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人嫁女》原文與賞析
衛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積聚。為人婦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其子因私積聚,其姑以為多私而出之。其子所以反者,倍其所以嫁。其父不自罪于教子非也,而自知其益富。今人臣之處官者,皆是類也。(《韓非子·說林上》)
【注釋】衛:諸侯國名,范圍包括今河南省東北部以及山東、河北省部分地區。子:指女兒。出:休妻,把妻子趕回家。成:終。成居:終身住在一起。姑:婆婆。知:通“智”。
【譯文】有個衛國人出嫁女兒時教導她說:“一定要私下積聚財物。做人家的妻子而被休回娘家,是常有的事;那終生能夠在一起的情況,是很僥幸的事。”他的女兒于是就私下積聚財物。女兒的婆婆發現她私下積聚很多財物,一氣之下就把她趕回了娘家。他女兒帶回來的財物,比他當時給女兒的嫁妝還多了一倍。做父親的不怪罪自己教育女兒方面的不對,反而認為這樣增加財富是聰明的做法。現在處在官位上的臣子,都是這一類人。
【評說】自私的人往往把自私當做明智,把非法謀取的利益看做自己的財富,把損人利己看做正當的生存之道。殊不知,到頭來不僅會是一場空,而且還將自食惡果。真正的智慧并不是自私者所謂的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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