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與魏晉南北朝文學·音樂調式特點對文學風格的影響
魏晉文風的轉變,除了社會學的原因之外,音樂也在其中起到了潛移默化的作用。譬如說,清商樂的盛行似乎就與建安風骨中的“慷慨”有著某種內在的聯系。
漢代以悲為美的音樂審美情趣,是與當時的音樂整體調式有關的。相和曲的調式,有三調和五調之說,大致有平調、清調、瑟調,以及楚調、側調?!稑犯娂肪淼诙断嗪透柁o序》云:“《唐書·樂志》曰:‘平調、清調、瑟調,皆周房中曲之遺聲,漢世謂之三調?!钟谐{、側調。楚調者,漢房中樂也,帝樂楚聲,故房中樂皆楚聲也。側調者生于楚調,與前三調總謂之相和調?!?sup>①清商三調的特征是:“其節極短促,其音極纖微。長謳曼言詠,不能逐焉?!?sup>②謝靈運詩云:“六引緩清唱,三調佇繁音?!?《文選》卷二八)六引指的應是《相和六引》,三調為“清商三調”,相和歌“緩繁”的音樂形式適合表現慷慨悲怨的情感。曹植《雜詩》“弦急悲聲發,聆我慷慨言”(《曹子建集》卷五)正是這種情感宣泄的寫照。建安作家與音樂關系十分密切,大量篇什論及音樂。如曹植《箜篌引》:“秦箏何慷慨,齊瑟和且柔?!?《曹子建集》卷六)王粲《公宴》:“管弦發徵音,曲度清且悲?!辈茇А渡圃招小罚骸氨壹ば侣?,長笛吐清氣。弦歌感人腸,四座皆歡悅。”《正會》:“悲歌厲響,咀嚼清商?!弊骷彝ㄟ^清商樂抒發了其慷慨之氣。漢末戰亂給詩人們心靈帶來的震撼,對生命的悲情,需要付諸于清越激昂的音樂。這也許就是清商三調為曹氏所青睞的緣故。
晉室南遷之后,原來的清商三調散佚,民間的“新聲”興起。這種新聲多“靡艷之辭”,與朝廷禮樂制度多所違背。對此,“好文史,解音律”(《南齊書·王僧虔傳》)的王僧虔曾上表就新聲流布表示了極大的憂慮之情:
自頃家競新哇,人尚謠俗,務在噍殺(危),不顧律紀,流宕無涯,未知所極,排斥典正,崇長煩淫。
——《宋書·樂志》
《禮記·樂記》:“是故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薄笆枪手疚⑧輾⒅糇?,而民思憂?!笨追f達疏曰:“噍殺,謂樂聲噍蹙殺小?!蹦铣侣暟駝尤?,旋律繁復。與雅樂相去甚遠。王僧虔的憂慮正說明新聲在民間十分流行,并且滲透到上層社會?!妒勒f新語·言語》載,桓玄問羊孚:“何以共重吳聲?”羊曰:“當以其妖而浮?!卑ǖ弁?,都喜好這種新聲雜曲,甚至自己度曲歌唱。
(齊)后主唯賞胡戎樂,耽愛無已。于是繁手淫聲,爭新哀怨……后主亦自能度曲,親執樂器,悅玩無倦,倚弦而歌。別采新聲,為《無愁曲》,音韻窈窕,極于哀思,使胡兒閹官之輩,齊唱和之,曲終樂闋,莫不殞涕。
——《隋書·音樂志》
新聲的繁盛自然意味著雅樂的衰落,何況雅樂系統已經不甚完整。社會審美趣味的轉變,導致了文學藝術的大轉型。
自晉遷江左,下逮隋唐,德澤寢微,風化不競。去圣逾遠,繁音日滋。艷曲興于南朝,胡音生于北俗。哀淫靡曼之辭,迭作并起,流而忘返,至于陵夷。原其所由,蓋不能制雅樂以相變,大抵多溺于鄭衛,由是新聲熾而雅音廢矣。
——《樂府詩集》卷六一
音樂上的爭議,在文學上以同樣的話語方式表現出來。《隋書·文學傳序》:“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淪缺,漸乖典則,爭馳新巧。簡文、湘東,啟其淫放,徐陵、庾信,分路揚鑣。其意淺而繁,其文匿而彩,詞尚輕險,情多哀思?!边€有把音樂的批評與辭章的批評放在一處的,如:
(陳后主)于清樂中造《黃鸝留》及《玉樹后庭花》《金釵兩臂垂》等曲,與幸臣等制其歌詞,綺艷相高,極于輕薄。男女唱和,其音甚哀。
——《隋書·音樂志》
煬帝不解音律,略不關懷。后大制艷篇,辭極淫綺。令樂正白明達造新聲,創《萬歲樂》《藏鉤樂》《七夕相逢樂》《投壺樂》《舞席同心髻》《玉女行觴》《神仙留客》《擲磚續命》《斗雞子》《斗百草》《泛龍舟》《還舊宮》《長樂花》及《十二時》等曲,掩抑摧藏,哀音斷絕。
——《隋書·音樂志》
對綺艷文辭與哀音新聲的批評如出一轍。可以看出,文學辭章與音樂互相影響,形成了南朝靡麗哀艷的文學特色。
北朝的文學尚實,《隋書·文學傳序》:
江左宮商發越,貴于清綺,河朔詞義貞剛,重乎氣質。氣質則理勝其詞,清綺則文過其意,理深者便于時用,文華者宜于詠歌,此其南北詞人得失之大較也。若能掇彼清音,簡茲累句,各去所短,合其兩長,則文質斌斌,盡善盡美矣。
這是從總體上來看,大致如此。論者強調南朝文學深受音樂的影響,“宮商發越”,“宜于詠歌”,而北朝文學重 “詞義”,“便于時用”。音樂成為論者區別南北文學特色的標準之一。北朝后期有不少模仿南朝文學的作品,北魏孝文帝與孝明帝時期,政治與文學較為昌明?!侗笔贰の脑穫餍颉罚?br>
及太和在運,銳情文學,固以頡頏漢徹,跨躡曹丕,氣韻高遠,艷藻獨構。衣冠仰止,咸慕新風。律調頗殊,曲度遂改;辭罕泉源,言多胸臆;潤古雕今,有所未遇。是故雅言麗則之奇,綺合繡聯之美,眇立歲年,未聞獨得……明皇御歷,文雅大盛,學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
“律調頗殊,曲度遂改”,說明北朝文學的繁盛新風與音樂是分不開的。《魏書·樂志》云:
世祖破赫連昌,獲古雅樂,及平涼州,得其伶人、器服,并擇而存之。后通西域,又以悅般國鼓舞設于樂署。高宗、顯祖無所改作。諸帝意在經營,不以聲律為務,古樂音制,罕復傳習,舊工更盡,聲曲多亡。太和初,高祖垂心雅古,務正音聲。
總之,在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文學與音樂的關系十分密切,音樂在許多方面影響了文學創作和文學觀念。限于篇幅,這里不再作更詳細論述。
注釋
① 關于清商三調與相和歌的關系,可以參看丘瓊蓀《燕樂探微》、逯欽立《“相和歌”曲調考》、王運熙《相和歌、清商三調、清商曲》及曹道衡先生的《相和歌與清商三調》。② 吳淇《六朝選詩定論》,轉引自劉志偉《從音樂意象看魏晉詩歌與音樂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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