作興動,所以接著是象徵“大爲過甚”的《大過》卦。事物不能終久過甚,過極必險所以接著是象徵“險陷”的《坎》卦;“坎” 是險陷的意思。遭遇險陷必然要有所附麗才能獲援脫險,所以接著是象徵“附麗”的《離》卦;“離”是附麗的意思。
有了天地然后纔有萬物,有了萬物然后纔有男性女性,有了男性女性然后纔能配成夫婦,有了夫婦繁衍后代然后纔產生父子,有了父子然后(人類發展愈多,須加治理)纔出現了君臣,有了君臣然后纔產生上下尊卑的名分,有了上下尊卑的名分然后禮義纔有所安置。(象徵“交感”的《咸》卦所揭示的)夫婦道理不能不恒久存在,所以(《咸》卦之后) 接著是象徵“恒久”的《恒》卦;“恒”是恒久的意思。事物不可能長久安居于一個處所,所以接著是象徵“退避”的《遯》卦;“遯” 是退避遠去的意思。事物不能終久退避(必將重新振興盛大),所以接著是象徵“大爲強盛” 的《大壯》卦。事物不可能終久安守壯盛而無所進取,所以接著是象徵“晉長” 的《晉》卦;“晉”是晉長昇進的意思。往前進取必然有所損傷,所以接著是象徵“光明殞傷” 的《明夷》卦;“夷” 是損傷的意思。在外遭受損傷的人必然要返回家中(以求家庭溫暖的慰藉),所以接著是象徵“一家人”的《家人》卦。家庭(成員都是至親,要是失于節制,蕩檢踰閑,將會)流于窮困必然要產生種種乖背睽違的事端,所以接著是象徵“乖背睽違”的《睽》卦;“睽” 是乖背睽違的意思。事物乖背睽違必然導致蹇難,所以接著是象徵“蹇難”的《蹇》卦;“蹇”是蹇難的意思。事物不可能終久蹇難,所以接著是象徵“舒解”的《解》卦;“解”是舒緩解散的意思。過于舒緩必然有所損失,所以接著是象徵“減損”的《損》卦。能夠不斷自我減損(施益他人)必然也受人增益,所以接著是象徵“增益”的《益》卦。增益不止必然滿盈流潰而被斷然決除,所以接著是象徵“決斷”的《夬》卦;“夬”是決斷(清除邪惡)的意思。決斷(清除邪惡)必然有所喜遇,所以接著是象徵“相遇”的《姤》卦;“姤”是相遇的意思。事物相遇而后會聚,所以接著是象徵“會聚”的《萃》卦;“萃”是會聚的意思。會聚而能上進就叫作上升,所以接著是象徵“上升” 的《升》卦。上升不止必然要困窮,所以接著是象徵“困窮”的《困》卦。困窮于上的必然要返歸于下(以求安居),所以接著是象徵“水井”的《井》卦。水井的道理(歷久必穢),不能不變革整治,所以接著是象徵“變革”的《革》卦。變革事物沒有比鼎器(化生爲熟)更顯著的,所以接著是象徵“鼎”器的《鼎》卦。主持鼎器的人沒有比長子更適合的,所以接著是象徵權威“雷動”的《震》卦;“震”是雷震奮動的意思。事物不能終久奮動,應當適當抑止,所以接著是象徵“抑止”的《艮》卦;“艮”是抑止的意思。事物不可能終久抑止(必將逐漸前進),所以接著是象徵“漸進”的《漸》卦;“漸”是漸進的意思。漸進必將有所依歸,所以接著是象徵“嫁出少女”的《歸妹》卦。事物獲得依歸必然豐大,所以接著是象徵“豐大”的《豐》卦;“豐”是豐大的意思。窮極豐大的人必將喪失安居的處所,所以接著是象徵“行旅”的《旅》卦。行旅而無處容身(必然要順從于人纔能進入客居處所),所以接著是象徵“順從”的《巽》卦;“巽”含有順從則能入的意思。進入適宜的居所而后心中欣悅,所以接著是象徵“欣悅”的《兌》卦;“兌”是欣悅的意思。心中欣悅而后能推散其所悅,所以接著是象徵“渙散”的《渙》卦;“渙”是渙發離散的意思。事物不能終久無節制地渙發離散,所以接著是象徵“節制”的《節》卦。有所節制就應當用誠信來守持,所以接著是象徵“中心誠信”的《中孚》卦。堅守誠信的人必然要過爲果決地履行職責,所以接著是象徵“小有過越”的《小過》卦。(美善的行爲)有所過越者辦事必能成功,所以接著是象徵“事巳成”的《既濟》卦。事物的發展不可能窮盡(成功之后又將帶來新的未成功因素),所以接著是象徵“事未成”的《未濟》卦作爲《周易》六十四卦的終了。
【注釋】①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受,承繼,《廣雅·釋詁》“受,繼也”;“受之以”,猶言“接著是”。這幾句說明《周易》六十四卦以《乾》、《坤》居首,象徵天地化生萬物;繼之以《屯》卦,象徵事物“初生”的情狀。“盈”,謂天地始交,將生萬物,其陰陽和合之氣絪緼充盈(參見《屯》卦譯注,以下諸卦名義均倣此,不另注)。案,《序卦傳》敘述六十四卦次序相承的意義,依卦名爲說,有時只取某卦名義的一方面。因此,卦名的完整涵義當以原卦所釋爲準。《周易玩辭》:“‘屯’不訓‘盈’也。當《屯》之時,剛柔始交,天地絪緼,雷雨動蕩,見其氣之充塞也,是故謂之‘盈’爾。故謂之‘盈’者,其氣也;謂之 ‘物之始生’者,其時也;謂之‘難’者,其事也。” ②飲食必有訟——此句猶言人類一旦出現生活資料的分配問題,便隨著導致爭訟。《韓注》:“夫有生則有資,有資則爭興也。”③衆必有所比——《韓注》:“衆起而不比,則爭無由息;必相親比,而后得寧也。” ④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韓注:“否則思通,人人同志; 故可出門同人,不謀而合。” ⑤以喜隨人者必有事——喜,謂喜悅、樂意。此句指樂于隨人者必當有所用事,發下文“蠱者,事也”之義。《漢上易傳》:“臣事君,子事父,婦事夫,弟子事師,非樂于所事者其肯隨乎? ” ⑥臨者大也——《周易玩辭》曰:“‘臨’不訓‘大’。‘臨’者以上臨下,以大臨小。凡稱‘臨’者,皆大者之事也,故以‘大’ 釋之。” ⑦可觀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噬嗑”謂“齧合”,此處偏重取“嗑” 義。《韓注》:“可觀則異方合會也。”案,“噬嗑”取“嗑”義,與下文“明夷”取“夷”義相類,均以卦名意義之一端爲說。⑧物不可以茍合而已,故受之以《賁》——這兩句說明文飾的重要性,反映古人“尚文”的思想。《韓注》:“物相合則須飾以脩外也。”《東坡易傳》:“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際,所謂‘合’也。直情而行謂之‘茍’,禮以飾情謂之‘賁’。”⑨致飾然后亨則盡矣——此句即《賁》上六“白賁,無咎”之義,體現古人既“尚文”又“重質”的辯證觀念。《韓注》:“極飾則實喪也。”《折中》引張栻曰:“賁飾則貴于文;文之太過,則又滅其質,而有所不通。故致飾則亨有所盡。”案,以上幾句可以看出《序卦傳》作者的美學觀點。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此明去邪復正之義。周敦頤《通書》曰:“不善之動,妄也;妄復,則無妄矣;無妄則誠矣,故《無妄》次《復》。”(11)有無妄然后可畜——可畜,含有畜聚美德的意義。《折中》引閻彥升曰:“無妄然后可畜,所畜者在德。”(12)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養,指充分的頤養。這兩句說明先有充足過厚的頤養以爲基礎,然后興動以應大事,必有大爲過人的非凡之舉。《韓注》:“不養則不可動,養過則厚。”《正義》:“鄭玄云:‘以養賢者,宜過于厚。’王輔嗣注此卦云‘音“相過”之“過”。’韓氏云‘養過則厚’,與鄭玄、輔嗣義同。”《折中》引姜寳曰:“無所養則其體不立,不可舉動以應大事;惟養充而動,動必有大過人者矣。”(13)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這是兼合《咸》、《恒》兩卦而言。《咸》卦明“交感”,即“夫婦之道”;《恒》卦謂恒久,則此道永恒不可移易。《集解》引鄭玄曰:“言夫婦當有終身之義;夫婦之道,謂《咸》、《恒》也。”案,此段言下經卦序,與前段言上經卦序判然區分。《韓注》引前人關于上經明“天道”、下經明“人事”之論,以爲不切《易》義,指出上下經均是“錯綜天人,以效變化”,未嘗有偏,此說似可取(參閱《咸》卦譯注)。(14)家道窮必乖——此謂家道失節,則至窮乖。《韓注》:“室家至親,過在失節。”《集解》引崔憬曰:“婦子嘻嘻,過在失節;失節則窮,窮則乖。”《纂疏》:“嘻嘻失節,必至蕩檢踰閑,而家道窮矣;窮則家人乖離。” (15)益而不巳必決,故受之以《夬》——決,兼含潰決與決除之義;夬,即決斷清除,這兩句說明增益不已必致盈溢流潰而被決除,即轉“益”爲“損”。《韓注》:“益而不已則盈,故必決也。”《周易集說》:“益而不巳則所積滿盈,故必決”;“《益》之后繼以《夬》,高岸爲谷之意也。”(16)決必有所遇——指決除邪惡必有喜遇,發下文《姤》卦名義。《韓注》:“以正決邪,必有喜遇也。”(17)聚而上者謂之升——《南軒易說》:“天下之物,散之則小;合而聚之,則積小以成其高大,故聚而上者升也。”(18)井道不可不革——《韓注》:“井久則濁穢,宜革易其故。”(19)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鼎”義有二:既爲烹飪之器,又爲象徵權力的法器;前文“革物”取烹飪義,此處“主器”則取法器義。“震”又有“長男”象(見《說卦傳》),故此處專明長子主權,亦取卦義一端之例。《程傳》:“震爲長男,故取主器之義,而繼《鼎》之后;長子,傳國家,繼位號者也,故爲主器之主。《序卦》取其一義之大者。” (20)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含有 “順則能入” 的意義。《集解》引韓康伯曰:“旅而無所容,以巽則得所入也。” (21)說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渙》——散,指推散其 “說”(即“悅”)以及于人,發下句《渙》卦名義。從廣義看,又可引申爲學有所成則悅而推散于人。《韓注》:“說不可偏係,故宜散也。”《南軒易說》:“惟說于道,故推而及人;說而后散,故受之以《渙》。” (22)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此言“節”與“信”相互關聯。《韓注》:“孚,信也。既已有節,則宜信而守之。” (23)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此言履行誠信,不妨小有過越;即行信必果之意。《折中》引項安世曰:“有其信,猶《書》所謂‘有其善’(案,見《尚書·說命》),言以此自負而居有之也。自恃其信者,其行必果,而過于中。” (24)有過物者必濟——此發《小過》卦名義,兼言下文《既濟》之旨。《韓注》:“行過乎恭,禮過乎儉,可以矯世厲俗,有所濟也。” (25)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這是說明事物雖有“既濟”之時,但以發展的眼光看,“既濟”中必含有“未濟”的因素,因此《周易》最后一卦以《未濟》告終。此中寓意,既明事物發展未有窮盡,又勉人不可因成功而固步自封。《韓注》:“有爲而能濟者,以己窮物者也;物窮則乖,功極則亂,其可濟乎?故受之以《未濟》也。”
【總論】《序卦傳》是分析《周易》六十四卦的編排次序,并揭示諸卦前后相承的意義。
全文分爲兩段:前段敘上經卦次,后段敘下經卦次。此篇創作宗旨及命名之義,孔穎達認爲:“六十四卦分爲上下二篇,其先后之次,其理不見,故孔子就上下二經,各序其相次之義,故謂之《序卦》焉。”(《正義》)
文中以簡約的語言概括諸卦名義,有與卦義切合者,有僅取其一端爲說者,目的均在揭明卦與卦之間的有機聯繫,而不在于闡析各卦的完整意義。韓康伯指出:“《序卦》之所明,非《易》之蘊也。”(《正義》引)蘇軾也說:“《序卦》之論《易》,或直取其名而不本其卦者多矣,若賦詩斷章然,不可以一理求也。”(《東坡易傳》)
《序卦傳》在分析六十四卦序次之理的同時,集中揭示了事物“相因”、“相反”的兩種發展規律。如“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入而后說之,故受之以《兌》”,即指明事物沿正面的趨勢進展;“損而不已必益”,“益而不已必決”,則指明事物向相反的方面轉化。蔡清曰:“《序卦》之義,有相因者,有相反者。相反者,極而變者也;相因者,其未至于極者也。總不出此二例。”(《折中》引)文中釋義儘管簡約,但卦次編排的原理,作者的辯證哲學觀點,均得到顯明的反映。可以說,《序卦傳》是一篇頗具哲理深度的六十四卦推衍綱要。
《序卦傳》還披露了一個客觀事實:今本六十四卦的卦序及上下經的區分,是相沿巳久的。張載曰:“《序卦》相受,圣人作《易》當有次序。”(《橫渠易說》)項安世曰:“《易》之稱上下經者,未有攷也。以《序卦》觀之,二篇之分,斷可知矣。”(《周易玩辭》)兩人所論,正是基于上述事實而發。當然,《周易》創定之初,卦次是否如此編排,上下經是否如此區分,尚待將來學術界的進一步攷證。
應當指出,馬王堆帛書《周易》的卦序,與《序卦傳》所列爲兩種不同的體例。帛書六十四卦以上卦爲綱、下卦爲目排列,此種排列方式比較便于檢索,當是后人爲了占筮實用而作的改編(見《馬王堆帛書六十四卦釋文》及張政烺《帛書六十四卦跋》,兩者均載《文物》一九八四年第三期)。然而,經過改編的帛書卦序,各卦之間已不復存在哲理的聯繫;因此,對于攷究《序卦傳》的敘《易》原理,就沒有什麼用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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