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閑齋筆記》簡介|鑒賞
軼事小說集。陳其元撰。前編八卷,首列同治十二年自序并同治十三年俞樾序;后綴四卷。卷九首列光緒元年自按。存同治間吳氏刊本、宣統三年上海掃葉山房石印本、清代筆記叢刊本等。
俞樾序云:“若海寧陳氏其亦所謂名宗望姓、鼎族高門者乎!余于陳氏識子莊太守,蓋吾舅氏姚平泉先生之高足弟子也。”稱陳其元“出方雅之族兼文學政事之才”,他曾“歷宰大縣,所至有聲,論者比之陸清獻。近年歸老于家,泉石優游,居多暇日,乃娛情翰墨,著庸間壘筆記一書,首述家門盛跡,先世軼事,次及游宦見聞,下迨詼諧游戲之類,斐然可觀。”自序稱其所記,一為“吾宗舊事”,一為“生平舊聞及身所經歷目睹”,“事有所記憶,輒拉雜書之,紛綸叢脞,雖詼諧鄙事,無所不登,而國典朝章莊言,至論異軼事,軍情夷務及展卷所得者,間亦存焉。”兩序已清楚不過地揭示本書內容。“拉雜書之”,“雜”即筆記特點。著者明確地宣稱自己寫作,“以唐李肇為法而少異者”。蓋李肇所撰三卷之《唐國史補》多系開元至長慶的軼事瑣聞和典制掌故,本書既效慕于彼,當與之同屬歷史瑣聞類的筆記無疑。其中僅部份軼事尚可視為小說,不過如著者自己規定的“事征其實”,也是偏于實錄性的記敘人事。是一類信手揮就、點染成趣的隨筆體。其文風曉暢如流水奔瀉而無板滯之感、做作之態,書中所記上海一帶風物人情,系不可多得的鄉土資料,它保存的一些民間傳說故事,為研究民俗與社會的史料。如《孝媳》(卷六)之從死神手中奪生,《償豬債》(卷八)之敘富戶“精于榷算”重索鄉人之債,《侵賑之報》(卷五)、《巡檢作惡之報》(卷九)之揭露貪官劣跡,《盜案被誣》(卷八)、《做官不可有邀功心》(卷九)之批判折獄中的枉斷屈判,《科名熱中之笑柄》(卷二)之嘲諷科舉迷等,均具社會內容與積極意義。總之,《庸閑齋筆記》或揚貞女之烈,或頌神靈之驗,或書中西禮俗之異,或誣太平天國之舉,文筆練達,思想平庸。這本歷史瑣聞類筆記所收的小說多實而寡虛,僅為記述傳聞,而乏再創作之力,總的說佳作寥寥,成就不高,作者本意在記事而不在寫小說。
陳其元撰著一些具有小說意味的篇目和片段,帶有自發的傾向。由于他對小說認識不當,故作實錄而不為小說,“小說家無稽之語,往往誤人。”(《庸閑齋筆記》卷四《小說誤人》)他以吳俗“咬死人,不償命”為例,證明它來自《岳傳》(即乾隆成書的《說岳全傳》)所載張浚陷害岳飛,為諸將咬死之無史實根據,殊不知小說系并非紀實而可虛構之文。增訂《說岳全傳》的金豐在“甲子孟春”的序里早已宣布自己的創作宗旨:“不宜盡出于虛,而亦不必盡由于實”,方能“娓娓乎有令人聽之而忘倦矣”。陳其元指斥的“無稽”,就是排斥想象,從而也排斥了文學創作,所以它的一些筆記缺乏形象性,很少在對話與細節上展開,每以作者敘述代替人物聲態的描摹,以故事梗概為主,且少六朝小說的情趣,這無疑是個倒退,這是自紀昀后筆記小說的流風所及。這還可以拿他對待《紅樓夢》的態度證實之。
“淫書以《紅樓夢》為最,蓋描摩癡男女情性,其字面絕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為之,所謂大盜不操干戈也。豐潤丁雨生中丞巡撫江蘇時嚴行禁止而卒不能絕,則以文人學士多好之之故。余弱冠時讀書杭州,聞有某賈人女,明艷工詩,以酷嗜《紅樓夢》致成瘵疾。當綿綴時,父母以是書貽禍取投之火。女在床乃大哭曰:‘奈何燒我寶玉!’遂死。杭州人傳以為笑。此書乃康熙年間江寧織造曹練亭之子雪芹所撰。練亭在官有賢聲,與江寧知府陳鵬年素不相得。及陳被陷,乃密疏薦之,人以為賢。至嘉慶年間,其曾孫曹勛以貧故入林清天理教;林為逆,勛被誅,復其宗世以為撰是書之果報焉。”(卷八《紅樓夢之貽禍》)
在這段有關《紅樓夢》的軼聞與資料的記敘中,陳其元的立場、觀點是明白不過的了。而《紅樓夢》問世后,影響之大,于茲可睹。陳氏把這部標志我國長篇白話小說最高成就的作品與大多士大夫一般地目為“淫書”,感嘆了日昌嚴禁難絕,不僅學林好之,且民間青年男女亦酷嗜,連曹勛加入林清組織河北、山東農民起義的天理教,都要歸罪于曹雪芹之撰《紅樓夢》,連同上述對《說岳》的看法,都可見作者對小說的思想意義、社會作用和文學特征、創作方法均不甚了了,他寫的筆記會是什么樣子,也就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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