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燈謎史》簡介|鑒賞
十回,題“青陽野人編演” 。1985年臺灣天一出版社《明清善本小說叢刊》影印抄本。無序跋,目錄頁題“新編春燈謎史”,正文卷端題“春燈謎史”。前八回半頁8行,行24字,后二回半頁9行,行24字。其中“玄”字缺筆,可知為清抄本。孫楷第《中國通俗小說書目》載有坊刻本,半頁8行,行24字。
書敘唐玄宗時,浙江杭州仁和縣有一人姓金名華,字生麗,九歲喪父,隨母閻氏過活。金華七歲進館,讀至十六歲,凡諸子百家、三教九流無不通曉,詩詞歌賦無不成就。況生得人物標致,前來說媒者絡繹不絕,屢被閻氏推阻。金華左鄰有韓印夫婦,家道殷實,兼開兩座典當鋪,托人掌管。韓印五旬無子,單生得一個女兒,乳名嬌娘,有沉魚落雁之貌。金家著人說媒,韓印以嬌娘年方十三,溺愛不允。韓印夫婦轉思諾大產業,死后無人照管,傷心墜淚。嬌娘以招婿之計寬慰,韓印夫婦遂有招贅金華意。適元宵佳節,金華與同窗崔棟相攜游玩,偶見嬌娘與侍婢蘭兒也在觀燈,驚其仙容,心悅神馳。嬌娘見金華人物標致,也暗生羨慕。金華趁人多擁擠與嬌娘通情款并約定晚上三更時分于韓家后樓相會。是晚二人得諧好事,歡合之際,侍婢蘭兒覺而偷窺,生了一場相思病。次日,嬌娘慮事泄,作合金華通了蘭兒。韓印有一同胞妹子嫁與本城潘棋,潘棋婚后一年多便死了,韓氏只生下一個女兒,小名俊娥,今年方一十六歲。俊娥生得花容月貌,與嬌娘并稱雙美。適韓印壽誕,俊娥奉母命至韓家為舅父拜壽。嬌娘與金華事為俊娥察覺,嬌娘以言挑之,俊娥也慕金華人物齊整,概然應允,三人遂燒香盟誓,共成夫婦之好。金華的仆人原子,知金華與嬌娘事,尋機奸了嬌娘侍婢蘭兒。俊娥作別回家,旋覺有孕,母親韓氏一日覺女兒有異,俊娥以有病搪塞;此時嬌娘也已珠胎暗結。韓印妻劉氏生日,韓氏與俊娥同往賀壽。韓印夫婦與韓氏同夢仙人作媒,言二女與金華本有夫婦之分,且二女俱已有孕。兩家遂將嬌娘、俊娥嫁金華。侍婢蘭兒則配與原子。婚后,三家同居一處過活,嬌娘懷胎十月,生了一對雙生子,一個叫金克昌,一個叫韓成嗣;俊娥亦生一子,名潘禧,三子分繼三家香火。過了一年,金華又進了庫庠。
是書情節粗劣單一,文詞猥褻,屢被禁毀:道光十八年(1838)江蘇按察使設局重禁淫詞小說,道光二十四年(1844)浙江巡撫等查禁淫詞小說, 同治七年(1868)江蘇巡撫丁日昌查禁淫詞小說時皆曾禁毀。
目 次(據天一出版社影印本):
第 一 回 浪才子元宵玩月 俏嬌娘十五觀燈
第 二 回 看鏊山暗約佳期 越粉墻偷弄風情
第 三 回 小丫環聽風染病 金原子夢液交歡
第 四 回 張大漢驚散鴛鴦 潘俊娥巧湊凰群
第 五 回 書房里三人盟誓 明月下彼此秉心
第 六 回 金華調春藥采戰 二女被揉碎花心
第 七 回 原子誤入行騙局 丫環書房被奸淫
第 八 回 兩女子身懷有孕 仙冰人夢里傳婚
第 九 回 潘韓愿許琴瑟好 金郎獨占雙妻身
第 十 回 洞房里重整恩愛 牙床上再弄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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