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鑒賞〕 “道”是老子思想的核心,在《老子》一書中前后出現了七十三次之多,這七十三個“道”字,符號形式雖然一樣,但是意義內容卻不盡相同。比如《老子》首章第一句話“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話六個字就包含了三個意義不同的“道”。其中,第一個“道”指的是可言之道,也即萬事萬物之理則、規律;第二個“道”指的是動詞性的“言說”;而第三個“道”則是指的通達于萬事萬物之理的一種境界。
具體來說,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解釋“道”字云:“道之引伸為道理,亦為引道。”又《廣韻》注“道”字曰:“理也。眾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道”與“理”被視為同義語,均是“道理”之義。這即是“道可道,非常道”的第一個“道”。
如果說第一個“道”指的是“理”,也即事物的規律性,還比較容易理解的話;那么,第三個“道”,也即“常道”便不是那么容易理解了。我們首先來看看現存最早的注解老子的文獻《韓非子·解老》的解釋:“道者,萬理之所稽也。”《說文》:“稽,留止也。”“萬理之所稽”尤言“萬理之所歸”。王叔岷先生解釋說:“理無窮盡,合理最恰當,必須明于權變。故《莊子·秋水》云:‘知道者必達于理,達于理者必明于權。’道家最長于應變,道為統一義,理為分別義,權為通達義。通達所以能應變”(《先秦道法思想講稿》)。又郭曉東副教授曾考釋“理”之最初的含義乃是為土地劃分疆界的意思,它內在地包含著“分”和“義”兩層含意在內,此“理”是人與人、物與物、事與事之間分內的條理,一種最為合宜的秩序(《識仁與定性——工夫論視域下的程明道哲學研究》)。
由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常道”之“道”與“理”是有區別的:“理”可以大體理解為我們現在所說的“規律”義,但“道”則是萬理之歸,也可以視為萬理之家。但這里的“歸”與“家”之含義顯然不應該被簡單地理解為“囊括”之義,而應按照王叔岷先生的闡釋將其理解為“通達”之義,這種“通達”不是一種形而上的抽象概念或者范疇,而是對具體概念或者范疇的一種適宜的描述,它源于一種生命體驗。就像孔子的“仁”,孔子從未指明過“仁”的具體涵義,因為“仁”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描述性的詞匯,它不是指任何一種具體的道德修養,但卻是眾德之家,是對所有道德修養的通達與貫通,所以在孔子處也是一種最高的人生境界。簡言之,作為“萬理之所稽”的“道”的真實內涵其實乃是在于一種對于“萬理”也即萬事萬物具體規律的“通達”。
而關于第二個動詞性的“道”,我國的上古文獻《詩經》中即已經出現“道”的“言說”義:“中冓之言,不可道也。”(《詩經·鄘風·墻有茨》)《正韻》在字書中首次收了“道”的這一引申義:道,“言也”。
至此,我們對于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一語之內涵應當比較明晰了,它所要表達的是:萬事萬物的規律性是可以被人們發現和言說的,但是某一事物的特殊規律,并不能通達于一切事物。老子由此要向人們傳達的,是要求人們破執,也即破除對于自我、對于內心成見的執著;在老子看來,自以為是的主觀成見、片段性的知識并不能通達于宇宙間一切事物,因而這種自以為是會成為人們真正通達于宇宙大化之至道的障累,只有破除這個障累,具有一種博大的宇宙情懷,才能夠進一步學“道”,這大概也是老子將“道可道,非常道”置于全書之首的原因。
此外,由于“道可道,非常道”之后緊接著就是“名可名,非常名”,因此,也有些學者將老子的“道”直接與“名”等同起來,獨辟蹊徑地從語言哲學的角度解讀老子之“道”。如朱謙之先生《老子校釋》“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條注引俞正燮曰:“《老子》此二語,‘道’‘名’,與他語‘道’‘名’異;此言‘道’者言詞也,‘名’者文字也。”
關于將“道”視為“語言”的說法,曾經對《老子》有過非常深入研究的著名現代西方哲學家海德格爾在《在通向語言的途中》寫道:“也許在‘道路’即‘道’這個詞中隱藏著運思之道說的一切神秘的神秘,如果我們讓這一名稱回復到他的未被說出狀態之中而且能夠這樣做的話。”海德格爾還曾說過:“思想完成存在與人之本質的關聯,思想并不制造和產生這種關聯。思想僅僅把這種關聯當作存在必須交付給它自身的東西向存在呈獻出來。這種呈獻就在于:存在在思想中達乎語言。語言是存在的家。人居住在語言的寓所中。思想者和作詩者乃是這個寓所的看護者。只要這些看護者通過他們的道說把存在之敞開狀態帶向語言并且保持在語言之中,則他們的看護就是對存在之敞開狀態的完成”(海德格爾《路標》)。其中,“言說”不僅僅指語言,也可以包括聽和沉默,這種語言思想海德格爾一直保留到其晚年(張汝倫《現代西方哲學十五講》)。
海德格爾的上述言論無疑受了老子的極大啟發,我們也可以由海德格爾的這些言論來反觀作為“言說”的老子之“道”的深刻內涵。在使用語言中,世界向我們展開,這也就是老子在首章中所說的“常有,欲以觀其徼”,通過語言觀照其所描繪之事物的邊際(徼);在聽和沉默中,世界照樣向我們展開,這也就是老子所說的“常無,欲以觀其妙”。在海德格爾看來,語言表達意義,但它不能在溝通信息的意義上去理解,它首先是一種做事方式,揭示了一個意義整體,而這個意義整體就是我們的生活世界(同上),這與“道”在老子思想中的地位是相吻合的。
總之,老子的“常道”之“道”作為“言說”之義,與人類的生存以及整個生活世界是密切相關的,它的意義與老子之“道”的“通達”義是內在相通的。因為語言不是現成的對象,不是一個實體或者范疇,而是人類生活世界的有機組成部分;只有在整個語言世界中,而非個別人的話語霸權或自以為是中,我們才能通達,這種通達是去除了僵化、常規化之蔽的真正融通,也即老子所說的“眾妙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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