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氏常哥》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耶律氏常哥》人物故事小傳
耶律常哥自幼聰明伶俐,舉止端莊。長大后品行美好無瑕,并發誓終生不嫁。常哥善于賦詩作文,對歷史和時政都有精辟的見解,深得皇上賞識。常哥不僅是個才女,而且是個烈女:她不畏權貴,曾用回文詩譏諷權貴乙辛;她重感情,哥哥被貶鎮州后,她與之相依為命;她忠于太子,太子被害后,她悲痛欲絕。
[正 史]
耶律氏,太師適魯之妹,小字常哥。幼爽秀,有成人風。及長,操行修潔,自誓不嫁。能詩文,不茍作。讀《通歷》①,見前人得失,歷能品藻②。
咸雍③間,作文以述時政。其略曰:“君以民為體,民以君為心。人主當任忠賢,人臣當去比周④;則政化平,陰陽順。欲懷遠,則崇恩尚德;欲強國,則輕徭薄賦。四端五典為治教之本,六府三事實生民之命。淫侈可以為戒,勤儉可以為師。錯枉⑤則人不敢詐,顯忠則人不敢欺。勿泥空門,崇飾土木;勿事邊鄙,妄費金帛。滿當思溢,安必慮危。刑罰當罪,則民勸善。不寶遠物,則賢者至。建萬世磐石之業,制諸部強橫之心。欲率⑥天下,則先正身;欲治遠,則始朝廷。”上稱善。
時樞密使⑦耶律乙辛⑧愛其才,屢求詩,常哥遺以回文⑨。乙辛知其諷己,銜⑩之。大康三年(11),皇太子坐事,乙辛誣以罪,按無跡(12),獲免。會兄適魯謫鎮州(13),常哥與俱,常布衣疏食,人問曰:“何自若如此?”對曰:“皇儲(14)無罪遭廢,我輩豈可美食安寢。”及太子被害,不勝哀痛。年七十,卒于家。
《遼史·列女傳》
[注 釋]
①《通歷》:書名,唐馬總撰,一稱《通紀》。②品藻:猶評論,品題。③咸雍:遼道宗耶律洪基年號。公元1065—1074年。④比周:比,與壞人勾結;周,與人團結;比周連用,義同比,指植黨營私。⑤錯枉:廢棄彎曲的意思,此處“錯”用作動詞,枉用作名詞。后面出顯的“顯忠”也是同樣的結構。⑥率:此處作動詞,意為“作……的表率”。⑦樞密使:樞密院長官,掌軍國機務、兵防之政令,出納密令。⑧耶律乙辛:遼大臣。遼道宗時,任南院、北院樞密使,掌兵權,權勢極大。他先誣皇后,后拘太子,并陰謀殺害太子夫婦。后因犯事,想通宋反叛,被縊殺。⑨回文:即回文詩,雜體詩名。一般指可以倒讀之詩。⑩銜:意為“含”,引申為藏在心中,也指懷恨。(11)大康三年:公元1077年。大康:遼道宗年號,公元1075年—1077年。(12)按無跡:經調查而沒有證據。(13)鎮州:州名,治所在今天蒙古共和國內。(14)皇儲:即王儲,君主國的王位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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