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烈妻陳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唐烈妻陳氏》人物故事小傳
唐烈妻子陳氏,崇禎十年,和丈夫一塊兒避戰亂于山寨中。后被賊人沖散,因無法與丈夫和孩子相聚,不肯躲起來,遂被賊人抓獲,并遭殺害。
〔正 史〕
唐烈妻陳氏。烈,孝感諸生。崇禎十年,從夫避難山砦。①賊突至,夫與子俱散,陳獨行山谷間,砦人曰:“非唐氏嫗乎?事迫矣,可急入保。”陳問夫與子未至,曰:“未也。”陳泣曰:“我煢煢②一婦人,靡因③而至。諸君雖憐而生④我,我何面目安茲⑤土耶!夫存亡未知,依人以生不貞,棄夫之難不義。失貞與義,何以為人!吾其行⑥也。”卒不入。已,賊至,逼去不從,大罵死。
《明史·列女傳》
[注 釋]
①砦(zhai):通“寨”,山砦,即“山寨”也。②煢煢:煢(qiong),孤零貌。《左傳·哀公十六年》:“煢煢,余在疚。”③靡因:靡(mi),意為“無”,陶潛《自祭文》:“勤靡余勞,心有常閑。”因:依靠。靡因,為無依無靠之意。④生:使活,養活。⑤茲:這。⑥行(xing):實行,執行(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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