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學與政治·宋代朋黨政治與文學創作的價值取向·“惡則刺”
作為儒家文學創作的理論主張和價值取向之一,“惡則刺”在宋初文壇業已體現。王禹偁《皇華集序》說:“奏風謠之事,虛懷見納,前席移時,黜者無怨言,升者無異議,盡以民瘼,達于帝聰?!?《全宋文》卷一五○,第4冊第422頁)所謂“奏風謠之事”,就是指繼承先秦采詩傳統,諷刺時政之弊,其目的在于“達于帝聰”、救弊圖治。隨著時弊累積和救弊活動,尤其是熙寧變法的展開,“惡則刺”成了文學創作的價值取向。不過,這時的“刺”已非一般性的諷刺時政之弊,而是具有了明顯的政爭功能。試看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蓋儒者所爭,尤在于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某則以謂:受命于人主,議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辟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至于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人習于茍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于眾為善。上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盤庚之遷,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度義而后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熙寧三年二月底,司馬光以故交的身份給王安石寫了一封長達三千余字的書信,條陳新法之弊,要求王安石三月初做出答復,上列就是給司馬光的復信。復信就司馬光所提出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諫和招怨五個問題,逐一加以扼要的駁斥,力刺包括司馬光在內的舊黨人員“守前所為而已”為“惡”,語言洗練,且理足氣盛,典型地體現了王安石散文逋峭雄直的特點。據此,司馬光在回信中作了反駁:“今之散青苗錢者,不問民之貧富,愿與不愿,強抑與之,歲收其什四之息,謂之不征利,光之不信也。至于辟邪說,難壬人,果能如此,乃國家生民之福也,但恐介甫之座,日相與變法而講利者,邪說、壬人不為少矣……盤庚遇水災而遷都,臣民有從者,有違者。盤庚不忍協以威刑,故動勞曉解;其卒也,化而從之,非謂盡棄天下人之言而獨行其志也。光豈介甫以不恤國事而同俗自媚哉! 蓋謂天下異同之議,亦當垂意采察而已。”①委婉之中不失鋒利,可謂針鋒相對,各不相下,其政爭功能昭然若揭。
在文體上,熙豐新舊兩黨在論爭時事政治,互刺對方之“惡”中,運用最多的,莫過于奏議,但在書信、序、論諸體中,不少也具有了政爭功能。如蘇軾的《商鞅論》,郎曄分析說:“公因讀《戰國策》,論商君功罪,有言:‘后之君子,有商君之罪,而無商君之功,饗商君之福,而未受商君之禍者,吾為之懼矣。’觀此,則此論亦為荊公發也?!?sup>①至于“以詩托諷”、以詩諷刺時政之“惡”者,也不勝枚舉。其中有如蘇軾《送劉道原歸覲南康》詩厲斥王安石之“奸強”,蘇轍《次韻子瞻山村五絕》、黃庭堅《按田》、《和謝公定河溯漫成》(八首)揭露新法在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弊端……
曾鞏說:“議論古今治亂得失賢不肖,必考諸道,不少貶以合世。”②洵以“言必中當世之過”激勵蘇軾③。朱熹謂程頤“以天下自任,論議褒貶,無所顧避”④。如此等等,言表雖不一,其揆則并無二致,在創作上,都體現了“惡則刺”的價值取向,也都是參政主體志在當世的報國精神和參與意識在詩文創作中的直接反映。熙寧二年,蘇轍在一份奏章中自稱“臣官至疏淺,朝廷之事,非所得言。然竊自惟,雖其勢不當進言,至于報國之義,猶有可得言者”⑤。從中說明了當時無論是人參大政者,還是“官至疏淺”者,均懷有強烈的報國精神,以詩文諷刺時政之“惡”,匯合成了士大夫群體的風尚,甚至呈現出“披露心肝,捐棄肝腦,盡力所至,不知其他”的態勢⑥。
這一態勢的形成,是建立在政見相左,各不相能的基礎之上的,其目的則在于“搏忠直之名”。熙寧九年,蘇轍作《自齊州回論時事》,力陳青苗、保甲、免役、市易四法之弊時,便聲稱“不勝愚忠憤懣之誠”(《蘇轍集·欒城集》卷三五第618頁)。元豐五年,司馬光得風疾,自疑死期將至,乃預作《遺表》,以新法中“尤病民傷國者”青苗、保甲、免役和市易為論,以表“無求于朝廷,而未嘗忘國家”的情懷,并囑咐范祖禹等人:“若此表無用,留以示子孫,欲使知吾事君區區之心。”(《司馬溫公文集》卷一)臨終之際,猶以國事和忠直之名為念而刺新法之“惡”。唯其以忠直自誓,報國自負,故在論爭新法中,“盡力所至,不知其他”,從而激發了群體主體的參與意識,也決定熙豐黨爭的性質,而參與政爭的方式是以文論事,以詩托諷,故使慶歷以來“開口攬時事,論議爭煌煌”的創作精神得到了進一步張揚,反過來又推進了政見之爭,兩者互為驅動,相輔相成。這種互動關系,無疑活躍了創作空氣,促使了文學的繁榮,也使詩文作品具有強烈的現實性和時代感。
在熙豐以后的歷次朋黨之爭中,以朋黨之爭為前提的“惡則刺”也時有所見,如靖康期間,楊時所進《上欽宗皇帝書》,被視為將“王氏心肝懸在肉案上”的杰作①;秦檜相黨為實施和議之策而排斥政敵之初,張元幹作《賀新郎·送胡邦衡待制》,強烈譴責了主和誤國之舉;在孝宗時期“道學黨”與“近幸黨”之爭中,朱熹所作《庚子應詔封事書》等文,歷刺近幸結黨營私、“壞陛下之綱紀”之惡②。然而,在南宋,“惡則刺”的聲音遠非熙豐期間那樣響亮,或者說已非像熙豐時期那樣作為文壇創作的主流了,況且在殘酷的朋黨政治下,創作主體的文化性格曾產生過適應的變異,在“惡則刺”與“善則美”之間,選擇了后者,即便是張元幹、朱熹也不例外。
注釋
① 《與王介甫第三書》,《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六○。① 《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一四《商鞅論》解題。② 林希《曾鞏墓志》,《曾鞏集》附錄,第798頁。③ 蘇軾《鳧繹先生詩集序》,《蘇軾文集》卷一○第313頁。④ 朱熹《伊川先生年譜》,《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附錄:第343頁。⑤ 《上皇帝書》,《蘇轍集·欒城集》卷二一第367頁。⑥ 蘇軾《上神宗皇帝書》,《蘇軾文集》卷二五第729頁。① 《宋名臣言行錄》外集卷八,參見《伊洛淵源錄》卷一○《龜山志銘辨》。② 詳見《朱熹集》卷一一,第456—4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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