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珠錄》的主要內(nèi)容,《玄珠錄》導讀
《玄珠錄》是唐代道教的理論著作。題洪元王玄覽法師口訣。由王玄覽弟子王太霄集諸友善及門徒私記其言論合編而成。前有王太霄《序》,述王玄覽生平。收入《正統(tǒng)道藏》太玄部。
王玄覽(626—697),俗名暉,出生于四川綿陽。年少時孤僻不群,善預測人生死壽夭,時人謂之“洞見”。后又好卜筮、陰陽之術。約40歲時,曾攜二三鄉(xiāng)友往茅山訪道,因覺同行皆非仙才,乃半途而返。自此領悟到修道須取“心證”,于是披覽道佛二教經(jīng)論。年47得益州長史李孝逸禮敬,后度為道士,隸道籍于成都至真觀。還著有《混成奧藏圖》、《真人菩薩觀門》等多種,皆亡。
該書分為上下2卷,萬余字。篇幅雖然不長,但涉及到的道教理論問題卻很廣泛。這些問題是圍繞著道性與眾生性的關系,亦即主客體的對立與統(tǒng)一這個思想核心而展開的。首先,該書確立了“道在境智中間”這樣一個理論前提,隋唐道教在“重玄”思潮廣泛深入的理論探討以及與佛學的理論論爭之后,面臨著這樣一個新的理論課題:修持所要體悟的“道”,究竟是自然本體還是最高的宗教智慧?該書的理論前提就是為了解決這個課題而設立的。該書卷上說:“道在境智中間,是道在有知無知中間”。這有3方面含義:1、境中亦即現(xiàn)象世界中有道,所以“道無所不在,皆屬道應”,換言之,一切萬物皆有道性,道不是創(chuàng)造萬物的機器,不是現(xiàn)象世界的神秘本原,道與自然本體是包含了差異的同一;2、道在智中,可以邏輯地推導出境亦在智中的結論,所以說,“十方諸法,并可言得,所言諸法,并是虛妄”,萬象萬法皆虛幻,修行只在于心識作用、智慧解脫,這是該書最終要揭示的真諦;3、道在境智中間,是連接主客體的紐帶,修行者與道的絕對同一,即所謂“得道”,于是有了依據(jù),修道即不斷認識主客體的和諧一致,所以是一個培養(yǎng)宗教智慧的過程。為了更好地說明道與物(包括眾生)既非全同,又不是迥異,該書別出心裁地將道分為“常道”與“可道”兩種,說“常道”是寂本,是修道的最高境界,“可道”則應物而動,感應眾生修習,但“常道”與“可道”在作為“道”這點上又是一致的,如說:“不但可道可,亦是常道可;不但常道常,亦是可道常。皆是相因生,其生無所生;亦是相因滅,其滅無所滅。”所以,“可道”感應眾生修習,眾生修習可入“常道”寂境。
其次,該書闡述了“諸法無自性”的觀點。這個觀點將佛教“緣起性空”說與郭象的“獨化”論熔于一爐。一方面,一切法相都依它而起,沒有堅實不變的、自為自 在的本質(自性),所以法相是可以改變而且必然要改變的,法相世界似乎處在緣起無盡,亦即待待無窮的因果鏈條中。但另一方面,法相“無我無受”,因為沒有“自性”,也就沒有主體,所以不受“緣起”的作用,所謂“緣起”,也就成了沒有實體為依附之主的虛假連環(huán),法相的化生幻滅,只能說是“自然而爾”。前者同于“緣起性空”說,后者跡近于“獨化”論。如該書卷下說:“諸法無自性,隨離合變?yōu)橄酁樾浴S^相性中無,雖無我無受,生死者雖無主我,而常為相性。將金以作釧,將金以作鈴,金無自性故,作釧復作鈴。釧鈴無自性,作花復作像。花像無自性,不作復還金。雖言還不還,所在不離金,何曾得有還? 釧鈴相異故,所以有生死。所在不離金,故得為真常。”又說:“一法無自性,復因內(nèi)外有。有復無自性,因一因內(nèi)外。因又無自性,非一非內(nèi)外。化生幻滅,自然而爾。”這里的“真常”暗喻“常道”,正如釧鈴花像是金的變現(xiàn)一樣。一切法相都是“常道”的變現(xiàn),所以法相沒有“自性”,是空洞的,“常道”卻具有無限豐富的、真實的內(nèi)容。但“常道”并不干預或主宰法相的運化遷流,所以法相世界的因因果果,只能說是自然而然。這個觀點后來發(fā)展為道教的一個重要理論,即“自然因緣”論。
再次,該書闡述“取之任自在”的修道思想。卷上說:“論云:道性眾生性,皆與自然同,眾生稟道生,眾生是道不?答:眾生稟道生,眾生非是道。何者? 以非是道故,所以須修習。難:若眾生非是道,而修得道者,乃得身外道。眾生元不云,何言修得道? (答):眾生無常性,所以因修而得道;其道無常性,所以感應眾生修。”根據(jù)“諸法無自性”的觀點,眾生也是沒有“自性”的,也就是說人性可以改變,改變?nèi)诵允怪嫌凇暗馈保@是得道的可能性。又說:“眾生不自名,因道始得名,其道不自名,乃因眾生而得名。若因之始得名,明知道中有眾生,眾生中有道。所以眾生非是道,能修而得道;所以道非是眾生,能應眾生修。是故即道是眾生,即眾生是道。起即一時起,忘即一時忘。”眾生與道差別的現(xiàn)實性和同一的可能性,是相對待而生的,同樣,眾生與道這兩個概念也是“起即一時起”的,有眾生即有與之相應的道,反之亦然,所以眾生與道的關系是即一而二,即二而一。修道就是要體悟人本性與道的和諧同一,不能強生分別,如果能悟到人本性與道并無格格不入之處的道理,那就克服了眾生非是道(差別)的現(xiàn)實性,實現(xiàn)了眾生即是道(同一)的可能性。所以,修道的真諦在于心識智慧。如說:“空見與有見,并在一心中,此心若也無,空有之見當何在? 一切諸心數(shù),其義亦如是。是故心生諸法生,心滅諸法滅。若證無心定,無生亦無滅。”(卷上)如何做到無心呢?卷下說:“于中無抑制,取之任自在,是則為正行。”取之任自在即無心于分別、取舍、是非等等,人本性也就完成了與理想人格——道的同一。
最后,本書闡述了滅除知見而解脫的得道觀點。如說:“一切眾生欲求道,當滅知見,知見滅盡,乃得道矣。”(卷上)知見滅盡能得到什么樣的“道”我們姑且不問,也還有這樣的一個問題:“眾生死滅后,知見自然滅。何假苦勸修,強令滅知見?”對于這個問題,該書回答說,由于眾生法相的生滅是由外在緣法的聚散所決定的,所以死后滅知見是不自主,不自覺的,在生死輪回中,“后身出生時,生時會由他,知見隨生起,所以身被縛,不得道矣。若使身在未滅時,自由滅知見,當至身滅時,知見先以無。至已后生時,自然不受生,無生無知見,是故得解脫。”(卷上)那么,活人又如何能滅知見呢?該書采用二律背反式的論辯方式,在知見的發(fā)生上作文章,如說:“見若屬于眼,無色處能見;見若屬于色,無眼處能見;見若屬色復屬眼,合時應當有二見;若也見時無二者,明知眼、色不能見;若即于二者,應當有二見;若舍于二者,應當無一見。”(卷下)關于知見發(fā)生的四種選言判斷,是由相互否定的兩對命題構成的,這是一種不產(chǎn)生任何結論的循環(huán)否定,這樣,在“眼色共成一見”的事實背后找不到任何理據(jù),事實便反而成了假象。比知見高一層次的知識,也被同樣的思想路數(shù)所否定,如說:“十方所有物,并是一識知。是故十方知,并在一識內(nèi)。其識若也出,身中復無知;其識若不出,十方復無知。”(卷上)要么主體無識,要么客體無識,知識在主體與在客體是相排斥的,而知識的發(fā)生又必須是主客體的統(tǒng)一,“心中本無知,對境始生知”(卷上)這種統(tǒng)一是包含著矛盾的,該書不允許矛盾存在,也就從根本上否定了知見和知識的合理性或發(fā)生的可能性。沒有知見和知識困擾人生,人生便得終極解脫,這就是“得道”。
該書的一些思想觀點,對后代道教修道修性及宋儒的性理學,都產(chǎn)生過影響。近年來海內(nèi)外學者都注意到該書在中國思想史上,尤其是在道教思想上的地位與作用,如日本學者鎌田茂雄,國內(nèi)學者卿希泰、朱森溥等先后有專文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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