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驗記》簡介|鑒賞
志怪小說集。作者劉義慶。約成書于晚年(元嘉十七年)之后。該書最早見于《隋志》史部雜傳類著錄,十三卷(一作三十卷)。兩《唐志》不錄。魯迅據《太平廣記》、 《說郛》等書輯其佚文三十五條,編入《古小說鉤沉》內,這是目前較為完備的輯本。
《宣驗記》是南朝出現較早的、專為宣明因果應驗的佛家觀念而產生的志怪小說。當時由印度傳來的佛教影響很大,它的靈魂不死、天堂地獄和因果報應之說,在社會上特別盛行。法琳《辨正論·十代奉佛上篇》記載:“宋世諸王并懷文藻,大習佛經,每月六齋,自持八戒,篤好文雅,義慶最優,……著《宣驗記》,贊述三寶。”《宋書》本傳也說劉義慶“晚節奉沙門頗致費損”,可見作者的確是一位佛教的信徒。他編撰的《幽明錄》已記敘了一些佛徒佛法的故事,言之不足又專門搜集應驗事以為《宣驗記》。作為“釋氏輔教之書”,它“大抵記經像之顯效,明應驗之實有,以震聳世俗,使生敬信之心,顧后世則或視為小說。”(魯迅《中國小說史略》)
《宣驗記》記敘的故事,由于系明顯的說教,或云敬奉佛法而得福,不敬佛法而受懲;或記殺生受報應,觀世音顯靈驗。宗教色彩濃厚,少有人情味,遠不如《幽明錄》那樣生動有趣。如《沈甲》條:
吳郡人沈甲,被系處死。臨刑市中,日誦觀音名號,心口不息。刀刃自斷,因而被放。
類似故事還有略為詳細的,如《車母》條:
車母者,遭宋廬陵王青泥之難,為虜所得,在賊營中。其母先來奉佛,既然七燈于佛前,晝夜精心念觀世音,愿子得脫。如是經年,其子忽叛還。七日七夜,獨行自南走。常值天陰,不知東西,遙見有七段火光;望火而走,似村欲投,終不可至;如是七夕,不覺到家,見其母猶在佛前伏地;又見七燈,因乃發悟。母子共談,知是佛力。自后懇禱,專行慈悲。
在佛教的宣傳中,觀世音是救苦難的菩薩,據說有難者只要呼觀世音名號,既能尋聲往救,信奉佛教的善男信女,對他禮拜最勤。 《宣驗記》關于觀世音感應的故事記載較多。在它之前,尚有謝敷《觀世音應驗記》一書,但題材范圍狹窄,影響不大。唐人避唐太宗李世民諱改觀世音為觀音,后遂流行此名。 《宣驗記》所記正作“觀音”,蓋唐人引改,非原書如此。
《宣驗記》內有的故事則說明不敬佛法受懲事,如《孫皓》條:
吳主孫皓,性甚暴虐,作事不近人情。與婇女看治園地,土下忽得一軀金像,形相麗嚴。皓令置像廁傍,使持屏籌。到四月八日,皓乃尿像頭上,笑而言曰: “今是八日,為爾灌頂。”對諸婇女,以為戲樂。在后經時,陰囊忽腫。疼痛壯熱,不可堪任。自夜達晨,苦痛求死。名醫上藥,治而轉增。太史占曰:“犯大神所為”,敕令祈禱靈廟,一禱一劇。上下無計。中宮有一宮人,常敬信佛,兼承帝之愛,凡所說事,往往甚中, 云:“陛下求佛圖未?”皓問:“佛大神邪?”女曰: “天上天下,尊莫過佛。陛下前所得像,猶在廁傍;請收供養,腫必立差。”皓以痛急,即具香湯,手自洗像,置之殿上,叩頭謝過,一心求哀。當夜痛止,腫即隨消。
這類故事,都在宣揚佛法無邊,威靈顯赫;信佛者能得到保祐,逢兇化吉,遇難成祥。不敬奉佛者,立受報應,甚至連最高的封建統治者也將受到懲罰。
《宣驗記》里還保存了“鸚鵡滅火”的佛經故事:
有鸚鵡飛集他山,山中禽獸輒相愛重。鸚鵡自念,雖樂不可久也,便去。后數月,山中大火。鸚鵡遙見,便入水沾羽,飛而灑之。天神言: “汝雖有志意,何足云也!”對曰: “雖知不能救,然嘗僑居是山,禽獸行善,皆為兄弟,不忍見耳。”
這則故事取自吳康僧會所譯《舊雜譬喻經》二十三,又載《異苑》卷三。它寫鸚鵡有意志和同情心富有積極意義,且形式類似寓言,有言有行,擬人化手法也可取。
總的來說, 《宣驗記》是屬于“釋氏輔教之書”,以神佛為內容,以宣教為目的,大部分條目千篇一律,實際不能算小說。和同時期出現的保存優秀的民間傳說、情節委婉、描摹細膩的志怪小說相比,它是應屬于宣揚神佛迷信糟粕較多的作品之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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