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門捉賊計
重要的謀略方法。“三十六計”中的第二十二計,屬混戰(zhàn)計類。原文是:“小敵困之,剝,不利有攸住。”意即:對弱小的敵人,要包圍并予以殲滅,但是對逃跑的敵人不可窮追。這種計謀,是將包圍之?dāng)骋痪W(wǎng)打盡的策略,這跟前面介紹的“欲擒故縱”正好相反。前者是曲線式的,后者就是直線式的。運用“關(guān)門捉賊”的策略,需要兩個條件:一是敵人人數(shù)不多,而且力量弱。對付強大的敵人不能使用這種策略,即便使用了也難以成功。二是如果敵人逃跑了,將來禍害更大,必須徹底地消滅。究竟是采用“欲擒故縱”,還是采用“關(guān)門捉賊”的策略,這要依情況而定。但是在運用“關(guān)門捉賊”的策略時必須注意敵人“狗急跳墻”的反擊。《吳子兵法》里也說:假如有一個不怕死的賊,躲在廣大的原野中。這時,若有人要追他,令人擔(dān)憂的是追趕的人。這是因為誰都不知道那個賊何時會突然出現(xiàn),予以反擊。因此,只有一個這樣不怕死的人,才可以使一千名士兵畏懼他。歷史上,這種謀略成功的案例很多,如中國人民解放軍在組織著名的遼沈戰(zhàn)役中,首先控制住錦州,這對爭取長春、沈陽戰(zhàn)役目標來說,就是關(guān)門捉賊。此計適用于政治、軍事、經(jīng)濟等很多領(lǐng)域里的謀略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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