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畬母》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李畬母》人物故事小傳
唐朝監察御史李畬的母親,是一位有見識且正直無私的女性。御史臺督察百官,各部門難免要盡量拉攏。李畬身為御史,也在被討好之列。因而在發給祿米的時候,能得到不少實惠。但李母并不貪小便宜,而且嚴厲地批評了兒子。這件事傳開后,讓其他御史都感到羞愧。
[正 史]
李畬母者,失其氏。有淵識①。畬為監察御史②,得稟米③,量之三斛④而贏⑤,問于史⑥,曰:“御史米,不概⑦也。”又問車庸⑧有幾,曰:“御史不償⑨也。”母怒,敕歸余米,償其庸,因切責⑩畬。畬乃劾倉官,自言狀(11),諸御史聞之,有慚色。
《新唐書·列女傳》卷二○五
[注 釋]
①淵識:深遠的識見。②監察御史:官名。隋代始置。唐時御史臺分為三院,其中監察御史屬察院,掌分察百官,巡按州縣。歷代沿置。③稟(lin)米:祿米。④斛(hu):容量單位。古時10斗為一斛,南宋末年改5斗一斛。⑤贏:有余。⑥史:指負責送米之下級佐吏。⑦不概:不平量。概,量米粟時刮平斗斛用的木板。引申為刮平,削平。⑧車庸:車馬錢。庸,通“傭”。⑨不償:不用給。⑩切(qie)責:嚴詞斥責。(11)狀: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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