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老舍
原名舒慶春,字舍予,滿族,北京市人。現代作家和人民藝術家。
老舍一生辛勤筆耕,為人民留下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他雖然沒有親身投入偉大的“五四”運動,但是卻受到了時代新思潮的影響。他在《“五四”給了我什么》一文中說,正是“五四”運動給了我“一雙新眼睛”、 “新的靈魂”和“新的文學語言”。老舍早期文藝思想的產生正是基于那種“我們必須立志不叫我們的筆落在社會后邊”的思想。
老舍在自己的創作實踐中,特別重視文學的本質及其社會作用,他認為“文藝并不是神秘的”東西,它要反映生活,不能脫離社會現實,并且要有一定的宣傳目的。作家要寫出他的愛和恨,理想和希望。解放后,老舍認識到文學藝術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新時代服務,乃是藝術家應盡的責任。他強調,文藝跟上時代前進的步伐,作家就應有“及時創作的熱情與魄力”,“我們要具有高度的政治熱情,與深入新事體的敏感,我們確是能把作品在短時期內寫好的。”他主張作家要有強烈的創作沖動,在形象上凝聚著自己的感情和理想,筆尖上要能“滴出血和淚來”,要求作家要歌唱偉大的時代,要“做個革命的文藝戰士,熱愛祖國,熱愛黨,擁護黨的政策,只有這樣,我們的筆下才能有新的感情。”
在論述作家和生活的關系時,老舍強調作家要有厚實的生活底子,要注意在生活中積累知識,豐富經驗。他批評“有些作者沒有充分的創作準備,作品的主題思想并不是自己從生活中反復思索得來的,而是把政策當作主題,卻又不知道政策是怎樣得來的”,“這樣寫成的作品只是拿一些臨時找來的材料來拼湊”,當然是寫不好的。他認為, “我們的時代是英雄的時代,在工廠、在農村、在部隊里,每天都有新英雄出現”。作家的“首要任務”就是及時正面地描寫歌頌這些英雄人物。
老舍認為,創作不是隨意編造,文藝不是生活事實的簡單摹寫和記錄。藝術形象是作家按照自己對生活的認識、感受和美學理想,用典型化的方法去進行創作的結晶。他說: “一部文藝作品,找故事容易,寫出人物困難。沒有人物不算創作。”作品中人物“必須使他比那真人高出一頭”,使讀者“既看見了各色的人,也順帶著看見了一點那個時代的面貌。”
在運用典型化的藝術方法上,老舍主張,作家在創作典型人物時,“最好根據積累的生活資料運用想象,重新組織一番。”要用“幾個類似的人物創造出一個人來,使他的性格更加突出”,這樣才能寫出具有高度典型性的藝術形象來。他主張, “我們寫小說或劇本要創造人,眼睛要老看著人”。 “寫戲主要是寫人,而不是只寫哪件事兒。……只有寫出人,戲才能長久站住腳。”他重視劇本的故事性,他總是巧妙地安排戲劇情節,又總是把戲劇情節作為打開人物心靈大門的一把鑰匙,從而更好地揭示人物內心世界。正如他在《論創作》中說的: “事實無所謂好壞,我們應拿它作人格的試金石。沒有事情,人格就不能顯明。” “寫這件事情必定要跟這個人有密切關系,否則不寫。”
老舍還主張作家要帶著強烈真摯的感情去寫人, “用藝術家所體驗過的感情感染人。”這種真摯的感情來源于作家對生活的強烈感受和對生活中人物的深刻的熟悉了解。
作為一位語言大師,老舍認為: “使用語言的原則,應是一要通順,二要精辟。”老舍在他的作品中采用的是活的北京話,簡潔生動,極富表現力,毫無冗長沉悶、佶屈聱牙之弊。他說,他“不愿摹仿自有話劇以來的大家慣用的‘舞臺話’。”在劇中力求“讓每一句話都成為一支利箭,直接射中觀眾的心坎”。 “我們要尋找那種說得很現成,含義卻很深的語言。好的語言,可以從一句話里看到一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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