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美學原理》
意大利現代美學家克羅齊著。本書以“直覺即表現、即藝術”的命題為核心,論述了直覺、表現、美丑等問題,并通過對美學與物理學、語言的關系探討了美學與藝術的本質屬性。
在克羅齊看來,物質是不存在的,只有精神世界才是真實的。他把精神活動分為認識活動和實踐活動兩個階段、四個層次。認識活動包括直覺和概念;實踐活動則指經濟和道德。直覺產生個別意象,概念訴諸理智;經濟形成個別利益,道德則訴諸意志。這樣便依次形成了確定的美、真、利、善的概念和美學、邏輯學、經濟學和倫理學的學科。在這些層次中,前者是后者的基礎,因此直覺認識是認識的最低階段。但直覺又是相對獨立的階段,即“直覺知識不需要主子”,也就是說直覺知識可以離開理性知識而獨立。所謂直覺就是見到一個事物不假思索,不審意義,只領會那事物的形象或意象的心理過程。所以美學就是以直覺為對象的科學。
其次,直覺如果不同表現聯系起來,還不能真正構成直覺。 “沒有在表現中對象化了的東西就不是直覺或表象,就還只是感受和自然的事實。心靈只有借造形、賦形、表現才能直覺。若把直覺與表現分開、就永遠沒有辦法把它們再聯合起來”。因為在克羅齊看來,直覺和表現是同一的,如果我們對此有疑義,那是對表現理解的太狹窄的緣故。在一般人看來,表現是指通過動作和語言把思想表示出來。而克羅齊認為事物觸到感官,心里把握住它的完整形象,這完整形象的形成就是表現,表現與傳達無關,印象經心靈綜合,賦予了形式,就得到了表現,就形成了美。他又進一步認為,美是成功的表現,失敗的表現即為丑。也就是說情感被意象恰如其分地表現出來,便生快感,就是成功;否則便生痛感,就是失敗。因此美是絕對的、整一的,而丑是相對的、雜多的。
克羅齊認為直覺不是客觀現實的反映,而是來源于心靈活動本身,來源于情感,或者說直覺表現主觀情感。而藝術是抒情的表現,是直覺,因此便“把直覺的(即表現的)知識和審美的(即藝術的)事實看成統一”了。他認為藝術是直覺的結果,每個人都有直覺的本能,那么每個人就都具備藝術家的條件,藝術家與非藝術家沒有質的區別,只是量的區別。在藝術中直覺的對象是經過心靈綜合的形式,是超功利的,所以藝術不是物理的事實,不是道德的概念,也不能進行分類。
最后,克羅齊認為審美(藝術)和語言有一致性。語言如同審美一樣,每個詞都是獨特的,同為表現,也都是心靈的創造,所以語言學也就是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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