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劉明鈞 【本書體例】
太倉州吏顧某,凡迎送官府,主城外賣餅江某家,往來如姻。后餅家被仇嗾(sǒu叟)盜攀染下獄,顧集眾訴其冤,得釋。
江有女,年十七矣,卜日送至顧所,曰:“感公活命之恩,貧無以報,愿將弱息為公箕帚妾。”顧留之。月余,使妻具禮送歸。父母詢之,女獨處一室,顧未嘗近也。父又攜女而往,顧復卻還。
后餅家益窘,鬻女于商。又數年,顧考滿赴京,撥韓侍郎門下辦事。一旦,侍郎他適,顧偶坐前堂檻上。聞夫人出,趨避。夫人見而召之,旋跪庭中,不敢仰視。夫人曰:“起,起,君非太倉顧提控乎?識我否?”顧莫知所以。乃謂曰:“身即賣餅兒也,賴某商以女畜之。嫁充相公少房,尋繼正室。秋毫皆君所致也。第恨無由報德,今天幸相逢,當為相公言之。”
侍郎歸,乃備陳首末。侍郎曰:“仁人也,盍揚之?”竟上其事。孝宗稱嘆,命查何部缺官,遂除禮部主事。
(選自《說聽》)
顧某是太倉州的吏員,他凡迎送來往的官員,總是住在城外賣餅的江某家。時間長了,往來象親戚一樣。后來江某被仇人嗾使的盜賊咬住了,被關在監獄。顧某串通許多人一起為江某鳴冤。于是,江某被釋放了。
江某有一個女兒,已經十七歲了,江家找了一個吉祥的日子送到顧某處,說:“感謝您的救命之恩,貧窮無以報答,愿將小女給您作侍妾。”顧某留下了江女。一個多月以后,顧某讓妻子帶著禮物又把江女送回去了。父母一問才知道,江女單獨住在一個房間,顧某從沒接近過她。父親又把女兒送去,顧某又將江女送回。
后來,江家更加貧窮,把女兒賣給了一個商人,又過了幾年,顧某任滿被調到京城,派在韓侍郎門下辦事。有一天,韓侍郎外出,顧某坐在堂前的門檻上。聽說夫人出來了,趕快躲避。夫人一看見就叫他,他跪在院中,不敢抬頭。夫人說:“起來,起來,您不是太倉州的顧提控嗎?還認識我嗎?”顧某不知道怎么回事。于是夫人對他說:“我就是賣餅家的女兒。我父親把我賣給商人以后,商人象女兒一樣養育我。后來,嫁給相公作偏房,不久扶為正妻。這一切都是您的功績啊,正恨沒機會報答您的恩德,今天有幸相見,我一定在相公面前說說您的恩德。”
侍郎回來以后,江女詳細地敘述了事情的前前后后。侍郎聽后說:“這是仁義之人啊,何不進一步表彰他呢?”隨后,把顧某的事跡上報朝廷。明孝宗頗為贊嘆,命令查一查何部官員缺額。緊接著,被任為禮部主事。
這篇筆記小說,作者的主旨在于宣揚一種為人處事的道德行為,著力描述了一種正確的純潔的人際關系,明顯地寓有“勸善”之意。
顧某地位低下,只不過是一個區區吏員,實際上如同州官的仆人。后來稍遷,也不過是“撥韓侍郎門下辦事”。然而,這些地位低下的人,卻品德高尚。他和賣餅的江某來往,沒有任何個人目的,不圖任何私利,完全是一種感情的交往,是一種正當的朋友關系。正基于此,當仇人陷害江某時,顧某才“集眾訴其冤。”迫使官方釋放江某。
顧某的可貴之處還在于:他不同于凡夫俗子,偶有恩德于人便時時想著他人應如何報答。當江某以特殊的方式報答他時,他不是極力推辭,更不是欣然接受,只不過是淡淡地“留之”。過了一個多月以后,又讓妻子準備了禮品把江女送給江某。忠厚樸實的顧某真還有幾分心眼,他的這種處理方式十分恰當。后“父又攜女而往,顧復卻還。”
陸粲生當嘉靖年間,為人正直,曾補工科給事中,后因犯顏上諫,受廷杖,遠謫貴州。宦海沉浮,想必是飽嘗了世態炎涼。對明代官場的勾心斗角,爾虞我詐,以及彼此利用,投桃報李等一定是十分清楚的。作者筆下的這位小小吏員的處世道德和朝廷的達官顯宦相比,更見當時官場的黑暗和腐敗。
從寫法上看,這篇小說時間跨度大,江女從十七歲少女,到賣與商人撫養,又嫁韓侍郎為偏房,“尋繼正室”。顧某從太倉吏員,到考滿赴京,又“拔韓侍郎門下辦事”,直至“遂除禮部主事”。按照時間的發展為線索,層次清晰,有條不紊。故事情節首尾完整,讀過以后,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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