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古典唯心主義哲學家費希特的著作。1794年出版。全書分三部分、共十一節。費希特在《知識學基礎》一書中認為,知識學的出發點是“自我”,它的原理有三條:第一條原理是絕對無條件的原理,這個原理就是“自我設定自我”。“自我”是第一性的、絕對的、無條件的,因而它不是被規定的,而是自行規定的。它沒有賓詞,是不能進一步說明的,“自我就是自我”。他說,“這條原理都是無條件的,都是無須說出任何一個更高的理由就已經確定的?!钡诙l原理是在內容方面有條件的原理,這個原理就是“自我設定非我”。費希特認為,只要設定了非我,就不能設定自我,因為自我被非我完全揚棄了;但是在自我之中設定了一個可以與非我對立的自我,才能設定非我,這兩個結論是對立的。所以,第二條原理本身是自相矛盾的:自己揚棄自己;同時它又不揚棄自己。這樣結果是“自我不=自我,而是自我=非我,而且非我=自我”。第三條原理是在形式方面有條件的原理,這個原理就是“自我與非我的統一”。從“自我”出發,產生“非我”,又回到了“自我”,在“自我”基礎上,達到了“自我”與“非我”的對立統一。
費希特在《知識學基礎》中把“自我設定自我”稱為“正題”;“自我設定非我”稱為“反題”;“自我與非我的統一”稱為“合題”。他說,“沒有合題就不可能有反題,或者沒有反題就不可能有合題;同樣地,沒有正題,亦即根本沒有一個設定,也就不可能有反題和合題”。他認為,在“反題”中是一種樹立對立面的活動,是人們在所比較的事物中尋求它們互相對立的標志,這種活動稱為反題方法,通常稱為分析方法;在“合題”中是一種結合的活動,是人們在對立的事物中尋求它們相同的標志,這種活動稱為綜合方法。這兩種活動或方法是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的。費希特在《知識學基礎》一書中,闡述了“自我”是創造世界萬物的本原和基礎,“自我”產生“非我”,主體產生客體,思想產生存在,精神產生物質,這是典型的主觀唯心主義。但他從唯心主義出發,論證了思維與存在的統一性,體現了主觀的能動作用,這是他哲學中的合理因素。馬克思指出:“唯心主義卻發展了能動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發展了,因為唯心主義當然是不知道真正現實的、感性的活動本身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6頁)費希特正是把人的主觀能動性包藏在抽象的、唯心主義的外衣里,這就明顯地反映了當時德國資產階級既向往革命而又不敢采取實際行動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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