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金貞》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歐陽金貞》人物故事小傳
歐陽金貞,江夏人,隨父歐陽梧熟讀《孝經》、《列女傳》諸書。后來許嫁羅欽仰,不幸羅墮水溺死,時金貞剛剛14歲,痛哭欲投河相從,被父母制止,又想上吊,復被勸止,于是割發為信隨羅欽仰葬,到夫家侍奉婆婆,待婆婆死后,仍守節不嫁,直到60歲去世。
[正 史]
江夏歐陽金貞者,父梧,授《孝經》、《列女傳》。稍長,字①羅欽仰,從梧之官柘城。梧艱②歸,舟次③儀真,欽仰墮水死。金貞年甫十四,驚哭欲赴水從之,父母持不許。又欲自縊,父母曰:“汝未嫁,何得爾?”對曰:“女自分無活理,即如父母言,愿終身稱未亡人。”大聲哀號不止。及殮,剪發系夫右臂以殉。抵家,告父母曰:“有婦,以事姑也。姑既失子,可并令無婦乎?原歸羅,以畢所事。”父母從之。后父知廣元縣④,姑病卒,女乃歸寧。有諷他適⑤者,曰:“事姑畢矣,更何待?”女曰:“我昔殮羅郎時,有一束發纏其手,誰能掘冢開棺,取發還我,則易志矣?!彼熘埂I姜毰P一樓,年六十余卒。
《明史·列女傳》
[注 釋]
①字:婦女婚嫁。②艱:父母喪。③次:臨時駐扎和住宿。《左傳·僖公四年》:“師退,次于召陵?!雹苤獜V元縣:做廣元知縣。知……縣,是一種習慣說法。⑤他適: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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