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示意向原則
謀略示形活動的一條法則。在謀略對抗中,雙方一般都從兩極出發相向觀察問題進行競爭,加上互用欺詐,如虛實、強弱、動靜、進退、攻守、真假等。從謀略示形特點看,上述范疇可分為有形相對(如強弱、虛實等);無形相對(如急緩、智愚等)。有形與無形又構成一對矛盾。對立的兩極反差明顯。人們通常習慣于對反差明顯的東西作直線式思考。謀略主體越在高度緊張的環境里,因考慮時間余地少,就越易相信自己的感官。在示形時,就自然要順應矛盾的對稱性,以反示造成兩極折射反應。如強而示之弱,弱而示之強。這里的“反示”,是指傳導給對方的信息所表明的東西,與主觀意圖相反。
這一原則實際上是針對人們判斷情況的一般思維路線而進行的。如運用聲東擊西時,方位東通常一定是存在有容易攻擊的客觀條件,對于大多數的謀略主體說,一般都會把攻擊點選在東面。倘若東面本來就難攻而西面則存在易攻條件,在多數人看來,都自然會把主要防御方向放在西部。這樣聲東擊西才是順情合理的。這里的示形,只是為了避開對方防御的重點,或把敵人的注意力吸引到它應該把握的重點方位上,而我方正可從自然障礙雖多但對方防守空虛之處攻其無備,戰而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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