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禁止》原文與賞析
令嚴孫武①。
【注釋】①孫武:春秋時期著名的軍事家。
【典故】《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載:吳王選了一百八十個宮女讓孫武試演兵法。孫武將她們排成兩隊,以吳王的兩個寵姬為各隊隊長。他說明了操練的規(guī)矩后,發(fā)出命令,宮女們卻嘻嘻哈哈一個也沒有動,孫武并不生氣,說道:“將軍沒有把動作要領交代清楚,這是我的過錯!”于是他又一次講述動作要領,鼓聲再起,孫武再發(fā)令,宮女們還是一個未動,笑得比上次更加厲害。孫武沉下臉來,說道:“動作要領沒有交代清楚,是將軍的過錯;交代清楚了而士兵不服從命令,就是士兵的過錯了。按軍法,違犯軍令者斬,隊長帶隊不力,應先受罰。來人,將兩個隊長推出斬首!”
吳王聽說后,馬上派人傳命說:“將軍確實善于用兵,軍令嚴明。但是這次,請放過寡人的兩個愛姬。”孫武毫不留情地說:“臣既然受命為將,將在軍中,君命有所不受。”孫武執(zhí)意殺掉了兩位隊長,任命兩隊的排頭充當隊長,繼續(xù)練兵。當孫武再次擊鼓發(fā)令時,眾宮女前后左右,進退回旋,跪爬滾起,全都合乎規(guī)矩,陣形十分齊整。
【評說】能否有令必行、有禁(“禁”也是一種“令”)必止,是政府能否取信于民的一個試金石。嚴格執(zhí)行法令,大到國家法律,小到工作紀律,這不僅是每一個領導者的必備素質,也是加強政府機關效能建設和提升政府在群眾心目中形象的重要手段。鐵的紀律是有“令”必行的前提,鐵的手腕則是有令必“行”的保證。在這種“前提”和“保證”的基礎上,才能不讓“令”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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