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原文與賞析
孟子曰:“楊氏為我,是無君也①;墨氏兼愛,是無父也②。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孟子·滕文公下》九)
注釋
①楊氏:即楊朱,春秋戰(zhàn)國時期人,道家主要人物之一;主張為我、貴己、重生、自治,認為人人自治、天下同樣會太平。韓非子說楊朱“義不入危城、不處軍旅”,是位輕物重生的人。孟子說他“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也”,是個極端自私自利的人。由楊朱的為我思想,邏輯上可以推導出無政府主義、無君主專制的自由主義,即“無君”。這對儒家大力提倡的君君臣臣思想是個很大的沖擊和威脅。因此孟子對此給予了猛烈的抨擊。②墨氏:即墨子,名翟,春秋戰(zhàn)國時期人,墨家學說的創(chuàng)始人。墨子認為當時的戰(zhàn)爭是源于統(tǒng)治者貪婪、自私自利,因此他提倡“兼相愛,交相利”:愛沒有差別和等級,愛鄰人與愛自家一樣、父親愛兒子與兒子愛父親一樣,人們相互交往時互利互惠。墨子愛無差等的思想有悖于儒家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級制,因此被孟子批為“無父”。
譯文
孟子說,楊朱的為我,即“無君”;墨子提倡兼愛,即“無父”。心中沒有父子、君臣等上下尊卑觀念,那與禽獸動物有什么區(qū)別呢?”
感悟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是極端利己主義者的人生哲學。楊朱的“為我”思想,是個體主義而不是個人主義;當然他主張“人人自治,則天下治”,只能是一種幻想。楊朱“為我”的個體主義,對人的自然屬性和個性的把握,是正確的,但由于忽視了社會性,則顯得空洞。它與現(xiàn)在我們所肯定的“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觀念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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