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帶來的血光之災
——直面清朝文字獄
清朝文字獄延續百余年,其間遭到迫害的文人不計其數。而在這些慘遭迫害的文人中,大多數是以“欲加之罪”陷入刑獄,含冤枉死的。清朝文字獄的陷害手法五花八門,或牽強附會,或斷章取義,或捕風捉影,一樁樁荒唐而殘酷的案子譜寫成中國歷史上一曲哀婉的文化悲歌。
屢興大獄鑄冤魂
所謂文字獄,是指統治者以知識分子的著作悖逆、用語犯禁為由或直接摘取字句羅織罪名,設置刑獄迫害知識分子。文字獄自古就有,到了明清時期尤為嚴重,其中又以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最盛。康熙年間興文字獄20余起,雍正帝在位僅13年也興文字獄近20起,乾隆年間發生文字獄多達130余起,其中有47起案件判凌遲處死和家人連坐。
康熙年間,最著名的文字獄是“《明史》案”。浙江湖州人莊廷購得明末朱國楨所撰的《明史》,作為自己的著作出版。書中論及明末清初的歷史時使用了南明年號,并稱清軍為“夷寇”。后來,一個叫吳之榮的知縣敲詐莊家未遂,便將此事揭發出來。因《明史》案被牽連入獄的達到幾千人。康熙二年(1663),直接參與校對、刊印、售賣甚至買書的加上莊氏一門男子70余人都被判了死刑。其中18人被判凌遲處死;已死的莊廷被挖出并斷頭戮尸;其父莊允城死于獄中,被剁成肉醬;時任知府被判絞刑;前任知府畏罪自殺后,仍被從棺材中拖出砍為36塊。“《明史》案”開了以“逆書”挾私報復的先河,此后類似案件頻發,如康熙末年的“《南山集》案”、乾隆年間的“《字貫》案”等。
雍正年間,翰林院庶吉士徐駿在奏章中將“陛下”寫為“狴下”,令雍正帝大怒。后來,雍正帝派人追查徐駿的著作,發現了“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等詩句,便認定徐駿暗諷清朝統治者,且有復辟明朝之心,當即判處斬立決。內閣學士、禮部侍郎查嗣庭充任江西鄉試主考官時,借《易經》、《詩經》典故出題,有“維民所止”字樣。雍正帝看后認為查嗣庭居心叵測,竟敢讓“雍正去頭”,便下令將查嗣庭逮捕入獄。他的親族中也有不少人受到株連。其后,查嗣庭死于獄中,仍被斬首戮尸。
乾隆年間出現了一份假冒忠臣孫嘉淦之名寫的奏稿,直接批評乾隆帝施政不當,在各省傳抄很廣。乾隆帝獲悉后大發雷霆,下令各省追查元兇。結果全國大動干戈地查了一年仍沒有結果,最后竟找了一些無辜文人治罪。這就是轟動一時的“偽孫嘉淦奏稿案”。乾隆后期,江蘇文人徐述夔寫作的《一柱樓詩集》被告發,其中有“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等句子。此時徐述夔已經去世,乾隆帝仍以此大做文章,將與徐述夔和詩集有關的人統統治罪。乾隆帝的寵臣沈德潛只因生前曾為徐述夔作傳,竟然被開棺碎尸。
一曲文人的悲歌
歷代文字獄原本只針對忤逆帝王或存心謀反的文字,而清朝文字獄除此之外,還特別重視漢族文人表達民族氣節、貶損滿族等方面的文字。清朝統治者入主中原后,非常擔心漢人的民族認同問題,對于漢族文人指責統治者“不修孔孟之學”、“發自蠻荒之地”等論調尤為忌諱。因此,清朝大興文字獄,一是為了加強思想控制,禁止人們抨擊當局、表達對朝政的不滿;二是為了壓抑漢人的民族主義情緒,削弱漢族文人的氣節。于是,有些文人盡管并無忤逆言辭,只要表現出一點民族氣節也會被論罪;有些文人的著作硬生生被曲解為歧視滿族,統治者借此“殺一儆百”,令天下緘口、人人自危。
隨著文字獄越發瘋狂,朝臣、百姓紛紛借文字獄報復仇家、清除異己,“逆書”、“逆詩”不斷涌現,皇帝也往往難辨是非,從而造成冤獄橫生。甚至連皇帝也常借文字獄除掉心頭大患,如雍正帝懲辦年羹堯,定罪就有“狂悖”一條。到了乾隆末年,文字獄才逐漸平息。這曲文人的悲歌終于落幕,然而此時的清王朝已是“萬馬齊喑究可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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