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異志》簡介|鑒賞
明代文言志怪小說集。閔文振著。一卷。今存版本有《紀錄匯編》本、《古今名賢匯語》本、《續說郛》本、《五朝小說》本、《叢書集成初編》本。
本書不脫宋、明以來志怪小說窠臼,在近四十則的短篇故事中,不時宣揚神不滅、魂永存、先知先覺、因果報應等等唯心主義的夢囈,使人厭煩。然而在故事的結構上,語言的運用上,作者卻匠心獨運,不同凡響,與弘正以后,大部份筆記小說作者信筆所之,草率成篇者很不相同。
閔文振已不滿足于當時作者樂用的順敘法,在一些故事中有變化地用上了倒敘和插敘,這樣作雖“打亂”了生活中的時間概念,卻突出了重點, 增加了意趣,給讀者以比較深刻的印象。如《霍童古墓》,作者為了宣揚不能發掘古墓,發掘者不吉等風水迷信思想,介紹了成化間霍童鄉有一個“居氓” (即居民),要發墓葬父而未成的故事。作者發覺,如果只有這一簡單故事,并不能有效地說服人、教育人,于是又加上一個宋開禧間孫文祥終未發墓的經過。為了使古近兩故事聯為一體,作者用了插敘之法,故事套故事。作者先寫道,居氓擬發墓葬父, “是夕,夢老人告曰: ‘汝欲發此墓,盍不效孫文祥乎?’”于是,轉入了孫的故事:南宋寧宗時,一日孫在霍童投宿,主人夫婦是鬼魂,告訴孫:“吾子不肖,將鬻此屋?”(“鬻屋”,對死者來說,就是無地葬身)并要求孫設法阻止,孫答應了。第二天,由孫出面給了大量銀子,主人之子才沒有掘墓。以后,孫得善報。最后又回到成化年,居氓知悉孫的故事大驚,曰: “報應如此,吾敢葬此墓哉!”這一段插敘與上下文聯系較緊,又較自然,與居氓故事一起,有著相得益彰的藝術效果。
再如石真妃故事,寫五代末石氏二妃義不受辱,死后成仙。以后,二仙在宋代和明永樂間都在人間活動過。它在時間上,明顯分為三段:五代末,石氏女投水而死;宋時,二女成仙后,遇著林孝子各吟詩一首; 明永樂初,張元晦又見著了二仙女。如果嚴格依著時間順序寫,那無疑會平淡無奇的。作者按故事需要在時間先后上“調整”了一下。先寫永樂初,二仙女已有令名在人間,張僥倖覩著仙容,接著倒寫五代末和宋代兩段往事,在寫宋代二仙女邂逅林孝子事時,作者又插入了石氏姐妹投水而死后,上帝給予封誥的介紹,這顯然又是五代末的事了。
為了加強作品感染力,作者在語言上,并不限于文言,有的時候,甚至文白并用。臺州趙小一在興善廟中殺人越貨后,心虛地祝神: “神道切莫說。”方拜下,神語曰: “我到不說,只怕你自家說!”以后趙果然自家泄密,坐罪死。神與趙的對話,與現代口語相差無幾。就以神的兩句話來看形象地表露了神的無比憤懣,以及坐觀惡人自敗的復雜心情,如改用文言,那可成為:“吾不泄密,然恐汝自泄耳!”就顯得質木而無意趣了。此外如《錢清事發》和《徐貢魁入陰》等短篇,都有一些文白雜用的現象。
本書是《搜神》、 《續諧》以后,比較有自已特色的志怪小說,尤其是幾個情節曲折,描寫細膩的短篇,對后世志怪小說《聊齋志異》、 《閱微草堂筆記》等等可能都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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