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辭研究著作。南宋朱熹(生平見《詩集傳》條)撰。朱熹著述大多為闡釋儒家經義之作,唯有此書是為純粹的文學作品作注,因此頗為引人注目。
當時南宋茍安一隅,情況正與戰國末期的楚國相仿佛。朱熹堅持抗戰立場,故借注釋楚辭寓其“忠君愛國之誠心”(《楚辭集注》序)。他本人的遭遇與屈原亦有相似之處。他倡導理學,教授生徒,為鞏固王朝服務,只是由于不肯阿附權貴,便不斷受到攻擊,特別是受到韓侂胄的排擠誣陷,理學被列為“偽學”而遭禁阻,追隨左右者被當做“偽黨”,朝廷下詔命“偽黨”“改視回聽”,否則“必罰無赦”。他自己的境遇非常困難,加之對他有知遇之恩、曾任相職的趙汝愚則更為不幸,竟遭貶謫而死于途中,因此,朱熹有意作此集注以寄托感憤之情。“慶元乙卯,治黨人方急,趙公謫死于道。先生憂時之意,屢形于色。一日示學者以所釋《楚辭》一篇。”(《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十八引楊楫跋)“趙汝愚永州安置,至衡州而卒。朱熹為之注《離騷》,以寄意焉”(周密《齊東野語》卷三《紹熙內禪》)。全書之主旨“在以靈均放逐,寓宗臣之貶;以宋玉招魂,以抒故舊之悲耳”(《四庫全書總目》)。這些記載都說明朱熹晚年作注之深意。
朱熹對于王、洪之注多有不滿之處,認為它們詳于訓詁,王注可議之處不少,而洪注未予匡正。“至其大義,則又皆未嘗沈潛反復、嗟嘆詠歌,以尋其文詞指意之所出,而遽欲取喻立說,旁引曲證,以強附于其事之已然。”(《集注》序)有鑒于此,故朱注一方面吸取王、洪之長,同時抒發獨到之見,以糾其誤。
集注在編排體例上富于創造性。北宋晁補之曾選擇文辭與楚辭相類者編為《續楚辭》二十卷,共收二十六人六十篇;又選其余祖述《離騷》者,編為《變離騷》二十卷,共三十八人九十六篇,朱熹則吸收了王逸和晁補之兩家在編排體例上的特點,加以增刪,附入注釋、考證,成為集注一書。其中,將王注十卷中《七諫》以下四篇刪去,把屈原作品二十五篇編為《離騷》五卷,把宋玉、景差、賈誼、莊忌、淮南小山的作品十六篇編為《續離騷》三卷,錄荀子至呂大臨等歷代辭賦五十二篇,編為《楚辭后語》六卷。又有《楚辭辯證》上下兩卷一百四十一條,對楚辭舊注的錯誤及有關問題進行了考辯,很有學術價值。這部集注實際上就是一部歷代優秀抒情辭賦選,使讀者較全面地了解辭賦發展的面貌。
朱注在選收辭賦作品時,有嚴格的標準。《四庫全書總目》認為編者“去取特嚴”。事實確實如此,他刪去《七諫》以下四篇,是因為這四篇“雖為騷體,然其詞氣平緩,意不深切,如無所疾痛而強為呻吟者,就其中諫、嘆,猶或粗有可觀,兩王則卑已甚矣。故雖幸附書尾,而人莫之讀,今亦不復以累篇秩也”(《楚辭辯證上》)。他另增收賈誼的《吊屈原賦》和《服賦》,是因為“二賦尤精”,可見其選材的精到。此外,對他自己不滿意的作品也并不一概排斥,而是適當選入,聊備一格。揚雄對屈原的自沉汩羅頗多微詞,認為“遇不遇,命也,何必沉身哉!乃作書,往往摭《離騷》文而反之,自岷山投諸江流,以吊屈原,名曰《反離騷》”(《漢書·揚雄傳》)。朱熹對其為人及《反離騷》十分反感,但他仍然將此文附在《楚辭后語》中,而在序言中表明自己的愛憎,謂其稱美王莽,臣服新朝,“為屈原之罪人,而此文乃《離騷》之讒賊矣!”
在注文方面,集注也很有特點。每篇正文前都有序言,總括題旨,有的沿用舊說,有的則糾正舊說,別立新解。突出的例子,如解“九章”曰:“后人輯之,得其九章,合為一卷,非必出于一時之言也。”此說得到楚辭研究者公認,已成定論。具體注釋時,朱注按用韻特點,以四句為一小節作注,先注字詞,后串解大意。字詞釋義多用洪注,但力求簡要,避免了洪注的煩瑣。語言樸實簡明。遇有難解不懂之處,輒加注明,具有實事求是之風。
朱熹是反對王注穿鑿附會的解釋的,在《辯證》中,他不止一次地給予批評。如王注以為《離騷》結尾所寫的飄風、云霓等都有比喻象征意義,作者則以為這些“但言神靈為之擁護服役,以見其仗衛威儀之盛耳,初無善惡之分也。舊注曲為之說,以月為清白之臣,風為號令之象,鸞鳳為明智之士,而雷師獨以震驚百里之故使為諸侯,皆無義理”,從豐富想象的表現手法來理解作品的浪漫精神,切合文學作品的特征。不過他有時與王注一樣,從忠君愛國的角度來看待《九歌》,認為這組抒情濃郁的祭歌“皆以事神不答而不能忘其敬愛,比事君不合而不能忘其忠赤,尤足以見懇切之意。”
集注對某些作品的段落,冠以“賦”、“比”、“興”的字樣,仿《詩經》傳釋之例,難免割裂形象整體。對一些問題的看法也有主觀武斷的地方,如以“攝提”為星名,而不是“攝提格”年份之省寫。顧炎武在《日知錄》中指出:“豈有自述其世系生辰,乃不言年,而止言月日者哉!”誠是。
較好的版本有南宋理宗端平乙未刊本,1953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影印出版;有《四庫全書》本。通行的有掃葉山房的石印本;197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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