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快樂問題
生之享受包括許多東西:我們本身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樹木、花朵、云霞、溪流、瀑布,以及大自然的形形色色,都足以稱為享受;此外有詩歌、藝術、沉思、友情、談天、讀書等的享受,后者這些都是心靈交流的不同表現。這許多享受中,有些享受是易見的,如食物的享受,社交宴會或家庭團聚的歡樂,風和日暖時春天的野游;另外一些較不明顯的,則為詩歌、藝術和沉思等享受。我覺得這些享受,不能把它分為物質的或精神的兩類,一來因為我不以為應有這種區別,二來因為我在把它們分類每每不知適從。當我看見一群男女老少在享受一個歡樂的野宴時,我怎能說得出哪一部分是屬于物質,哪一部分是屬于精神?當我看到一個孩子在草地上跳躍,還有一個孩子用雛菊在編造一個小花環,母親的手里拿著一塊夾肉面包,叔父在咬一只甜美的紅蘋果,父親仰臥在草地上凝望著天上的白云,祖父口中含著煙斗;也許還有人在開留聲機,遠遠地傳來了音樂的聲音;或是波濤的吼聲。這些歡樂之中,哪一種是屬于物質,哪一種是屬于精神的呢?享受一塊夾肉面包和享受四周的景色(后者就是我們所謂詩歌),其區別是否很容易地可以分出來呢?聽音樂,我們稱之為藝術的享受;吸煙斗,我們稱之為物質的享受;可是我們能說前者的享受比后者更高尚嗎?所以在我看來,物質上的歡樂和精神上的歡樂,它的分別是紊亂的、不易分辨的、不真確的。我疑心這種分類是根據于一種錯誤的哲學理論,把美和肉嚴加分別,而并沒有將我們真正的歡樂直接嚴密研究一下子以為證明。
我拿人生這個未決定的正當目的問題來做論據,我這一假定是否太過分?我總以為生活的目的即是生活的真享受,其間沒有是非之爭,我用“目的”這個名詞時有點不敢下筆。因為這種包含真正享受它的目的,大抵不是發自有意的,而是一種人生的自然態度。“目的”這個名詞便含有一種企圖和努力的意義。人生世上,他的問題不是拿什么做目的,或怎樣去實現這目的,而是怎樣去應付此生,怎樣消遣這五六十年天賦給他的光陰。他應該把生活加以調整,在生活中獲得最大的快樂,這個問題跟如何去享受周末那一天的快樂一樣實際,而不是形而上的問題,如果人們生在這宇宙中另有什么神秘的目的,那么只可以做抽象的渺茫的答案了。
在另一面講,我覺得哲學家們在企圖判明這個人生目的問題時,他們心中大概假定人生必有一種目的。西方思想所以把這個問題看得那樣重要,就是因為受了神學的影響。我總以為我們對于這計劃和目的這些東西假定得太過分了。人們想解答這個問題并為這個問題爭論,甚至于弄得迷惑不解,顯見都是徒然的、非必要的。如果人生真有目的或計劃,那么這種目的或計劃不應該這樣令人困惑,那么渺茫而難于發現。
這個問題可以化為兩個:第一個是關于神靈的,即上帝替人類所決定的目的;第二個是關于人類的,即人類自己所決定的目的。第一個問題我不想多加討論,因為我們心中所存什么上帝的意志,事實上都是我們人類自己心中的思想;只是在我們想象中,上帝心中有這么一種思想而已。然而要用人類的智能來猜測神靈的智能,那是辦不到的。我們的這種理論,其結果就是把上帝當做我們軍中保衛旗幟的軍曹,以為他和我們同樣具著愛國狂;我們自欺欺人地以為上帝對世界或歐洲是不會有什么“神靈目的”或“定數”的,只有對我們的祖國才有之。我相信德國納粹黨的人物心中,上帝一定也帶著卐字的臂章。每個人都認為這個上帝始終是在自己這邊的,絕不會是在對方那邊。其實世界上的民族,抱著這種觀念的也不僅日耳曼人而已。
至于第二個問題,那爭論點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人生的目的“應該是什么”。所以這是一個實際的而不是形而上的問題,對于人生的目的“應該是什么”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觀念和評價。我們為這個問題而爭論,就是因為我們每個人的評價都不相同的緣故。以我自己而論,我的觀念比較實際而少抽象,我以為人生不一定要有目的或意義。惠特曼說:“我這樣做一個人,已夠滿意了。”所以我也以為我現在活著——也許還可以再活幾十年——人類的生命存在著,那就已經夠了。這樣看法,這個問題便變為極簡單,而不容有兩個答語,就是人生的目的除了去享受人生外,還有什么呢?
這個快樂問題是世界上一切非宗教哲學家所注意的重要問題,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完全置之不理,這是奇怪的事。神學家把人類快樂這問題拋開,而所焦慮的重大問題是人類的“拯救”——“拯救”聽來真是一個悲慘的名詞,覺得怪刺耳的。因為我在中國天天總是聽人家談“救國”。大家都想要“救”中國。這種言論,使人油然而生一種好像是在快要沉沒的船上的感覺,一種萬事全休,大家只在想逃生方法的感覺。基督教——有人稱它為“兩個沒落世界(希臘和羅馬)的最后嘆息”——在今日還保存著這種特質,它還是被拯救問題所煩擾。人們為了離塵世和得救問題而煩擾,結果反忘掉了生活問題。人類如果沒有趨近滅亡的感覺,何必去為了得救的問題擔憂呢?神學家總是注意拯救問題,而沒想到快樂問題,因之他們對于將來,只能渺茫地說有一個天堂。假如我們問道:在那邊我們要做些什么呢?在天堂我們要得到怎樣的快樂呢?他們的回答只能給我們一些渺茫的觀念,如唱詩穿白衣裳之類。穆罕默德至少還用醇酒、甜美的水果和有著黑發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們畫了一幅未來的快樂景象,這是我們這些俗人能夠見得到的。如果神學家不把天堂里的景象弄得更生動逼真,更近情合理,那么我們真不想離開這個塵世而到天堂里去。有人說:“明日有一只雞,不如今日有一只蛋。”即在我們計劃怎樣去消遣暑假的時候,我們至少也要花些時間在探聽我們所要到的地方。如果去問旅行社,而所回答的是模糊影響之辭,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來的地方過假期好了。在天堂里也須奮斗嗎?努力嗎(我敢說那些希望和相信努力的人一時是這樣的假定)?可是一旦我們已經十全十美了,我們還要努力些什么呢?進步到哪一層呢?或者在天堂里可以過著游手好閑,無憂無慮的日子;如果真是這樣,我們盡可在這塵世上先學過游手好閑的生活,以備將來慣于永生生活,那豈不更好嗎?
我們如果必須要有一個宇宙觀,就讓我們把自己忘掉,不要把那宇宙觀限制于人類生活的范圍之內。我們須把宇宙觀擴展開去,把整個世界——石、樹和動物——的目的都包括進去。宇宙間有一個計劃(“計劃”這名詞,和“目的”一名詞一樣,都是我所不喜歡的名詞)——我的意思是說,萬物創造中有一個圖案。我們對于這整個宇宙,須先有一個觀念——雖然這個觀念并不是最后的固定不移的觀念——然后可以在這個宇宙中確定我們應站的地位。這種關于大自然的觀念,關于我們在大自然中所占地位的觀念,必須出于自然,因為我們生時是大自然的一個重要部分,而死后又是回到大自然去的。天文學、地質學、生物學以及歷史,只要我們不做冒昧下斷語的嘗試,都能給我們以材料,協助我們得到一個相當準確的觀念。如果在宇宙的目的這個廣大的觀念中,人類退居了次要的地位,那也不要緊的。他有著一個地位已經夠了,只要他能和周遭環境和諧相處,對于人生本身便能產生一個實用而合理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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