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研究·人物的做什么與怎樣做
恩格斯于1859年5月18日致斐迪南·拉薩爾的信中闡述的文藝美學思想。拉薩爾的劇本《弗蘭茨·馮·濟金根》,在人物性格描繪上失之抽象。他借口反對“惡劣的個性化”,把人物變成“時代精神的單純的傳聲筒”。恩格斯對拉薩爾反對“惡劣的個性化”的主張表示肯定。當時流行的人物性格描寫上的“惡劣的個性化”是在理論和實踐上傾向堆積人物的個性,而不去揭示人物的階級屬性和社會本質,用恩格斯的話說,這是一種“純粹低賤的自作聰明”,同時也是“垂死的模仿文學的一個本質的標記”。但是,反對“惡劣的個性化”,并不等于不去表現人物的個性。恩格斯指出,在人物性格的描繪方面, “我覺得一個人物的性格不僅表現在他做什么,而且表現在他怎樣做”。恩格斯在這里指明的文學要表現人物的“做什么”與“怎樣做”,實際上是確立了既反對“惡劣的個性化”、又防止把人物變成“時代精神的單純的傳聲筒”的美學實踐原則。
恩格斯在這里所講的“做什么”,主要是指敘事性文藝作品中人物的一般行為目的、行為過程、行為狀況,其中包括人物的職業特點、工作性質、生活方式等等。這些外在的表現形態,對于人物的性格描繪是極為重要的。然而,人物的“做什么”,僅具性格描繪的初級品格,是屬于第一層次的東西,因此還不足以顯示人物的個性特點。 “怎樣做”則是指文藝作品中人物以獨特的思想、心理、動作、作風、動機、感情等體現出來的某種普遍性的社會本質,在更深的層次上表現人物內心世界的豐富多樣性。恩格斯說明,只有既寫出人物“做什么”,又寫出人物的“怎樣做”,即把“做什么” 與“怎樣做”結合起來,統一起來,才能真正地完成人物性格塑造的任務。一個作家在描繪人物性格過程中,僅滿足于面面俱到地羅列人物所做的事,而不去揭示人物內心世界的具體特征,其結果會使人物性格流于平庸,無法恰如其分地刻畫人物的個性。
恩格斯在闡述人物的“做什么”與“怎樣做”這一重要的文藝美學思想的同時,作為具體實踐原則, 他還指出, “從這方面看來,我相信,如果把各個人物用更加對立的方式彼此區別得更加鮮明些,劇本的思想內容是不會受到損害的”。恩格斯針對拉薩爾的《弗蘭茨·馮·濟金根》,說他最喜歡濟金根和皇帝之間,教皇使節和特利爾大主教之間的幾場戲。因為在這幾場戲里,拉薩爾把世俗的受過美學和古典文學教育的、在政治上和理論上有遠見的使節同目光短淺的德國僧侶諸侯加以對比, “從而成功地直接根據這兩個人物的有代表性的性格作出卓越的個性刻畫”。用對立、對比的方式描繪人物性格,有利于相似性格和對立性格的相互區別,彼此映襯,使個性更加鮮明和突出,并能更好地表現人物的“做什么”與“怎樣做”。恩格斯提出的描繪人物性格的這一原則,對塑造各類文學典型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同時也為開展科學的文學批評提供了方法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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