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通判焦土復影
清初,武康縣(當時屬浙江湖州府)有個山民叫劉通,因為與兄長劉衡爭奪家產發生斗毆,把劉衡打昏后,一不做,二不休,索性用斧子把他劈死。為了滅跡,他又將兄長的尸體火化了。一切安排妥當后,穿上喪服,上縣衙報案去了。
劉通向武康縣通判王繭庵磕拜后,哭道:“我兄前日被一只吊睛白額大虎咬死,那虎常出沒在山間,懇請大人派遣獵手為民除害。”
王通判想:“如果他的哥哥真的被虎所傷,何必匆忙火化尸體呢?”但他不動聲色地說:“既然尸體已火化,此事也就了結了,你可以回去了。至于派遣獵手之事,本官自有安排。”
劉通見官府不深究下去,很是高興,立即回家去了。
第二天,王繭庵帶幾個差役去山里查訪。在峰巒重疊的群山叢中轉了一天,才找到了劉通。劉通一見王繭庵來調查劉衡死因,大驚失色。王繭庵見他神色驚慌,更覺得應把劉衡的死因查清。
面前是一片焦土,這是劉衡火化的地方。王繭庵問劉通的鄰居,劉衡是不是被虎咬死的,鄰居們回答說:“我們沒看見劉衡被虎所傷,是劉通告訴我們的。”
王繭庵帶領差役搜查了劉通的住所,在角落里發現了一把斧子,上面有血點,王繭庵說:“這是殺人的兇器!”
劉通臉色沮喪,但他不肯服罪。
王繭庵說:“我可以讓你心服口服!”他吩咐在火化尸體的地上燒炭,并撒上芝麻。過了一會,又把炭塊掃去。這時,原來從尸體上流出來以后凍結的脂肪因受熱而開始融化,芝麻也因受熱而爆裂滲油,兩相融合交流后,焦土上就呈現出一具人體的形狀,看上去手、腳以及肢體都齊全。左肋下爆裂了芝麻數十粒,肚臍等幾處要害的地方所爆裂的芝麻,有的多,有的少,都是受傷的地方。王繭庵指著左肋及肚臍等幾個地方,說:“你在這幾個地方砍了幾斧頭,這是很明顯的事!”
在精明的法官面前,罪狀已無法隱瞞了,劉通只得“撲通”跪倒在地,供認了犯罪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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