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節 《金史》
《金史》是元脫脫奉敕修撰而成。包括本紀19卷、志39卷、表4卷、列傳73卷,后附《金國語解》1卷,為清朝乾隆年間所補。記述了自金太祖收國元年(1115年)金朝建立,到哀宗天興三年(1234年)滅亡,前后共132年的歷史。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開始纂修,次年(1344年)十一月成書,歷時一年零八個月。
脫脫主持修撰的三史當中,正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價所說,《金史》“獨為最善”,主要原因在于,當年的金朝設有記注院記錄起居,沒有著作局負責撰寫實錄和編修日歷;同時,修撰過程中,又采用元好問的《壬辰雜編》、《中州集》,王鶚的《金史》和劉祁的《歸潛志》等資料作為底稿。
《金史》敘事詳細,文筆簡潔老練,系統地記錄了女真族的發展史,尤其是早期女真其他史籍所沒有的史實。
志的部分,雖然沒有新創的條目,但對金代的政治制度、行政區域、自然現象等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述。表有宗室和交聘表兩篇,《交聘表》把金與宋、夏、高麗的和、戰、慶、吊往來等,用表的形式記錄了下來,屬于首創。最后一卷《金國語解》分“官稱”、“人事”等類,性質及作用與《遼史》的《國語解》基本相同。《金史》的缺點首先在于敘事缺略,其次是記述也存在不少錯誤。顧炎武的評價較為公允客觀,他說:
考其史裁大體文章甚簡,非《宋史》之繁華;載述稍備,非《遼史》之闕略;敘次得實,非《元史》之訛謬。顧局官修史:成非一時,體例不同;作非一手,優劣互見;傳非一刻,亥豕不免。其病有三:一曰,總裁失檢;一曰,纂修紕繆;一曰寫刊錯誤。三者皆不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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