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流派·新樂府運動
中唐時期出現的新詩潮。所謂 “新樂府”,又叫 “新題樂府”,指唐代詩人即事名篇所創作的樂府詩,與漢魏樂府及后人襲用古題所作的樂府詩相對。據說,漢魏樂府的特點是“感于哀樂,緣事而發”,這一傳統在六朝至唐初卻因 “嘲風雪,弄花草” 的詩風流行而頹靡不振。盛唐詩人杜甫有感于此,便以樂府詩體字句參差、自由靈活的形式,“即事名篇”,來針砭現實,如《兵車行》、《麗人行》、《哀江頭》等。這實際上就是一種新題樂府,只不過沒有明確提出 “新樂府” 的概念。隨后,元結、韋應物、戴叔倫、顧況等人也都有新題樂府之作。元結還提出詩歌應該 “極帝王理亂之道,系古人規諷之流” 的主張。這些都可視為中唐 “新樂府運動” 的先聲。唐憲宗即位后,曾經頗思振作,這對步入仕途不久的張籍、王建、元稹、白居易、李紳等人是極大的鼓舞。他們彼此唱和,相互呼應,要以詩歌的形式來表達自己的政治見解,反映各種社會問題,于是就產生了一股新詩潮,現代學者胡適在所著 《白話文學史》中首先將其命名為 “新樂府運動”。“新樂府” 概念的形成,始于李紳 (“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的作者) 的 《新題樂府》。元和四年 (809),李紳寫了 《新題樂府》 二十首,送給元稹,元稹讀后說: “雅有所謂,不虛為文。”自己也仿照這種形式寫了十多首,白居易熱烈響應,寫成五十首,并題為 “新樂府”,正式啟用 “新樂府” 一名。白居易將新樂府的創作推向高潮,而且系統明確地闡述了這一詩歌運動的理論主張,所以被后代視為 “新樂府” 的代表人物。白居易主張 “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其目的是 “上以補察時政,下以泄道人情”。這實際上就是儒家正統的文學主張,就是要以詩歌作為參加政治的一種方式。他們所創作的 “新樂府”也確實在實踐這種主張,舉凡當時的各種社會問題,包括非常敏感的問題,都被寫入了 “新樂府”。盡管現代某些學者從純文學欣賞的角度出發,對這種主張和這些創作大不以為然,甚至認為將詩歌作為政治工具是文學的悲哀,但設身處地,我們不難想象這一新詩潮在當時震聾發聵的作用。當時沒有新聞媒介,白居易等人實際上是以詩歌的形式來報導社會問題,發表評論,類似所謂“詩報告”或“報告文學”。白居易等人并非 “遵命” 圖解朝廷政策,而是因有一種使命感和信念,便以極大的熱情和勇氣來揭露社會的陰暗面,以求得以改善。他們的目的并不是創造供藝術欣賞的美文學,而是揭露、針砭、諷諭。就是放到現在,如果有這樣的詩人,我們也會對其表示極大的敬佩。現代讀者不會從純文學欣賞的角度去批評 “報告文學”,同理,也不應該從這一角度苛求 “新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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