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律》的主要內容,《曲律》導讀
《曲律》是明代戲曲理論專著。作者王驥德(?-1623),字伯良,號方諸生、玉陽生,別署秦樓外史、方諸仙史。會稽(今浙江紹興)人。出身書香家庭,家藏元人雜劇即有數百種之多,祖父王爐峰曾作《紅葉記》傳奇。王驥德受家學熏陶,從小愛好戲曲,青年時開始創作劇本。他先頭得到徐渭的指導,后來受湯顯祖的影響,聲韻方面曾經孫礦和孫如法指授,音律方面接受沈璟的成規而糾其拘滯,還經常和呂天成一起切磋琢磨,并同屠隆、葉憲祖等劇作家保持交誼。可以說,他與當時不同流派的劇壇名家幾乎都有師友關系,曲學造詣很深,寫《曲律》時故能做到廣開視野,博取眾長,立論公允,發議精辟。此書在1610年寫成初稿,又經十多年增刪修改,方成定本。臨終前將手稿郵付毛以燧,托其刻板印行。他一生書劍飄零,功名不振。其他著作尚有: 傳奇 《題紅記》 (據 《紅葉記》改編)、《雙環記》2種,雜劇 《男王后》等5部,曲韻 《南詞正韻》,詩文集 《方諸館集》,散曲集 《方諸館樂府》等。現僅存《題紅記》、《男王后》及若干散曲與詩文,還有他校注的 《西廂記》。
《曲律》的版本主要有: (甲) 明天啟四年(1624)原刻本。(乙)清錢熙祚刻 《指海》本。其它版本都據它們翻刻排印。今人有陳多、葉長海校注本。
王驥德作《曲律》,是有感于唐詩技法宋人不傳,宋詞技法元人不傳,金元北曲技法明人不能悉傳,從而憂慮到南曲技法將來也會失傳。故此他要寫出一部內容完整,體系精嚴,闡明南曲作法的專著。定稿時他滿意地聲稱:“平日所積成是書,曲家三尺具是矣”,足可為后世立一規范。全書共4卷,40章。開頭是緒論,介紹曲源,概述北曲與南曲的同異;主體部分分論南曲的聲律、詞章、散曲、劇本;結尾是雜論,散評作家作品;末后附帶說明唱曲演戲的場境氣氛怎樣是適宜,怎樣就不適宜。
在聲律部分,他用了很多篇幅,論述了宮調、腔調、務頭、板眼等音律規則,說明了各個宮調自有獨特風味,填寫曲詞要根據感情色彩之不同而選擇使用。字音則要懂得 “聲分平仄,字別陰陽”,用得確當,方能與曲牌音樂協調。曲韻,當時曲學大師沈璟主張南曲亦完全遵照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韻》,許多著名傳奇作家也都奉行。王驥德從吳地方言和中原有別的實際情況出發,指出南方有入聲,北方沒有入聲,故不應受北音分韻所拘限,認定“南曲之必用南韻,猶北曲之必用北韻”,“從其地也”。于是拋開《中原音韻》,而根據《洪武正韻》另編一套《南詞正韻》,表現出過人的卓識和勇氣。
在詞章部分,他特別強調詞采的重要,專門談了字法和句法。論字法說:下字為句中之眼。要極新,又要極熟;要極奇,又要極穩。務頭(按:指做腔處)須下響字,勿令提挈不起;押韻處,要妥貼天然。論句法說:宜婉曲,不宜直致;宜藻艷,不宜枯瘁;宜新采,不宜陳腐;宜芳潤,不宜噍殺;又總之,宜自然,不宜生造。”一調之中,句句琢煉,毋令有敗筆語,毋令有欺嗓音,積以成章,無遺恨矣。”對文詞的優劣指明了界線,要求作者須下艱辛的錘煉工夫。他具體舉出高則誠的《琵琶記》作范例:小曲能語語本色,大曲的引子和過曲又能綺繡滿眼,故是正體。又評湯顯祖的 《南柯記》與《邯鄲記》: “布局既新,遣詞復俊,其掇拾本色,參錯麗語,境往神來,巧湊妙合”,即使幾乎完全不用典故,亦顯得明艷秀發。這兩種寫法,皆臻上乘。施惠的《拜月亭記》是本色之作,他評價此劇“語似草草,然時露機趣,以望《琵琶》,尚隔兩塵”,成就不算很高;但像鄭若庸的《玉玦記》;“句句用事,如盛書柜子,翻使人厭惡,故不如《拜月》一味清空,自成一家之為愈也。”相比之下,本色派的樸素較之駢綺派的堆砌,還是優勝得多。不過像宋元南戲《王祥臥冰》、《風流王煥》,曲文庸拙俚俗,太乏意趣,簡直不成藝術品,沈璟賞之為“質古之極,可愛可愛”,王驥德就提出異議,說它們是打油詩型的下等之作,批評沈璟認錯路頭。他既反對浮華而堆砌,又反對樸拙而干枯,指出問題在于“純用本色,易覺寂寥;純用文詞,復傷雕鏤”,而雅俗深淺的界線又不十分確定,須靠作者自行斟酌。因此他向劇作家提出兩個要求,其一是認清路頭,不要再走駢綺派的斜路;其二是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學修養,須多方學習自《國風》至元曲歷代作家的創作經驗,掌握豐富的詞匯典故,下筆時注意把握分寸:“大曲宜施文藻,然忌太深;小曲宜用本色,然忌太俚。須奏之場上,不論士人閨婦,以及村童野老,無不通曉,始稱通方”,使文詞既有藝術性,又有通俗性,追步王實甫、高則誠等先輩的水平。但如果不是經過自己一番融洽工夫,僅從故紙堆里搬取現成典故,橫垛直堆,像攤賣古董,補綴百家衣,用來嚇三家村人,又成了種種惡道。所以他得出結論說:“其詞、格俱妙,大雅與當行參間,可演可傳,上之上也。詞藻工、句意妙,如不諧里耳,為案上之書,已落第二義。既非雅調,又非本色,掇拾陳言,湊插俚語,為學究,為張打油,勿作可也!”這是揭破時弊,切中肯綮的。
在“音律”和“詞采”哪個重要的問題上,當時沈璟和湯顯祖之間有過激烈爭論,各執己見,相持不下。王驥德評論說:“臨川之于吳江,故自冰炭。吳江守法,斤斤三尺,不欲令一字乖律,而毫鋒殊拙;臨川尚趣,直是橫行,組織之工,幾與天孫爭巧,而屈曲聱牙,多令歌者咋舌。”客觀公允地分析了雙方的優缺點。僅就音律這范圍來說,他很推崇沈璟的成就,稱之為“詞林之哲匠,后學之師模”。但也看到沈璟拘執的毛病而加以糾正,認為“各調有宜遵古以正今之訛者,有不妨從俗以就今之便者”,能以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承認革新變化是容許的。當四聲與曲調不協時,沈璟主張“寧協律而詞不工”,王驥德也不贊成,說若強為避忌,造成上下文生拗不協,甚至文理不通,那還是順其自然為好。進而判定:“曲之尚法,固矣;若僅如下算子、畫格眼、垛死尸,則趙括之讀父書,故不如飛將軍之橫行匈奴也。”申明正確表達思想內容,比嚴守格律更重要,這顯然是受湯顯祖的影響而形成的合理意見。
傳奇作者,一般著力于曲詞雕琢,對賓白不大講究,王驥德鄭重指出:“諸戲曲之工者,白未必佳,其難不下于曲。”但是像《浣紗記》那樣純用駢體文的四六句法,他也覺得可厭,主張語言須要明白簡質,不可深晦,并要求“字句長短平仄,須調停得好,令情意婉轉,音調鏗鏘,雖不是曲,卻要美聽”,使曲與白的感情能夠貫串,節奏得以協調,藝術效果達到統一。此外還要注意到,說白“多則取厭,少則不達”,應求恰到好處,見解都很高明。
劇本結構的問題,王驥德也很重視。他以“作曲猶造宮室”作比喻,說明要把全篇各個段落的起承轉合、發揮收束,醞釀成熟了,整整在目,而后可施結撰,意在針對南曲往往有句無篇的缺憾,強調整體結構的有機性和完整性。在專談戲劇的地方,又進一步闡明:要“貴剪裁,貴鍛煉,以全帙為大間架,以每折為折落,以曲白為粉堊、為丹艧。勿落套,勿不經,勿太蔓,……毋令一人無著落,毋令一折不照應。傳中緊要處,須著重精神,極力發揮使透,如《浣紗》遺了越王嘗膽及夫人采葛事,紅拂私奔、如姬竊符,皆本傳大頭腦,如何草草放過!若無緊要處只管敷演,又多惹人厭憎。皆不審輕重故也。”在要求完整性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突出主要人物、主要情節,并初步談到了立主腦(本傳大頭腦)、減頭緒(勿太蔓)、密針線(有著落、有照應)、脫窠臼 (勿落套)、戒荒唐 (勿不經) 等重要方面。
有些地方,王驥德已經接觸到人物個性化的問題,比如談到寫“引子”時說:“須以自己的腎腸,代他人之口吻。蓋一人登場,必有幾句緊要話說,我設以身處其地,模寫其似。”這就有寫一人肖一人的意味了。可惜他只是對引子,而不是對整個劇本提出這個合理要求,顯得還不夠徹底。
《曲律》一書,總體說來,是內容宏富,體系完整,持論允當,見解精深。雖然有些論題還有待后人作進一步的研討,作更深透的闡述,亦確已取得高度成就。它一問世,就廣得好評。呂天成說此書“功令條教,臚列具備,真可謂起八代之衰,厥功偉矣!”馮夢龍說它較之沈璟的《南九宮譜》,“法尤密,論尤苛:厘韻則德清蒙譏,評辭則東嘉領罰。洵矣攻詞之針砭,幾于按曲之申、韓。”它給清代李漁的戲曲理論很多啟發,近人吳梅著《曲學通論》,大體亦以《曲律》作藍本,兼采明清各家之言寫成,可見它對后世影響之大。
參考文獻
- 1. 葉長海: 《王驥德〈曲律〉研究》,中國戲劇出版社,1983。
- 2. 陳多、葉長海注釋: 《王驥德曲律》,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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