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員外義撫螟蛉子,包龍圖智賺合同文》簡介|鑒賞
明代白話短篇小說。見《拍案驚奇》卷之三十三。
劉天瑞因逃荒年,由李社長作證,與哥哥訂立家產分割合同。后劉天瑞兒子劉安住長大,為安葬父母,來到原籍,尋找伯伯劉天祥。不料,被伯母楊氏騙取了合同文,又遭楊氏毒打。劉安住在忍無可忍之下,偕同李社長到開封府告狀。包龍圖問明情由,設計從楊氏手里賺回了合同文,還給劉安住。自此,他過著美滿的生活。
小說通過劉家這樁財產糾紛公案的審理, “奉勸世人切不可為著區區財產,傷了天性之恩。”在肯定積聚財產合理性的同時,也提出了社會應當遵循的倫理道德標準,較為真切地反映了晚明時代市民階層的審美情趣。
小說源自雜劇《包龍圖智賺合同文》,但經過凌濛初的再創造,故事情節大為豐富,主題亦有所深化。由于作者把人物放在曲折復雜的事件發展過程中來展開描寫,所以性格都較為鮮明。即使是出場不多的次要人物也是如此。如李社長的公正仗義,張員外的好善樂施,都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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