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改革變法運動·張居正改革
16世紀70年代,明王朝遭受到了一連串的農民起義的沖擊,雖然這些農民起義都被鎮壓下去了,但是社會矛盾并沒有緩和,明王朝在它統治的中期已經陷入嚴重的危機之中。統治階級中的一些人已經意識到,如果不進行某些改革,地主階級的統治就不可能維持下去了,這個時候,出現了張居正改革。張居正(1525—1582),神宗萬歷元年(1573年)官任內閣首輔,為了挽救明朝的統治,他利用當權的機會,在政治、軍事和經濟上實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政治上,張居正主張“尊主權,課吏治,信賞罰,一號令”(《明史·張居正傳》),目的是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他整頓了吏治,強調“用人唯才”,官吏的“用舍進退,一以功實為準”,(《張太岳文集》36卷《陳六事疏》)。裁汰了一批冗官。在軍事上,他調抗倭名將戚繼光守薊門(今河北遷西縣西北),派李成梁守遼東(今遼寧遼陽),又在西起居庸關,東至山海關的長城上,筑敵臺三千多座,加強了北方的邊備。同時,張居正對蒙古族采取了加強政治經濟聯系的政策,封蒙古俺答汗為順義王,在大同、宣府、甘肅等地設茶馬互市,促進了蒙、漢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對于安定北方人民的生活和保障社會生產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
在經濟上的改革,是張居正改革的主要方面,他認為明朝財政危機的主要原因是豪民強占田地,逃避賦稅。他不顧官僚地主的反對,于1578年(萬歷六年)下令清查全國土地,凡勛戚莊田、民田、職田、軍屯田等,一律丈量。經過三年實地丈量,全國土地總數為7 013 976頃,大大超過了明朝前期全國的稅田總數。接著,他在清查全國土地的基礎上進行了賦役改革,1581年在全國推廣了“一條鞭法”。“一條鞭法”的主要內容是:①賦役合并。將田賦和各種名目的徭役合在一起征收,并將部分丁役負擔攤入田畝。把過去按戶丁出力的徭役改為按丁數和田糧攤派。丁和糧各占多少比例,沒有統一規定,各地實行不一,有的地方以丁為主,采用“丁六糧四”的比例;有的地方以田糧為主,田糧多者役銀多,“丁居四分之一而糧石居四分之三”;也有丁糧各占一半的。由于各項田賦統一征收,故稱這種辦法為“一條鞭法”。②賦役征銀。田賦中除政府需要征收的米麥以外,其余所有實物都改為用銀折納。③以縣為單位計算賦役數目。以原有稅額為基準,將其按一定比例分攤到田地和人丁上,所謂“包括一州縣之賦役,量地計丁。”④賦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辦理。賦役統一交銀,輕便易儲存、運輸,而且由地方官直接征收和運送國庫,廢除了原來通過糧長、里長辦理征解賦役的辦法。一條鞭法的實行,簡化了賦役的征收手續,使賦役合而為一,并出現了“攤丁入畝”的趨勢。這是我國賦役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的變革,實行以銀代役,相對松弛了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所有這些都有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萌芽。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之外,還十分重視農業水利建設,他起用治河專家潘季訓修治黃河水利工程,使黃淮分流,改變了黃、淮兩河經常決口、漕道不通的情況,對于農業生產和南北經濟交流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張居正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緩和當時尖銳的階級矛盾,解決政府的財政危機,以維持明政府的統治。這不但沒有減輕農民的賦役負擔,而且還觸動了大官僚地主的眼前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1582年(萬歷十年),張居正病死,反對派抄了他的家,改革措施也逐漸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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