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之夢》原文與賞析
鄭人有薪于野者,遇駭鹿,御而擊之、斃之。恐人見之也,遽而藏諸隍中,覆之以蕉,不勝其喜。俄而遺其所藏之處,遂以為夢焉。順途而詠其事①。
傍人有聞者,用其言而取之。既歸,告其室人曰:“向,薪者夢得鹿而不知其處;吾今得之,彼直真夢矣。”室人曰:“若將是夢見薪者之得鹿邪?詎有薪者邪? 今真得鹿,是若之夢真邪?”夫曰:“吾據得鹿,何用知彼夢我夢邪?②
薪者之歸,不厭失鹿。其夜真夢藏之之處,又夢得之之主。爽旦,案所夢而尋得之。遂訟而爭之,歸之士師③。
士師曰:“若初真得鹿,妄謂之夢;真夢得鹿,妄謂之實。彼真取若鹿,而與若爭鹿。室人又謂夢認人鹿。無人得鹿。今據有此鹿,請二分之”。以聞鄭君。鄭君曰:“嘻! 士師將復夢分人鹿乎?”訪之國相。國相曰:“夢與不夢,臣所不能辨也。欲辨覺夢,唯黃帝、孔丘。今亡黃帝、孔丘,孰辨之哉?而恂士師之言可也”④。(《列子·周穆王》)
【注釋】 ①薪:打柴。駭(hài):驚懼。遽(jù):匆忙。詠:絮叨。②室人:妻子。向:此前,先前。若將:你或。詎(jù):豈。③不厭:不忘懷。爽旦:明天早上。案:按。士師:古代的法官。④以聞:得以聞,被聽到。恂(xún):循,依照。
【譯文】 鄭國有個人在山野里砍柴,遇見一只受驚的鹿,逮著把它打死了。恐怕被人發現了,匆忙之中把它藏在一個干溝里,并蓋上柴草,很是高興。過了一會,忘了藏鹿的地方,便以為剛剛做了一個夢。在回家的路上,他不斷地向人敘說這件事。路旁有位漢子聽了砍柴人的敘說,依照他的話,果真找到了那只鹿。他回來后,告訴妻子:“這之前,砍柴人夢見了鹿卻忘記藏鹿的地方了;我按照他的話,而今得到了那只鹿。他的夢是真實的呀。”漢子的妻子說:“你抑或是夢見了砍柴人打死并藏了鹿吧?豈真的有一位砍柴人? 而今你真的得到了一只鹿,是你的夢真實吧?”漢子說:“我確實得到了鹿,還用理會是他的夢還是我的夢嗎?”砍柴人回來后,念念不忘丟失藏鹿一事。當天夜里,他真的夢見了藏鹿的地方,還夢見了是那位漢子撿去了他的鹿。第二天一早,他就按夢中的記憶找到了撿鹿的那位漢子。于是他們就爭執起來,并要通過訴訟來判定鹿的歸屬,由士師來處理。士師說:“你當初真的得到了鹿,卻妄稱是夢;真的是夢中夢見人家得到了鹿,又妄稱是真實的。那位漢子真的得到一只鹿,你又跟人家爭。那位漢子的妻子又說,是漢子夢中認領了人家的鹿。因此沒有人真正得到過鹿。可是眼前確實有這么一只鹿,那就一分為二吧。”這事讓鄭國國君聽說了,國君說:“嗬! 看來士師也要做一個替人分鹿的夢了?”并就此事詢問國相。國相說:“夢與非夢,我也分辨不清。想分辨是覺醒著還是在夢中,只有黃帝、孔子能做到。現在黃帝、孔子死了,誰還能分辨得清呢? 估且就按照士師所說的辦吧。”
【感悟】 人生如夢。
日日一小夢,十年一大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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