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順帝皇后梁妠》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漢順帝皇后梁妠》人物故事小傳
梁妠(公元115—150年),出身世宦家庭。少善女紅,喜讀《論語》、《韓詩》和史書,并時以歷代孝女事跡鞭策自己,以為榜樣。
13歲入宮。17歲被漢順帝冊封為皇后。順帝死,沖帝、質帝相繼立,以其年幼,梁后以皇太后身分臨朝秉政。時東漢階級矛盾、民族矛盾日益尖銳,賦稅繁重,國窮民困。梁太后在秉政初依靠梁氏外戚,尚能拔擢忠良,務崇節儉,撐持危局。但梁氏外戚集團野心迅速膨脹,大將軍梁冀廢立皇帝,專權擅政,陷害賢臣。與此同時,宦官勢力在梁太后的優容下也很快發展起來。成為當時及后來東漢社會的又一個動亂之源。及至臨死前,梁太后仍未認識到自己在重用外戚和宦官勢力方面的重大失誤。
〔正 史〕
順烈梁皇后諱妠,大將軍商之女,恭懷皇后弟之孫也。后生,有光景之祥。少善女工,好《史書》,九歲能誦《論語》,治《韓詩》,大義略舉。常以列女圖畫置于左右,以自監戒。父商深異之,竊謂諸弟曰:“我先人全濟河西,所活者不可勝數①。雖大位不究,而積德必報。若慶流子孫者,倘興此女乎?”
永建三年②,與姑俱選入掖庭,時年十三。相工茅通見后,驚,再拜賀曰:“此所謂日角偃月,相之極貴,臣所未嘗見也。”太史卜兆得壽房,又筮得《坤》之《比》③,遂以為貴人。常特被引御,從容辭于帝曰:“夫陽以博施為德,陰以不專為義④,螽斯則百,福之所由興也⑤。愿陛下思云雨之均澤,識貫魚之次序⑥,使小妾得免罪謗之累。”由是帝加敬焉。
陽嘉元年⑦春,有司奏立長秋宮⑧,以乘氏侯商先帝外戚,《春秋》之義,娶先大國,梁小貴人宜配天祚,正位坤極。帝從之,乃于壽安殿立貴人為皇后。后既少聰惠,深覽前世得失,雖以德進,不敢有驕專之心,每日月見謫,輒降服求愆。
建康元年⑨,帝崩。后無子,美人虞氏子炳立,是為沖帝。尊后為皇太后,太后臨朝。沖帝尋崩,復立質帝,猶秉朝政。
時楊⑩、徐(11)劇賊寇擾州郡,西羌、鮮卑及日南(12)蠻夷攻城暴掠,賦斂煩數,官民困竭。太后夙夜勤勞,推心杖賢,委任太尉李固等,拔用忠良,務崇節儉。其貪叨罪慝,多見誅廢。分兵討伐,群寇消夷。故海內肅然,宗廟以寧。而兄大將軍冀鴆殺質帝,專權暴濫,忌害忠良,數以邪說疑誤太后,遂立桓帝而誅李固。太后又溺于宦官,多所封寵,以此天下失望。
和平元年(13)春,歸政于帝,太后寢疾遂篤,及御輦幸宣德殿,見宮省官屬及諸梁兄弟。詔曰:“朕素有心下結氣,從間以來,加以浮腫,逆害飲食,寢以沉困,比使內外勞心請禱。私自忖度,日夜虛劣,不能復與群公卿士共相終竟。援立圣嗣,恨不育養,見其終始。今以皇帝、將軍兄弟委付股肱,其各自勉焉。”后二日崩。在位十九年,年四十五(14)。合葬憲陵。
《后漢書》卷一○下
〔注 釋〕
①所活者不可勝數:唐李賢注:商曾祖統,更始二年補中郎將、酒泉太守,使安集涼州。時河西擾亂,眾議以統素有威信,乃推統與竇融共完全五郡。②永建三年:公元128年。永建為漢順帝使用的第一個年號。③《坤》之《比》:《易·坤卦》六五爻變而之《比》,《比》九五爻,《易傳·象》解釋說:“顯比之吉,位正中也。”九五居正得其位,所以大吉。④“夫陽”句:陽以博施為德:陽,指皇帝,意謂皇帝應向后宮妃嬪“普降雨露”,不應專寵一女。陰以不專為義;陰:指皇帝的妃嬪;不專:指不妒忌;義:道義。⑤“螽斯”句:《詩·國風·序》:“言后妃若螽斯不妒忌,則子孫眾多也。”⑥貫魚:《易·剝》:“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剝》,《坤》下《艮》上,五陰爻一陽爻,陰爻在下,駢頭相次,形似貫魚。⑦陽嘉元年:公元132年。陽嘉是漢順帝使用的第二個年號。⑧長秋宮:東漢皇后之寢宮,也可代指皇后。故奏立長秋宮為奏立皇后之義。⑨建康元年:公元144年。建康是漢順帝使用的最后一個年號。⑩楊:即揚州,治所在今安徽和縣。(11)徐:即徐州,治所在今山東郯城。(12)日南:郡名,在今越南境內。(13)和平元年:公元150年。和平為漢桓帝使用的第二個年號。(14)年四十五:此處記梁皇后年齡有誤。按本傳云梁后于永建三年(公元128年)入宮,年13歲,其生年應為元初二年(公元115年),至和平元年(公元150年)死去,應為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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