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主裝聾作啞》原文與賞析
不癡不聾,不做阿家翁①;得親順親,方可為人子。
【注釋】①阿家翁:一家之主。
【譯文】如果對兒女的瑣事不能裝聾作啞,那么就當不好一家之主,;得到父母的歡心,順從父母的心意,才可以做好兒子。
【評說】“不癡不聾,不做阿家翁”歷來被解釋為:老人在家庭生活中,對子女的事盡量不聞不問,以免引起不快、產(chǎn)生矛盾。其實,我們還可以從子女教育問題的角度,賦予這句話另一番含意。如今中國的家長對子女特別是對獨生子女,不顧一切的愛所產(chǎn)生的副作用有目共睹,其最突出的就是導致子女缺乏獨立性。可是孩子畢竟要長大,他們早晚是要獨立的。所以,為了讓子女早日獨立,不如早日放手讓孩子去自己做主。不要大事小事一攬子包辦代替,小事情上一定要學會“裝聾作啞”,大事情適當?shù)亟o點建議即可。同時還要避免家長制作風,大事小事都是家長說了算,也是使孩子不能獨立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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