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藪《總轄》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德安有人家土庫中被盜者,[1]絕無蹤跡。一總轄謂其徒曰:[2]“恐是市上弄胡孫者,[3]試往脅之;不伏,則執(zhí)之;又不伏,則令唾掌中。”如其言,其人良久覺無唾可吐,色變,具伏,[4]乃令胡孫由天窗中入取物。或謂:“總轄何以知之?”曰:“吾亦不敢必。但人之驚懼者,必?zé)o唾可吐。姑以卜之,幸而中耳。”又一總轄坐霸頭茶坊,[5]有賣熟水人,持兩銀杯。一客衣服濟(jì)然,[6]若巨商者,行過就飲。總轄遙見,呼謂曰:“吾在此,不得弄手段!將執(zhí)汝!”客慚悚而去。人問其故,曰:“此奸盜之魁也。適飲水時(shí),以兩手捧盂,蓋度其廣狹,作偽者以易之耳。吾既見,安得不問?”韓王府中,[7]忽失銀器皿數(shù)件,掌器婢叫呼,為賊傷手。趙從善尹京,[8]命總轄往府中測視。良久,執(zhí)一親仆訊之,立伏。歸白趙云:“適視婢瘡口在左手,蓋與仆有私,竊器與之,以刃自傷,偽稱有賊。
而此仆意思有異于眾,[9]以是得之。”
【注釋】 [1]德安:今湖北省安陸縣。 [2]總轄:宋朝對捕快班頭的稱呼。 [3]弄胡孫者:玩猴戲的人。 [4]具伏:全部招認(rèn)。 [5]霸頭:街坊名。 [6]濟(jì)然:齊整。 [7]韓王:韓世忠,南宋抗金名將,封蘄王。 [8]趙從善尹京:趙師睪(yi)任臨安知府。趙從善,見《我來也》注[1]。 [9]意思:神情;態(tài)度。
【譯文】 德安地方有一人家中倉庫遭竊,(竊賊)沒有留下任何作案的痕跡。有一捕快班頭對他的徒弟說:“恐怕是集市上耍猴的干的,你試著到那里威脅他;如果他不招,就把他抓起來;若還不招認(rèn),就命令他往手掌上吐唾沫。”徒弟聽從總轄的話,那人好長時(shí)間覺得沒有唾沫好吐,臉色大變,全部招認(rèn),原來是指揮那猴從天窗進(jìn)入屋中取東西的。有人對班頭說:“你根據(jù)什么知道是他干的呢?”回答說:“我也不敢肯定就是他,然而驚恐害怕的人,一定沒有唾沫可吐。我姑且以此推測,有幸而言中了。”另一位班頭在霸頭街的茶坊里坐著,有賣熱水的人,拿著兩個(gè)銀杯。一位客人衣服整潔,好像是大商人,走過這里就喝水。總轄遠(yuǎn)遠(yuǎn)地看到,大聲對那人叫道:“我在這里,你不能耍手段,(那樣,)我將逮捕你!”客人既羞慚又害怕地離開了。有人問這其中的原因,班頭說:“這人是盜賊的頭目。剛才喝水時(shí),他用雙手捧著杯子,那是在測量容器的尺寸,以便做假的好暗中偷換。我既然看見,哪能不問呢?”韓世忠府上,忽然丟失銀器多件,掌管銀器的奴婢大聲呼叫,說是被盜賊砍傷了手。當(dāng)時(shí)趙從善任臨安知府,命令班頭前往府中調(diào)查。一段時(shí)間后,抓到一個(gè)主人的貼身仆人審訊,(那人)立即招供。班頭回來后對趙知府說:“剛才看那奴婢的傷口在左手上,定是她與仆人有私情,偷銀器給他,用刀砍傷自己的手,謊稱有賊。而那仆人的神情與別人不同,因此斷定是他干的。”
【總案】 小說寫古代偵緝?nèi)藛T偵破案件的故事。作者寫了三件事,事情并不復(fù)雜,文字也非常簡省,但讀起來卻饒有興味,原因在哪里呢?這是因?yàn)樽髌分械闹魅斯傒犧k案與眾不同,方法獨(dú)特。在當(dāng)時(shí)的條件下,偵破案件絕無今天這樣的現(xiàn)代化設(shè)備,而是單憑辦案人的觀察分析,邏輯推理。總轄的精明之處就在這里。他不僅對各色人物觀察細(xì)微,而且善于進(jìn)行心理分析,表現(xiàn)出聰明智慧,真可謂明察秋毫,斷案如神。
小說僅用幾百字,就寫了三個(gè)不同特色的偵破案例,足見作者運(yùn)用語言的功力,這也是文言作品所共有的特點(diǎn)。
朱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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