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的解釋|稅的意思|“稅”字的基本解釋
“稅”是形聲字,左邊的禾字旁是形旁,右邊的“兌”(duì)字是聲旁。以“兌”為聲旁,又讀“shuì”的,還有“游說”的“說”。
“稅”在古代有好幾個讀音。可以讀“tuì”、“yuè”、“tuō”等。比較常用的是讀“tuō”。《禮記》說:“文王有疾,武王不稅冠帶而養。”武王是文王的兒子,“不稅冠帶”,指不脫帽子、不解衣帶,意思是不寬衣睡覺。這話說的是文王有病,他兒子武王沒日沒夜地侍奉他。《孟子》中也有“不稅冕而行”。
關于“稅”的本義,《說文解字》中解釋說:“稅,租也。”又說“租,田賦也。”在“賦”字下又說“斂也。”
在古代漢語里,“賦”、“稅”、“租”三個字的意思相近,但又有區別:收斂錢財叫“賦”,收斂糧食叫“稅”,讓別人種自己的地而收斂糧食叫“租”。《漢書》中說:“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可見,“稅”就是糧食,“賦”是充當軍餉的錢財。
漢代以來,“賦”和“稅”的區別就已經不是那么明顯了。在現代漢語里,“賦”和“稅”不再有區別,通通叫“稅”,而不用“賦”。
在古代詩文里,“稅”可以用作動詞。征收來的財物叫“稅”,征收財物這件事也叫“稅”。唐代詩人王建在《汴路即事》中寫道:“草市迎江貨,津橋稅海商。”其中的“稅海商”意思是向海商征稅。此外,征調勞力也可以叫“稅”。唐代詩人張籍在《洛陽行》這首詩里說:“御門空鎖五十年,稅彼農夫修玉殿。”說的就是征調農夫來修建華麗的宮殿。
征收財物叫“稅”,將財物贈送給人也叫“稅”。《禮記》中說:“未仕者不敢稅人,如稅人則以父兄之命。”意思是說沒有擔任社會公職的人不能擅自向人贈送財物,若要送人財物,就一定要得到父親或兄長的同意。
把財物給人,用來進行某種交換,例如出錢租賃房屋來居住,可以叫做“稅”。唐代時就有人就這樣用過。如唐代作家白行簡,寫過一部很有名的小說《李娃傳》,其中說到想租房子住的時候,就說“愿稅以居”,意思是“希望租下來居住”。
前面提到“稅”古時有一個讀音是“tuō”。讀這個音的時候都是動詞,跟月(肉)旁的“脫”一樣。有一個著名的典故同這個讀音有關,就是孔子“稅(tuō)驂”的故事。根據《禮記》中的記載,孔子周游列國的時候,有一天來到衛國,正趕上一位以前接待過他的朋友去世,孔子就讓隨從的學生子貢將套車的驂馬解下來,送給朋友的家人作為吊喪的禮物。從此“稅驂”這個詞就有了送禮吊唁故人或表示追思悼念亡故的友人的意思。
古往今來,稅收都是國家資金積累的基本方式,也是統治者權力的表現。稅收這種方式往往會被貪官利用來謀取私利。有句成語叫做“稅外方圓”,出自唐代藩鎮時期。當時作為朝廷屏障而鎮守一方的藩鎮大員,往往在朝廷規定的稅收定額之外,巧立名目搜刮民間財物,進貢朝廷。獻上貢品的時候,常常是委婉地說:“臣于正稅外方圓……”等等,意思是正常稅收時偶爾富余出來的部分;從不敢坦率地說“臣于正稅外刻意搜刮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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