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元史》是記載蒙古族所建元朝始末的一部重要史籍,為紀傳體史書。全書共計210卷,其中包括本紀47卷、志58卷、表8卷、列傳97卷。明洪武元年(1368),太祖朱元璋下令編修《元史》,次年開修,以左丞相李善長為監修,宋濂、王諱為總裁,趙塤等16人為纂修,歷時半年,修成159卷。三年,再度開修,纂修官除趙塤外,另更換14人,歷時4個多月,續補出元順帝一朝史事53卷。兩次編修共為212卷,經宋濂等人合濂成210卷。《元史》以元代的十三朝實錄和《經世大典》等史料為依據,也比較廣泛地參考了從各地征集到的各種資料,因而該書具有很重要的史料價值。其中,十三朝實錄、《經世大典》等一些資料只能憑借《元史》才得以保存下部分內容。此外,《元史》對史料的剪裁、去舍上不同于他史,一般只對原始材料稍加改動,較少潤飾,所以史料的價值更具真實性。再則,書中本紀、志的篇幅占全書的一半,其中一些蒙古人物由于元朝史館資料不足,今天已難尋覓其事跡,而《元史》所收錄的史料則成為重要的參考依據。這些特點使《元史》作為研究元朝歷史的基本史料,在史學上占有較重要的地位。但此書前后僅用331天修成,成書倉促,謬誤甚多,《四庫總目提要》指出:“書始頒行,紛紛然已多竊議,迨后來遞相考證,紕漏彌彰。”此書編修出自眾人之手,未進行認真的考訂、互校,致使內容重復、脫漏、自相矛盾,譯名不一,一人兩傳,姓名不全,張冠李戴等等問題屢出,嚴重影響此書的質量。錢大昕評述道:“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之陋劣,亦無如《元史》者。”正因如此,《元史》成書后,學者、史家便作了大量的校勘,其中有朱右的《元史拾遺》、解縉的《元史正誤》等。此外還有一些重修的《元史》,如明人胡粹中的《元史續編》、清人邵遠平的《元史類編》、魏源的《元史新編》、曾廉的《元書》、民國屠寄的《蒙兀兒史記》、柯劭忞的《新元史》等。《元史》最早于洪武三年刻版刊行,嘉靖年間又有南、北兩種監本,清代有武英殿本等。1935年商務印書館將洪武殘本與南監本合配,影印成百衲本《元史》。1976年中華書局出版《元史》標點校勘本,進行了大量的校補訂正,吸收了前人考訂的成果,是目前較好的一部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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