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對作篇》與《自紀篇》
是漢代唯物主義哲學家王充《論衡》一書中的最后兩篇文章,主要闡述其著作的動機、所遵循的原則以及用世目的。 《論衡》沒有專門論述藝術、審美問題,但卻包含著這方面的豐富內容, 尤其《對作》和《自紀》兩篇表現更突出一些。
王充有感于世道人心不古,“眾書并失實,虛妄之言勝真美”,因而產生了著書的動機, “冀悟迷惑之心,使知實虛之分……則純誠之化日以孳矣”。他并且繼承了司馬遷的發憤著書說,認為圣賢“興文”,都是因為世道衰弊、民風邪鄙這種社會現實刺激的結果。他從唯物主義的立場出發,反復強調和申述了真實性原則,如何才能作到真實或“實誠”呢?他主要是從文與質或形式與內容這一對矛盾關系上進行論述的。他認為文章的內容與形式必須統一、文質必須副稱,同時強調實質內容的決定作用,“養實者不育華,調行者不飾辭。豐草多華英,茂林多枯枝。”為了充分表達思想內容,可以不考慮形式上是否華美。正因為如此,當別人責備他的文章“不能純美”時,而他卻毫無反悔之意。他說: “飾貌以強類者失形,調辭以務似者失情。”不能喧賓奪主,不管內容是否需要而專事形式和辭采的雕飾。他還提出了實質內容相同,而形式、表現需要多樣化的觀點。他有一段很精彩的話: “百夫之子,不同父母;殊類相生,不必相似;各以所稟,自為佳好。文必有與合然后稱善,是則代匠斵不傷手,然后稱工巧也。文士之務,各有所從,或調辭以巧文,或辨偽以實事。……美色不同面,皆佳于目;悲音不共聲,皆快于耳。”王充提出上述原則和要求,與他的“勸善懲惡”的用世目的密不分的聯系在一起。他說: “故夫賢圣之興文也,起事不空為,因因不妄作,作有益于化,化有補于正。而能為世用者,百篇無害,不為世用者,一篇無補。
王充以上所論,固然不是專門針對文藝、審美問題而發,然而卻包含著他的文藝審美觀點。因為他所說的“文”不僅指哲學、歷史和社會倫理,也指文藝,——王充的時代,作為文藝的詩賦文學和作為科學的哲學、歷史等等并沒有嚴格的界限,而經常是渾沌不分的。因此,他所說的“興文”自然包括文藝創作在內,他所說的真偽美丑自然也包含著美學意義。正因為“文”是一種渾沌不分狀態,王充的哲學又具樸素的、直觀的性質,使他對藝術審美規律缺乏認識,甚至有否定藝術審美價值的傾向。這在《對作》與《自紀》以及《論衡》的其他篇章中都有明顯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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