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興宗耶律宗真》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遼興宗耶律宗真》人物故事小傳
遼興宗耶律宗真,字夷不堇,小字只骨。圣宗長子,母欽哀皇后蕭氏。遼開泰五年(公元1016年)生,重熙二十四年(公元1055年)卒,終年40歲。
耶律宗真自幼由齊天皇后收養,3歲受封梁王,太平元年(公元1021年)立為皇太子,圣宗死后即帝位。興宗初政僅16歲,由其母皇太后攝國政。欽哀皇太后為了獨掌大權,囚禁齊天皇后于上京,又迫其自殺。欽哀皇太后意欲廢長子興宗而立幼子重元,興宗先發制人,將母親軟禁慶州,粉碎了政變。
興宗沿襲其父的既定政策,要挾北宋歸還瓦橋關以南10縣地,又離間黨項部落,結好西夏,迫使元昊向遼謝罪。興宗雅好儒術,陶醉中原文化,多用漢人任職,引起契丹貴族不滿,使統治集團內部日趨分裂。興宗死后葬附慶陵,謚曰興宗神圣孝章皇帝。
[正史]
興宗神圣孝章皇帝,諱宗真,字夷不堇,小字只骨。圣宗長子,母曰欽哀皇后蕭氏。上始生,齊天皇后取養之。幼而聰明,長而魁偉,龍顏日角,豁達大度。善騎射,好儒術,通音律。三歲封梁王,太平元年冊為皇太子,十年六月判北南院樞密使事。
十一年夏六月己卯,圣宗崩,即皇帝位于柩前。壬午,尊母元妃蕭氏為皇太后。甲申,遣使告哀于宋及夏、高麗。是年,御宣政殿放進士劉貞等五十七人。辛卯,大赦,改元景福。乙未,奉大行皇帝梓宮,殯于永安山太平殿。辛丑,皇太后賜駙馬蕭鉏不里、蕭匹敵死,圍㘯都太師女直著骨里、右祗侯朗君詳穩蕭延留等七人皆棄市①,籍其家,遷齊天皇后于上京。(略)
十二月癸丑,至自慶陵。皇太后聽政,帝不親庶務,群臣表請,不從。
是歲,以興平公主下嫁夏國王李德昭子元昊,以元昊為夏國公,駙馬都尉。(略)
重熙元年春,皇太后誣齊天皇后以罪,遣人即上京行弒。后請具浴以就死,許之。有頃,后崩。(略)
十一月己卯,帝率群臣上皇太后尊號曰法天應運仁德章圣皇太后,群臣上皇帝尊號曰文武仁圣昭孝皇帝。大赦,改元重熙。癸未,宋遣劉隨、王德本來賀應圣節。以楊佶為翰林承旨。丙戌,夏國遣使來賀。辛卯,五國酋長來貢。夏國王李德昭薨,冊其子夏國公元昊為夏國王。(略)
三年秋七月戊子朔,上始親政,以耶律庶徵、劉六符、耶律睦、薄可久充賀宋來歲正旦使副。壬辰,如秋山。(略)
九年十一月甲子,女直侵邊,發黃龍府鐵驪軍拒之。宋遣蘇伸、向傳范來賀應圣節。(略)
十年十二月丙子朔,宋遣劉沆、王整來賀應圣節。乙未,置撻術不姑酋長。以胡撻剌為平章事。上聞宋設關河,治壕塹,恐為邊患,與南、北樞密吳國王蕭孝穆、趙國王蕭貫寧謀取宋舊割關南十縣地,遂遣蕭英、劉六符使宋。庚寅,宋遣張沔、侯宗亮、薛申、侍其浚、施昌言、潘永照來賀永壽節及來歲正旦。以宣政殿學士楊佶為吏部尚書、判順義軍節度使事。丁酉,議伐宋,詔諭諸道。(略)
十一年九月壬寅,遣北院樞密副使耶律仁先,漢人行宮副部署劉六符使宋約和。是時,富弼為上言,大意謂遼與宋和,坐獲歲幣,則利在國家,臣下無與;與宋交兵,則利在臣下,害在國家。上感其言,和好始定。
閏月癸未,耶律仁先遣人報,宋歲增銀、絹十萬兩、匹,文書稱“貢”,關至白溝;帝喜,宴群臣于昭慶殿。是日,振恤三父族之貧者。辛卯,仁先、劉六符還,進宋國誓書。(略)
十三年冬十月庚寅,祭天地。丙申,獲黨項偵人。射鬼箭。丁酉,李元昊上表謝罪。己亥,元昊遣使來奏,欲收叛黨以獻,從之。辛亥,元昊遣使來進方物,詔北院樞密副使蕭革迓之。壬子,軍于河曲。革言元昊親率黨項三部來,詔革詰其納叛背盟,元昊伏罪,賜酒,許以自新,遣之。召群臣議,皆以大軍既集,宜加討伐。癸丑,督數路兵掩襲,殺數千人,駙馬都尉蕭胡覩為夏人所執。丁已,元昊遣使以先被執者來歸,詔所留夏使亦還其國。(略)
二十二年十二月申朔,詔回鶻部副使以契丹人充。庚子,應圣節,曲赦徒以下罪。壬子,詔大臣曰:“朕與宋王約為兄弟,歡好歲久,欲見其繪像,可諭來使”。(略)
二十四年秋七月壬午,如秋山。次南崖之北峪,不豫。
八月丁亥,疾大漸,召燕趙國王洪基,諭以治國要。戊子,大赦,縱五坊鷹鶻,焚鉤魚之具。己丑,帝崩于行宮,年四十。遣詔燕趙國王洪基嗣位。清寧元年十月庚子,上尊謚為神圣孝章皇帝,廟號興宗。
贊曰:興宗即位十有六矣,不能先尊母后而尊其母,以致臨朝專政,賊殺不辜,又不能以禮幾諫,使齊天死于弒逆,有虧王者之孝,惜哉?若夫大行在殯,飲酒博鞠,疊見簡書。及其謁遺像而哀慟,受宋吊而衰至,所為若出二人。何為其然與。至于感富弼之言而申南宋之好。許諒祚之盟而罷西夏之兵,邊鄙不聳②,政治內修,親策進士,大修條制,下至士庶,得陳便宜,則求治之志切矣。于時左右大臣,曾不聞一賢之進,一事之諫,欲庶幾古帝王之風,其可得乎?雖然,圣宗而下,可謂賢君矣。
《遼史·興宗本紀》
〔注釋〕
①棄市:示眾后處死。②邊鄙不聳:邊疆無戰爭。
〔相關史料〕
既親政后,始自恣①,拓落高曠,放蕩不羈。嘗與教坊使王稅輕等數十人約為兄弟,出入其家,至拜其父母。變服微行,數入酒肆,褻言狎語,盡歡而返。尤重浮屠法②,僧有正拜三公三師兼政事令者,凡二十人。貴戚望族化之,多舍男女為僧尼。如王綱、姚景熙、馮立輩皆道流中人,曾遇帝于微行,后皆任顯官,每有除授,凡所親信,不依常格,徑與躐升,如剌葛昌等數十人。左右隸役,皆自微賤入親宮有遷除,必先厚賜貴臣,以絕其言。(略)帝常夜宴,與劉四端兄弟、王納入令人樂隊,命后妃易衣為女道士。后父蕭磨只曰:“番漢百官皆在,后妃入戲,恐非所宜”。帝擊磨只,敗面,曰:“我尚為之,若女何人耶”。帝工畫,善丹青,嘗以所畫鵝、雁送諸宋朝,點綴精妙,宛乎逼真,仁宗作飛白書以答之。
《契丹國志·興宗文成皇帝》
韓家奴每見帝獵,未嘗不諫。會有司奏獵秋山,熊虎傷數十人,韓家奴書于冊,帝見,命去之。韓家奴既出,復書,他日,帝見之曰:“史筆如是”。帝問韓家奴:“我國創業以來,孰為賢主”。韓家奴以穆宗對。帝怪之曰:“穆宗嗜酒,喜怒無常,視人如草芥,卿何謂賢”。韓家奴對曰:“穆宗雖暴虐,省徭輕賦,人樂其生,終穆之世,無罪被戮,未有過今日秋山傷死者,臣故以穆宗為賢。”帝默然。
《遼史·蕭韓家奴傳》
重熙中,累遷西南招討都監。充宋國生辰使,館于白溝驛。宋宴勞,優者嘲蕭惠河西之敗。合理只曰:“勝負兵家常事,我嗣圣皇帝俘石重貴,至今興中有石家寨。惠之一敗,何足較哉?”宋人慚服。帝聞之曰:“優令失辭,何可傷兩國交好”!鞭二百免官。
《遼史·耶律合理只傳》
上詔庶成曰:“方今法令輕重不倫。法令者,為政所先,人命所系,不可不慎。卿其審度輕重,從宜修定”。
《遼史·耶律庶成傳》
興宗好名,喜變更,又溺浮屠法,務行小惠,數降赦宥,釋死囚甚眾。(略)時有群牧人竊易官印以馬與人者,法當死,帝曰:“一馬殺二人,不亦甚乎?”減死論。又有兄弟強盜當死,以弟從兄,且俱無子,特原其弟。至于枉法受賄,詐敕走遞,偽學御書,盜外國貢物者,例皆免死。
《遼史·刑法志》
[注釋]
①自恣:自我放縱。②浮屠法:浮屠即寶塔,浮屠法即佛教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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