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士美
丁士美,字邦彥,號后溪,南直隸清河(今江蘇清江)人,為人縝密、端重,以道義自持。在官學讀書時,年少,諸學生都欺負他,把官府發給他的那份錢糧瓜分了,丁士美沒有任何表示。嘉靖二十八年(1549)八月,丁士美考中鄉試,名列第19名。這年,他年二十有九。但在來年的會試中,丁士美落第了。嘉靖三十二年、三十五年,他又兩次赴京參加會試,都名落孫山。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會試如期舉行,丁士美第4次步入禮部貢院考場。初九、十二、十五日3場考試下來,三河(今屬河北)人蔡茂春奪得會元,丁士美也榜上有名。
三月初五殿試,試時務策1道,黃昏時交卷。吏部左侍郎兼學士李璣、太常寺少卿兼學士嚴訥等評判試卷,挑出10份上乘佳作,排定名次,送呈當朝天子世宗皇帝裁決。丁士美的卷子入選,但不是第一。世宗御覽,對第一份不太滿意,遂往下翻,閱及丁士美的卷子,只見開卷便道: “帝王之致治也,必君臣交儆而后可以底德業之成,必人臣自靖而后可以盡代理之責。”世宗大為欣賞,用朱筆圈了“君臣交儆”、“人臣自靖”8個字,在卷首朱書“第一甲第一名”6個大字。
丁士美成為明代第61位狀元。
這年,他年三十有九。
此科進士共303人,會試時的第一名蔡茂春名列第二甲第四名。
丁士美大魁天下,京師有個貴族想把女兒許配給他,請人說合。這是若干新科狀元求之不得的好事,丁士美卻婉言謝絕,他的名聲因此更響。
中狀元后,丁士美入翰林院為修撰,掌修國史,累官至吏部左侍郎,兼侍讀學士。死后,朝廷追贈禮部尚書,謚“文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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