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研究·創作自由
是文藝美學、文藝理論、文藝批評中常提到的問題。文字表面的意思是文藝家可以自由地創作自己的作品,社會外在條件和主體內在條件都不存在對于創作的禁限和束縛。然而實際這種隨心所欲的自由,總是難免要受到外在條件或內在條件的種種限制,因而創作自由不論在實踐上和理論上都成為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
在創作自由的問題上,要分清社會自由保證和主體自由境界之間的關系,以及社會主義創作自由與資產階級創作自由的區別。
社會自由保證體現為掌握社會領導權的政府黨派部門,從發展文藝的總目的出發,提供經濟、政治、思想方面的保證條件,使文藝家得以自由地從事有益于社會的藝術創造。就這個意義來說,舊中國歷史上的很多反動統治者,對進步的文藝家是一向不給創作自由的。魯迅在上海十年是沒有這種自由的。左聯五位烈士更以血寫的歷史記載了這一事實。在西方的資產階級社會里,包括象巴爾扎克、狄更斯、左拉、馬克·吐溫等人在內,也很少真正獲有來自社會的這種自由。對比來說,新中國的成立,為文藝家的自由創造提供了廣泛的經濟、政治思想條件,個別階段的政治失誤所造成的對社會創作自由條件的損害,終歸是以制度內的調整得到了克服,趨于正道。從這個意義上看,社會主義社會是最有創作自由保證的社會制度。
在創作自由中,社會的自由保證條件是為發揮主體合乎藝術規律的自由創造,實現人的本質力量的對象化,在這個意義上,創作自由的實現,在主體層面上主要是靠主體自身精神機制的全面協調發揮。我們看到在不同社會階段上,有不少人經濟上富有或臥享重祿,政治上飛黃騰達或并無扼制,但卻是藝術枯竭,江郎才盡,在審美創作方面一籌莫展,這時還向哪里要創作自由?魯迅卻是在經濟和政治都不得保障的情況下開創了他創作生涯中的藝術的高峰期。所以創作主體在把握了外在的規律性之后,不論是沐浴在自由空氣中積極和諧的適應,如魚得水;或是在不自由的條件下, “爭天拒俗”、抵御壓迫,進行韌性戰斗,都必須真正以社會歷史進步為出發點,在主體精神上超越個人的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而達到社會歷史需要、藝術規律需要與主體自我對美的需要的高度統一,這時才有真正意義上的創作自由的實現。實現上述的社會外在條件與內在需要的統一,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創作主體的能動性,使感應力、想象力、理解力、表現力達到最佳狀態;這種情形的普遍化可以帶來廣泛的社會性的文藝繁榮局面。 “躲進小樓成一統”的內心自我自由的實現,是一種畸形的自由,嚴格說只是一種爭取自由的斗爭手段。
在創作自由的問題上,還必須把社會主義自由與資產階級自由區分開來。
社會主義是實現了社會政治解放的人民民主的社會。共產黨和人民政府與文藝家是目標一致、利益一致的,都以為人民,為社會主義為活動方向,因此,四項基本原則是共同利益的保證,不是誰給誰特別加的,所以就文藝來說,在堅持雙為方向、四項基本原則的條件下,經濟上有必要的保證,政治上有可靠的保護,思想上可以百家爭鳴,藝術上可以百花齊放,本來這是歷史上最自由的文藝。列寧認為社會主義文藝是“真正自由的”, 因為它與“偽裝自由的”資產階級文藝相對抗: “這將是自由的寫作,因為把一批又一批新生力量吸引到寫作隊伍中來,不是私利貪欲,也不是名譽地位,而是社會主義思想和對人民的同情。這將是自由的寫作,因為它不是為飽食終日的貴婦人服務,不是為百無聊賴、胖得發愁的幾萬上等人服務,而是為千千萬萬勞動人民,為這些國家的精華、國家的力量、國家的未來服務。 這將是自由的寫作,它要用社會主義無產階級的經驗和生氣勃勃的工作去豐富人類革命思想的最新成就,它要使過去的經驗(從原始的空想的社會主義發展而成為科學社會主義)和現在的經驗(工人同志們當前的斗爭)之間經常發生相互作用”。由列寧的總結中,不難清楚,社會主義的創作自由是有條件的,主要是不能離開“為千千萬萬勞動人民”這個根本方向。因為離開了這個,必然走向偽裝自由的資產階級方向;在今天就是資產階級自由化。在雙為的方向下,在藝術規律下,無產階級文藝家有廣泛的自由。列寧說: “無可爭論,寫作事業最不能機械劃一,強求一律,少數服從多數。無可爭論,在這個事業中,絕對必須保證有個人創作性和個人愛好的廣闊天地,有思想和幻想、形式和內容的廣闊天地。”
資產階級的創作自由,認真地進行歷史實際分析,有兩種情況:一是一部分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文藝家所爭取的創作自由,這確切點說是創作自由的目標。他們的創作并不是自由的,不用說經濟,就是政治和思想上也是不自由的,英國的濟慈,法國的福樓拜,俄國的車爾尼雪夫斯基,他們中有的作品受圍剿,人身受政擊,權利被剝奪,他們所爭取的創作自由,是為了實現民主的思想精神,這種為自由的斗爭矛頭指向大資產階級或封建貴族統治,具有進步性,屬于社會歷史前進的內容。是應予以歷史肯定的。二是一部分資產階級反動文藝家面對無產階級創作自由所作的蠱惑,他們以依賴于帝國主義和資本家的錢袋豢養為自由,以出于階級本能向無產階級的社會主義進行攻擊為自由,以對反動統治的小罵大幫忙為自由,而誣說無產階級文藝家為人民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不自由。對此,列寧在《黨的組織和黨的出版物》中早已進行了有力的駁斥;對于創作自由問題上的列寧主義原則,真正無產階級文藝家是信守不移的。魯迅當年與資產階級反動文人斗爭時,就無情地揭露了那些自以為是“自由的”,而反誣無產階級作家為不自由的形形色色人物的反動政治實質。他在《“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一文中指出:“在階級社會中,文學雖自以為‘自由’, 自以為超了階級,而無意識地,也終受本階級意識所支配,那些創作終非別階級的文化罷了”這話是正確的。
綜上所述,可見創作自由問題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在今天,我們的社會主義不能沒有創作自由,但是我們所提倡的創作自由也必須是社會主義創作自由。創作自由是文藝社會學、文藝審美學中的一個環節中的具體問題,它自己不能規定自身,成為自律性的獨立問題。僅是“創作自由”四個字本身,可以成為無產階級的文藝主張,也可以成為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旗幟,我們,對它不論是提倡、認同、反對、批判,都必須明確涵義,認清實質,不能輕率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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